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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承办地名单的通知
  • 【发布单位】贵州省
  • 【发布文号】黔府办发〔2007〕95号
  • 【发布日期】2007-09-17
  • 【生效日期】2007-09-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贵州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承办地名单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承办地名单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7〕95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申办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06〕77号)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申办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并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由黔东南自治州作为2008年第三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以下简称旅发大会)承办地。
举办旅发大会,是实施旅游精品战略、转变旅游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重大举措。黔东南自治州要以承办旅发大会为契机,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对举办旅发大会的各项要求和部署,广泛动员全州力量和整合各方资源,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高效率办好旅发大会,推动全州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要把承办旅发大会与加快黎从榕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建设等重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规划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抓紧开展调研论证,制定本地区旅游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旅游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提出支持黔东南自治州旅游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报省委、省人民政府审定。
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协调和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从政策、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对黔东南自治州给予实实在在的支持和帮助。特别是要在旅游景区规划、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旅游文化产品开发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旅游扶贫开发、旅游宣传促销、旅游招商引资、旅游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力争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使黔东南自治州旅游基础设施条件、旅游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旅游接待能力明显提高,提前实现旅游业阶段发展目标,率先建成功能齐全、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独具特色、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适应游客市场需求、具有较强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和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旅游目的地,推动全省旅游业加快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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