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7〕1717号
- 【发布日期】2007-09-04
- 【生效日期】2007-09-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拉脱维亚小提琴大师吉顿・克莱默与波罗的海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拉脱维亚小提琴大师吉顿・克莱默与波罗的海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7〕1717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7]125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东方艺术中心管理有限公司邀请拉脱维亚小提琴大师吉顿・克莱默与波罗的海乐团一行32人,于2007年10月到上海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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