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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微电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海南省
  • 【发布文号】琼府办函〔2007〕196号
  • 【发布日期】2007-09-10
  • 【生效日期】2007-09-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微电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微电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琼府办函〔2007〕19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我省微电子产业发展、推进微电子基地建设,按照省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决定成立省微电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成员名单和主要职责如下:

组 长:罗保铭(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方晓宇(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江泽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

李国梁(省长助理)

成 员:宋攻文(省政府副秘书长)

林回福(省发展与改革厅厅长)

陈海波(省财政厅厅长)

赵莉莎(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局长)

陆志远(三亚市委副书记、市长)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省微电子基地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落实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政策;协调国家有关部委,争取在国家基地布局、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

主 任:李国梁(兼)

副主任:赵莉莎(兼)

陆志远(兼)

成 员:袁秀梅(省发展与改革厅副厅长)

黄学仁(省科技厅副厅长)

吕 勇(省财政厅副厅长)

丁式江(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

韩 勇(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王 静(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麦正华(省地税局副局长)

陈智锋(海口海关副关长)

林明鹊(省国税局副局长)

郭保红(三亚市政府副市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协调解决省微电子基地建设的有关问题;研究制定有关税收、土地、投资、人才、科技项目等鼓励政策;协调落实资金和项目招商;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承担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5228866、65354553。

二○○七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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