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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福州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州市
  • 【发布文号】榕政综〔2007〕292号
  • 【发布日期】2007-10-26
  • 【生效日期】2007-10-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福州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福州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榕政综〔2007〕2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福州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时小雨(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定锋(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郑建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林木好(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林永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

曾志清(市贸易发展局党组副书记)

吴仁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程良琛(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寿冰(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炳荣(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江叶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梁文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冯平(市林业局副局长)

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林木好同志兼任。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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