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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宁德市
  • 【发布文号】宁政办〔2008〕12号
  • 【发布日期】2008-01-14
  • 【生效日期】2008-01-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2008〕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2008年春运工作从1月23日开始至3月2日结束,共计40天。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96次常务会议精神,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各项工作,努力满足广大旅客的出行需要,确保重点物资运输,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做好我市春运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

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春运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体现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对全市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春节运输工作领导小组,由林鸿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经贸委、交通局、公安局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建设局、工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旅游局、口岸与海防办、宁德海事局、安监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公路局、宁德港务局、道路运输管理处、汽运集团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经贸委,具体负责全市春运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各运输部门也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春运工作的具体方案和有关措施,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实现“五个不发生”的总体目标,即:保证运力充足,不发生旅客滞留、积压和严重超载现象;保证安全,不发生群死群伤的特大恶性事件;优质服务,不发生旅客投诉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保持秩序,不发生无照无证经营和无序竞争现象;文明执法,不发生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现象。

二、合理安排运力,满足旅客需要

由于2008年国家调整节假日休假制度,选择在春运期间出游、返乡的人数将明显增加,旅客运输需求将会更加旺盛,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今年春运客流将呈现出“客流启动提前,客流高位运转,高峰交替出现”的特点。各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春运期间旅客流和货物流的变化规律,充分考虑不同群体流动的特点,提前做好运量预测,合理安排运力,有针对性地制定运输方案,并适当储备应急运力,提高应变能力,确保旅客运输畅通有序,避免旅客滞留现象的发生。春运期间要重点抓好车站、码头、渡口等客运枢纽与市内公共交通的衔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部门与长途运输部门的联系,掌握旅客集散信息,组织增开大中城市间和我市各县(市、区)间的公路客运直达运输,抓好水上客运和轮渡的运输。各交通运输部门在确保旅客运输的同时,还要统筹安排好油品、粮食、化肥、重要工业原材料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生产和生活物资的运输,保障国民经济运行有序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应。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运输安全

各有关单位和运输企业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制的落实,认真履行各项规章制度。一要严厉打击客运车(船)的超载行为。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车站、码头的源头监督管理,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辆都必须进站进行日趟安全检查,严禁超载车、船出站出港,做到“出站不超载,超载不出站”;客运站及码头要严格按车(船)的载客定额售票和检票,对因客运站超售和超检客票造成客车超载的,除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和承担分流费用外,还要追究客运站站长的责任。凡发现超载运行的客车和客船,要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当事人进行处罚,并采取措施进行分流,分流费用由有关当事人承担,严禁对超载车(船)只罚款、不分流。二要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船)及消防救生设施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确保技术状况良好。各级政府要组织公安、交通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一次春运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安全行车条件是否有保障,运输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有关部门要加强重点桥梁、隧道、路段的养护,在弯道、危险路段要设立警示标志、标线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防止事故发生。三要进一步强化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规章制度建设,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车(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禁超速和疲劳驾驶。四要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工作。各客运站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包进行认真安全检查,一、二级车站都要尽快配备检测仪,有条件的三级客运站要安装危险品检测仪,切实加大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力度。五要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六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司乘人员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

四、树立人本思想,提高服务水平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从小事做起,创新服务项目,丰富服务内涵,把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变成为人民服务的行动,真正做到急旅客所急、想旅客所想、办旅客所需,为旅客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要大力推广规范化服务,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及文明汽车站、文明客车(船)、文明乘务员、文明站务员活动,改善服务态度,使用文明用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旅客创造优良的乘车、候车环境。要增设售票网点,延长售票时间和预售日期。各联运部门要发挥联运综合服务功能的作用,积极开展客货联运。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地为旅客提供方便,使旅客“走得及时,走得满意”,要努力提高运输正点率,对因故发生运输延误时,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提供信息和必要的餐饮条件,千方百计为旅客排扰解难。春运期间,各运输单位要做到不甩客、不倒客、不宰客、不兜客、不粗暴待客的“五不”要求,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等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旅客和合法经营者的权益。

公安、工商、建设、交警、运管等部门要做好车站、码头进出口通道、候车(船)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对无序商业摊位进行清理,增加旅客候车(船)场所面积,组织旅客安全有序地出入站。

春运期间,新闻单位要广泛开展社会舆论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春运动态,发布春运交通运输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参考和帮助;要大力宣传报道春运工作中的好人好事,曝光各种不正之风和违规现象,促进春运工作安全有序。

春运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表扬先进,寻找差距,进一步提高春运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水平。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的春运工作总结请于3月20日前报送市春运办(联系电话:2822728、2822281,传真:2822728、2822919)。

二○○八年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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