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万宁中学新校区(高中部)项目征地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万宁市
  • 【发布文号】万府办〔2008〕4号
  • 【发布日期】2008-01-10
  • 【生效日期】2008-01-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万宁中学新校区(高中部)项目征地领导小组的通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万宁中学新校区(高中部)项目征地领导小组的通知

(万府办〔2008〕4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确保万宁中学新校区(高中部)项目顺利推进,市政府决定调整万宁中学新校区(高中部)项目征地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赵 微(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叶 彬(市政府秘书长)
林志飞(万城镇委书记)
成 员:李 宁(市教育局党组书记)
黄志鹏(市教育局局长)
莫儒钊(市建设局局长)
吴福安(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李 奋(万城镇政府副镇长)
符载冠(万宁中学校长)
潘海文(万城镇永范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万城镇政府,办公室主任由林志飞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二○○八年一月十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