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秦山核电厂反应堆压力容器顶盖更换运输方案变更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发〔2007〕152号
  • 【发布日期】2007-12-03
  • 【生效日期】2007-12-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秦山核电厂反应堆压力容器顶盖更换运输方案变更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秦山核电厂反应堆压力容器顶盖更换运输方案变更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7〕152号)




秦山核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秦山核电厂反应堆压力容器顶盖更换运输方案变更的函》(秦核安函〔2007〕13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和《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HAF103/01)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运输方案变更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运输方案进行变更,保证运输安全。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