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社会资本和外资投资文化产业指导目录的通告
  •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2007〕108号
  • 【发布日期】2007-11-02
  • 【生效日期】2007-11-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社会资本和外资投资文化产业指导目录的通告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社会资本和外资投资文化产业指导目录的通告

(皖政〔2007〕108号)




《安徽省社会资本和外资投资文化产业指导目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


安徽省社会资本和外资投资文化产业指导目录

《安徽省社会资本和外资投资文化产业指导目录》说明

一、为指导社会资本及外资投资安徽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本目录。

二、本目录以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为依据,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体育产业的内容。本目录按照国家对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的相关政策,将目录分为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四个部分。

三、社会资本和外资投资文化产业项目不同规模,需按目录中“投资项目管理”列示的权限向不同级别管理部门申请核准或备案。

四、本目录体系所列类别和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如国家和我省有新的政策法规出台,从其规定。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