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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2007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通报
  •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府[2008]3号
  • 【发布日期】2008-01-28
  • 【生效日期】2008-01-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2007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通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2007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通报

(穗府[2008]3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我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在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较好地完成了省下达的人口计划和工作目标,推动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发展。现将我市落实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等12个区、县级市全面完成2007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予以通报表扬。

二、授予越秀区人民街等104个街(镇)2007年度无政策外多孩出生街(镇)称号。

三、授予越秀区安业里居委等1270个居(村)委2007年度无政策外出生居(村)委称号。

四、授予市建委等6个部门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先进单位;授予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等35个部门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达标单位。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再接再厉,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新的成绩,全市各地、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解放思想,真抓实干,锐意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开创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广州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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