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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获得中国和省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企业的通报
  •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府[2007]46号
  • 【发布日期】2007-12-10
  • 【生效日期】2007-12-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获得中国和省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企业的通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获得中国和省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企业的通报

(穗府[2007]46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实施名牌战略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随着名牌战略的实施,我市培育和发展了一批知名的自主品牌。2007年,广州双桥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的12个产品首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广州霸王化妆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5件商标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广州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的32个产品首次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称号,广州市珍奇味食品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的15个产品首次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称号,广东省粤和实业有限公司等46家企业的48件商标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

为鼓励企业积极培育发展自主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进一步提高全市企业的创新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对上述企业予以表彰,并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给予每项8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给予每项5万元的奖励。

获奖企业要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充分利用名牌资源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扩大市场份额,不断做强做大。全市各行业的企业要按照我市名牌战略的总体部署,以获奖企业为榜样,树立品牌意识,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品牌经营能力,为增强我市综合竞争力、推动我市经济发展上新台阶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07年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企业名单
2.2007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企业名单
3.2007年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称号企业名单
4.2007年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称号企业名单
5.2007年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企业(持有人)名单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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