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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建省莆田电业局办理三条海底电缆项目用海海域使用权证的批复
  • 【发布单位】莆田市
  • 【发布文号】莆政综〔2007〕227号
  • 【发布日期】2007-12-20
  • 【生效日期】2007-12-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建省莆田电业局办理三条海底电缆项目用海海域使用权证的批复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建省莆田电业局办理三条海底电缆项目用海海域使用权证的批复

(莆政综〔2007〕227号)




市海洋与渔业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福建省莆田电业局办理三条海底电缆项目用海海域使用权证的请示》(莆海渔[2007]167号)悉。经研究,同意福建省莆田电业局对已敷设的三条海底电缆(南日岛10kv海底电缆、埭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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