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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莆田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整体划拨给福建省海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
  • 【发布单位】莆田市
  • 【发布文号】莆政综〔2007〕232号
  • 【发布日期】2007-12-29
  • 【生效日期】2007-12-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莆田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整体划拨给福建省海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莆田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整体划拨给福建省海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

(莆政综〔2007〕232号)




市建设局:

由于福建省海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莆田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实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其高管人员、主营业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都相同,为精简机构,减少成本开支,加快公司发展,经研究,决定将莆田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整体划拨给福建省海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划拨完成后,尽快落实吸收合并的工作。请市国资委、市建设局、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协助办好相关手续。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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