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琼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琼海市
  • 【发布文号】海府办 [2008]13号
  • 【发布日期】2008-01-28
  • 【生效日期】2008-01-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琼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琼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海府办 [2008]13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8]3号),市政府决定成立琼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列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 奋(市政府副秘书长)
覃学益(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
成 员:李洪亮(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王 捷(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 雄(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文若(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昌辉(市教育局副局长)
黎 明(市民政局副局长)
覃 超(市公安局政委)
曾正茂(市审计局副局长)
陈泽教(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
黄昌豪(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稽局局长)
陈文标(市物价局副局长)
黎仕书(市残联副理事长)
李 岗(琼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绍雄(嘉积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劳动保障局,负责日常工作,由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副局长李洪亮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二00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