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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届中国哈尔滨韩国周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办发〔2007〕29号
  • 【发布日期】2007-08-31
  • 【生效日期】2007-08-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届中国哈尔滨韩国周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届中国哈尔滨韩国周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哈办发〔2007〕29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第三届中国哈尔滨韩国周活动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8月31日

第三届中国哈尔滨韩国周活动总体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哈尔滨市与韩国的经贸合作与友好交流,扩大我市对韩经贸合作领域和成果,市委、市政府决定于2007年12月27―31日举办以“友谊、交流、合作、发展”为主题,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人民外交学会、韩中友好协会、韩中亲善协会、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和韩国富川市政府主办的第三届中国哈尔滨韩国周(以下简称“韩国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韩国周”活动以“中韩交流年”为契机,按照文化交流搭台、经贸合作唱戏的要求,坚持隆重热烈、节俭效能、丰富时尚、友善和谐的原则,通过举办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对韩合作与交流活动,实现以活动促发展、以活动促交流、以活动树形象、以活动结友谊的目的,务求各项活动取得丰硕成果。

二、主要活动

(一)开幕式

12月27日16时在哈尔滨国际会议中心环球剧场举行。市领导致开幕词;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总领事致辞;省或市领导宣布“韩国周”活动开幕;文艺演出;招待酒会。(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文化局、市接待办牵头承办)

(二)哈尔滨市投资说明会及项目对接洽谈会

12月28日9时在哈尔滨国际会议中心国际报告厅(102室)举行。韩国政要、市领导致辞;市建委推介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群力新区、宾西开发区、双城市开发区推介投资环境及招商引资项目;项目对接洽谈。(由市经合促进局牵头承办)

(三)哈尔滨韩国工业园项目专题推介会

12月28日15时在哈开发区管理大厦多功能厅举行。市领导讲话;韩国企业代表发言;哈开发区介绍园区规划、投资环境;中韩企业交流洽谈。(由哈开发区管委会牵头承办)

(四)香坊区中韩明成商务广场项目推介会

12月29日9时在哈尔滨友谊宫国际会议厅举行。市领导讲话;香坊区介绍中韩明成商务广场项目;项目对接洽谈。(由香坊区政府牵头承办)

(五)经济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12月29日10时在哈尔滨友谊宫国际会议厅举行。市经合促进局宣布签约项目;合作双方签约。(由市经合促进局牵头承办)

(六)2007中韩知名人士论坛

12月29日14时在哈尔滨国际会议中心国际会议厅(304室)举行。邀请中韩政界、学术界和实业界代表,围绕中韩产业、技术、经贸合作以及哈尔滨投资环境、韩国投资企业发展前景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推进我市与韩国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吸引韩资,加快哈尔滨老工业基地振兴。市领导讲话;韩方知名人士代表讲话;主旨发言;会议总结。(由市社科院牵头承办)

(七)商品展销会

12月27―30日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B厅举行。展览展销中韩双方的机械、电子、轻工、汽车、纺织产品和旅游资源及产品、日用品和食品等。(由市贸促会牵头承办)

(八)科技成果交流合作推介展览会

12月28―30日在哈尔滨技术市场举行。在生物医药工程、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技术、汽车制造、新型环保节能材料、现代农业、食品加工等技术领域,向韩国征集适合我市需求的科技项目80项,展示我市重要科技成果和产业化项目90项,提出技术需求30项。(由市科技局牵头承办)

(九)旅游项目交流合作推介洽谈会

12月28―30日在马迭尔宾馆举行。邀请韩国旅行社团、记者参加座谈会,探讨开发韩国旅游客源市场;组织旅行社推出针对韩国游客的旅游线路;组织我市旅游企业开展招商活动。(由市旅游局牵头承办)

(十)中国哈尔滨第五届朝鲜族民俗文化节

12月27―30日在相关展览馆、室内体育场所举行。朝鲜族传统体育表演(足球、摔跤等);朝鲜族传统民俗表演;群众性文艺活动。(由市文化局牵头承办)

(十一)韩国影视周

12月25―31日在市电视台和各大影院集中展播韩国优秀影视剧作品。(由市广电局牵头承办)

(十二)中韩书画、摄影展

12月26―31日在哈尔滨市兆麟街123号展馆举行。邀请韩国著名书法家、画家、摄影家来哈参展作品。(由市文联牵头承办)

(十三)在哈外国留学生汉语大赛决赛

12月29日9时在哈尔滨电视台1号演播厅举行,邀请相关领导及韩国友人为获奖学生颁奖。(由市教育局牵头承办)

(十四)中韩体育交流活动

12月27―31日在相关运动场馆举行中韩体育武术交流表演大会、足球友谊赛、短道速滑比赛、冰球比赛等。(由市体育局牵头承办)

(十五)中韩医疗卫生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12月28―30日,在哈尔滨市儿童医院举行韩国心导管专科专家聘用仪式;在朝鲜民族医院举行韩国首尔大学医院心内科专家专业学术报告会;邀请韩国医学专家实地考察朝鲜民族医院、洽谈合作项目。(由市卫生局牵头承办)

(十六)闭幕式

12月31日9时在哈尔滨国际会议中心501会议室举行。播放“韩国周”纪实回顾录像片;市领导颁发感谢牌,并发出下届“韩国周”活动请柬;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总领事致辞;市领导作成果发布;市领导宣布“韩国周”活动闭幕。(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承办)

三、相关工作

(一)邀请接待(11月底前完成)

邀请工作要采取面请、函请等多种形式,按照资源整合、渠道共享、分类邀请的原则进行。动员省内相关单位开展对口邀请,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协助邀请;市领导率团赴韩国邀请;区、县(市)和市直单位及有关企业可组团出访韩国,开展邀请和招商、招展工作;依托富川市政府、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等韩国主办方开展邀请;协调韩国航空公司开展旅游包机业务争取韩国游客;派遣邀请工作组进行跟踪邀请。要按照“谁邀请、谁接待”的原则,切实做好来宾接待工作。(由市外侨办、市接待办、市经合促进局、市贸促会分别牵头承办,相关单位负责协办)

(二)宣传报道(12月底前完成)

赴韩国举办“韩国首尔哈尔滨周”开幕式暨第三届中国哈尔滨韩国周新闻发布会、哈尔滨摄影与书画展示会、文艺专场演出、招商恳谈会;制作《中国・哈尔滨》韩语光盘,争取在韩国KBS放送局进行播放;与韩国KBS大田放送局建立长期电视节目交流关系,互播双方历史文化、自然风光等电视节目;协调中央和省主要新闻媒体进行采访、宣传和报道;组织市属新闻媒体,重点搞好“韩国周”三段式宣传报道;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东北网哈尔滨网页和知名国内互联网站滚动发布信息;联系香港《文汇报》、《大公报》和美国《国际日报》,集中版面、集中时间,突出宣传;制作《哈尔滨韩国周》系列折页等宣传品;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韩国周”活动内容、特点和工作情况等。(由市外侨办、市委外宣办牵头承办,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文联及有关新闻单位协办)

(三)环境整治(活动期间)

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等主要活动场所周边区域增设灯饰小品,搞好亮化、美化和彩化;清理整顿各类牌匾、广告、旗幌和基建工地,做到整齐、规范、美观;提高街路保洁质量,确保一、二类街路和重点区域环境整洁干净;更新改造土路和背街背巷道路,修缮破损人行道,改善居民庭院环境和社区广场建设,优化城市综合景观布局;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在宾馆、商店、机场、火车站和主要街路、旅游景点等窗口单位插挂中韩两国国旗、彩旗和宣传标语,烘托活动气氛;深入开展“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都是哈尔滨形象,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社会氛围。(由市综合整治办牵头承办)

(四)安全保卫(活动期间)

对各类活动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大力整治城市交通、街面环境和客运秩序,依法从严查处违章驾驶、乱停乱放、违章营运、超时等客、野蛮拉客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交通顺畅安全,公交秩序井然;全面开展防火、防盗、防爆大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宾馆、饭店管理,搞好饮食卫生,确保食品安全;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由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分别牵头承办,相关部门协办)。

(五)经费筹措(11月底前完成)

活动经费采取市和区、县(市)两级财政共同或分别负担、社会赞助和有偿出让“韩国周”活动冠名权、广告权等多种方式筹措。开、闭幕式和韩国官方代表团接待等费用原则上由市财政负担;区、县(市)政府承办的活动经费原则上由本地区财政负担;其他活动经费鼓励走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由市、区县(市)财政局牵头承办,有关部门协办)

四、组织机构

“韩国周”活动筹备委员会,对活动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筹委会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活动组织实施中的领导和推进工作,统筹修订活动各子方案以及实施方案、工作推进方案等,并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执行委员会下设综合协调部、经贸交流部、文化交流部和邀请接待部,各部可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工作组,负责有关具体工作。

(一)“韩国周”活动筹备委员会

主任:杜宇新省委常委、市委书记
张效廉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姜明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姜国文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张少良市政府副市长

王莉市政府副市长

张显友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二)执行委员会

主任:姜明
常务副主任:姜国文
副 主 任:张少良 王莉 张显友

1、综合协调部

部长:姜国文
副部长:高迎祥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总联络员:鲁晶华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办公厅,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市建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旅游局、市经合促进局、市外侨办、市贸促会、市综合整治办等。

职责:负责活动及筹备工作总体方案的制订、组织和实施,检查协调各项工作落实;根据工作进展和需要召开协调会、例会;落实宣传报道、筹措活动经费及各项综合协调工作。

2、经贸交流部

部长:张少良
副部长:杜传东市经合促进局局长
总联络员:李伟市经合促进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经委、市农委、市科技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经合促进局、市贸促会等。

职责:负责经贸交流开发合作活动工作方案的制订、组织和实施。

3、文化交流部

部长:张显友

副部长:杨晓萍市文化局局长

总联络员:刘彦涛市文化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社科院、市文联及市作协、市书法家协会、市美术家协会、市摄影家协会等。

职责:负责文化、体育等活动工作方案的制订、组织和实施。

4、邀请接待部

部长:王莉
副部长:张天波市外侨办主任
总联络员:关宇平市外侨办副巡视员
成员单位:市接待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经合促进局、市外侨办、市贸促会、市社科院及承担接待任务的市直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

职责:负责邀请接待工作方案的制订、组织和实施,做好与韩方主办、协办单位的沟通、联络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搞好“韩国周”活动,对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做好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落实。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实施推进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把手”要负总责,加强对日常组织推进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各区、县(市)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哈开发区管委会要筛选好哈大齐工业走廊、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重点工业、农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产业等项目,独立负责地开展招商活动,并积极组织我市企业与韩方对接洽谈。各区及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国资委、市建委、市农委等有关部门和哈开发区至少要各上报1个签约项目在会上签约,由主管领导负责监督落实(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市经贸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和衔接,做细、做实客户邀请以及展会招展工作,把招商招展任务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邀请接待部门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利用各方优势资源,分门别类、精心细致地做好政要、企业、知名人士等邀请工作。要加强对活动经费的管理,本着节约、效能原则对拟办活动进行筛选,扩大市场化和社会化投入比例,尽量减少财政支出。

(三)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各牵头承办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协调各方、加强沟通。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增强大局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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