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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州瑞诚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中介〔2007〕1179号
  • 【发布日期】2007-09-14
  • 【生效日期】2007-09-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州瑞诚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州瑞诚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7〕1179号)




张瑞琴、薛志成:

你们提交的关于广州瑞诚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广州瑞诚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其中,张瑞琴出资150万元,出资比例为50%;薛志成出资150万元,出资比例为5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888-1086号广东汽车市场内9号楼首层西侧。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二)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

(三)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张瑞琴的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薛志成的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及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公估机构法人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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