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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山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 【发布单位】山西省
  • 【发布文号】晋政办发〔2007〕98号
  • 【发布日期】2007-08-07
  • 【生效日期】2007-08-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山西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山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山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晋政办发〔2007〕9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七年八月七日


山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与改革的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教育战线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圆满完成了“十五”计划提出的各项任务,为全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也为“十一五”时期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农村教育成就瞩目,基础教育水平明显提升
到2005年,全省基本“普九”的历史任务如期完成,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8.89%。2003年以来,全省共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476万平方米,新建、改建、扩建学校6380所。继续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撤销7人以下和四级复式小学1.3万余所,合并初中205所,小学和初中平均在校学生数分别达到144人和703人。高中教育快速发展,普通高中在校生达到71.37万人,比2000年增长112%。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得到了较快发展。
(二)高等教育实现历史性跨越
到2005年,普通高校在学研究生规模达到1.2万人,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达到40.7万人,分别比2000年增长358%和224.8%。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21%。高等教育办学层次得到提升,办学实力得到增强。五年间,有3所学院更名为大学,3所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新组建成立了一批高职高专院校。太原理工大学“211工程”建设取得新进展,山西大学成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从5个增加到8个,新增国家重点学科5个,建成国家和省部级重点研究开发基地54个。高校承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占全省总数的63%,承担省内各类科技计划占全省总数的41.2%,有一批项目列入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推荐项目,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的知识贡献。
(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稳步发展
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在改革中加快发展。全省已建成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40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64所,新建2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中职招生人数2005年达到18.03万人,创历史最高水平。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在开展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作出了新的成绩。成人岗位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广泛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稳步推进,科教兴县工程取得重要进展,已有11个县达到了省定的科教兴县评估标准。
(四)高校党建、思政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
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精神,加强了中小学生德育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育人为本,德育为首”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高校大力推进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进”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员素质进一步提高,有力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
(五)教育改革迈出新步伐
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不断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基本确立。办学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成果显著,五年新改扩建学生公寓221.9万平方米、学生食堂41.5万平方米,是建国五十年总和的2.1倍和1.9倍。高校收费制度改革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进展顺利。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展开,促进了素质教育的实施。
(六)师资队伍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在全省实行了教师资格制度,建设教师资源库,把好入口关。重视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开展了新一轮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明显提高。职业学校进一步强化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高校重点支持和培育了一批青年学术带头人、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优秀创新团队和教学名师,教师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数大幅度增加。广大教师业务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逐步改善
通过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高等学校在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值、图书等主要办学条件方面都有较大增长,与2000年相比,分别增长178.5%、196.9 %、337.2%、163.4%。
(八)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取得成效
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了“一费制”收费办法,建立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免一补"制度,重视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问题。高等学校按照新政策新机制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新进展。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依法加强管理,中小学办学行为逐步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几年来一次就业率保持在65%以上。
二、“十一五”期间教育发展与改革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教育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各种严峻挑战。
――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掌握先进技术和最新知识的劳动者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加大对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一大批高素质人才,已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发展教育事业,提高人口素质,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把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在推动小康建设进程中,中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这都要求我们必须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协调教育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这是新时期新阶段教育面临的重大课题。
――我省将抓住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机遇,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培育壮大新的支柱产业,建设国家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随着我省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和农村人口的分布、结构、比例必将发生深刻变化,对学校的布局结构、各类教育规模发展以及教学模式和教育内容都会带来不可忽视的影响和新的需求。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推进科技创新,增强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是教育事业面临的迫切任务。
――我省教育的发展还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教育的总体水平仍然不高,结构不尽合理,教育投入不足成为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社会发展“矛盾凸现期"存在的各种问题,使教育承载较大压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面临诸多困难;不断推进教育改革创新,着力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努力构建具有山西地方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任务十分繁重;教育招生、就业、收费、助困以及校园安全等方面的诸多问题,仍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面对新的形势,我们必须抢抓发展机遇,应对各种挑战,趋利避害,努力实现“十一五”时期全省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三、“十一五”期间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围绕落实《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教育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坚持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促进发展,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推进改革创新,着力完成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三大任务,推动教育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努力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为建设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稳定、山川秀美的新山西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1.总体发展目标
九年义务教育在基本普及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成果,提高质量;学前教育有较大发展;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规模进一步扩大;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规模和质量迈上一个新台阶;高校科技创新水平明显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显著增强;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的差距明显缩小;基本构建起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重、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互补、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衔接沟通,基本适应山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使我省教育的总体水平迈入中西部地区的先进行列。
2.具体发展目标
――“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初中毛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初中三年保留率达到95%以上,初中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0%以上,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左右,在校生规模达到145万人,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8%左右,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86万人,其中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达到54万人左右,在学研究生达到2万人左右。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
――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左右,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以上,从业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比重达到10%左右,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1%以内。
(三)主要发展任务
1.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倡导和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以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切实加强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推进德育课程改革,完善德育评价机制,增强德育实效性。
――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改革和完善中小学招生考试制度和学校评价制度。
――切实加强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积极开展文体、科普、技能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学生人文科技素养。
――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建立学校卫生安全责任制与监测机制。
――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大力推广普及普通话。
2.提升基础教育水平
――义务教育以巩固普及成果、提高办学水平、促进均衡发展为主要工作任务,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强化各级政府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完善以县管理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合理调整农村学校布局,建设一批配备标准的寄宿制学校。规范管理,严格控制初中学生辍学。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基本消除农村学校代教现象。城市和县镇以新建、扩建、改建中小学校,解决学生入学难和班容量过大等问题作为重点,加强薄弱学校改造,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加强特殊教育工作,解决好城市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加大对教育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促进教育的公平公正。
――普通高中教育坚持“控制规模、分类发展、提高质量”的原则,在稳妥推进示范高中学校建设的同时,坚持分类发展和多样化发展,努力消除薄弱高中。规范高中学校办学、收费行为,到2007年取消在高中学校内举办的高中补习班。按照提高普及程度和提高教育质量相统一的原则,加大高中教育改革力度,组织实施高中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学前教育以推进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重点,争取再有20个左右的县达到“普三”基本要求,使全省实现“普三”县(市、区)达到80个以上。积极总结农村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经验,克服“小学化”倾向,促进农村幼儿教育健康发展。
3.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重点是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形式建设一批标准较高的中等职业学校,加速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到2010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年招生规模达到24万人以上,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增强办学实力,形成办学特色,提高教育质量。
――紧密结合我省煤炭、焦化、电力、冶金、煤化工、装备制造、材料、旅游业等八大支柱产业发展的需要,建设一批专业设备先进、培养能力强、教学质量高并且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实训基地和示范专业。
――创新职业教育体制与机制,鼓励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职业教育,逐步形成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兴办职业教育的局面。
――加速技能型实用人才培养,“十一五”期间,为社会输送100万名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40万名以上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努力满足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进一步扩大,使我省劳动者的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4.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合理把握高等教育规模发展节奏,积极调整人才培养结构。鼓励不同层次和类型的高校从实际条件和社会需求出发,努力办出水平,办出特色。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建立本科学校。构建结构合理、特色鲜明、质量优良、服务有力的高等教育体系,促进高等教育事业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主要任务,加大教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素质,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本科院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促进高校达到五项办学基本指标合格要求,建立和完善高等教育质量监控和评估体系。
――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高校服务全省经济发展的能力。继续推进重点建设大学发展,大力加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建设和学位点建设,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强学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技术合作,产生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学术和科技成果。繁荣和发展高校哲学和社会科学,促进社会文化进步。
――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不断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形成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环境和工作氛围,吸引、选拔和培养一批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高科技开发优秀人才,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团队。
――深化高校后勤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拓展办学空间,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资源配置,规范管理行为,为教学科研工作和师生生活提供优质服务。
5.积极发展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
――以“三教统筹”、“农科教结合”为主要内容,扎实推进农村成人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实施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
――加快成人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创建示范院校和特色骨干专业。大力发展高层次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利用现代教育技术,为群众提供高层次教育培训服务。
――继续稳步推进全省社区教育工作。注重社区教育网络建设,加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村社区教育实验工作。
――努力做好职工岗位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各类企业的职工继续教育、岗位资格培训、适应性培训和技术等级培训工作,使企业职工的培训率逐年增长。
6.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农村和城市薄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教师认定制度、准入制度和岗前培训制度。建立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建立城乡学校间、强弱学校间教师合理双向流动有效机制。认真落实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和山区学校教师岗位津贴政策。继续加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职业教育要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高等学校要加强学术梯队建设,为优秀拔尖人才和骨干教师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建立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积极开展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全面提升教师学历层次。
――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职业道德建设。通过培训、考核、奖惩等措施,不断优化教师队伍。
7.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继续积极支持出国留学,引导出国留学工作健康发展,鼓励我省高校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出国进修;争取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绝大部分回国回省服务,并得到留学回国人员科研项目资金的资助;大力吸引海外人才短期回国讲学、从事科研活动。对自费出国留学工作积极引导,加强管理,拓宽渠道。进一步做好引进国外智力工作,适度扩大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规模,调整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专业结构。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外国留学生来山西学习和进修。
――加强国际间的教育合作与交流,积极推进高层次、有特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着力提升我省高校的办学层次和水平。
8.大力推进教育体制和机制创新
――继续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投入体制,强化和明晰省、市、县(市、区)、乡(镇)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责任;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省人民政府统筹管理高等教育的力度,理顺政府与学校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市级政府对中等职业教育的统筹、协调,处理好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密切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的合作。
――大力推进办学体制与办学模式改革。依法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积极探索民办教育的多种实现形式,不断拓展民办教育的发展空间,争取使民办教育在非义务教育中所占比重明显上升。
――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法人制度,逐步形成“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在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科学设置工作岗位的基础上,全部实行聘用制。深化学校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教师工资制度和分配激励机制,形成公平竞争与有序流动相结合的良性机制。
――优化教育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适应城市化、区域经济发展和人口变化趋势,不断调整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结构。进一步调整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层次和结构,努力搭建不同教育类型之间相互沟通和衔接的“立交桥”。按照人才强省战略的要求,积极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加快紧缺人才、科技创新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特别要重视培养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发展所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掌握和推广农业先进实用技术,能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农村实用人才。
9.努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进一步完善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加大资助力度,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完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严格招生考试管理,使招生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全面推进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加快构建与新形势相适应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与各类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的相互贯通,信息资源共享,为毕业生提供多种服务。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和制度建设,规范收费行为,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的现象。
四、“十一五”期间教育发展与改革的重点工程
为实现上述目标和任务,“十一五”期间在全省实施教育发展八项重点工程。
(一)义务教育水平提升工程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到2010年,力争80个以上的县(市、区)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要求,标准化建设人口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完善农村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建立中小学校园校舍建设和内部设施配置的长效机制。实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到2007年,农村中小学全部配备现代远程教育设备。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建设一批标准化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城市和县城所在地通过新建、改建学校,扩大规模,基本解决学生入学难、班容量大等问题。切实保障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大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和教育水平。
(二)职业教育发展工程
以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每个县(市)办好一所标准较高的中等职业学校(或职教中心),设区市建成3―5所高标准、现代化的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力争有30所左右、高等职业院校争取有3―5所达到国家级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标准。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体制创新和教学领域的改革,建设省级以上实训基地100个,省级以上示范专业点300个。积极推进以集团化、连锁化办学,校企结合、工学结合为主要内容的办学模式创新,逐步形成更加灵活开放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
(三)高等教育强校工程
紧紧围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这个重点,继续加强山西大学省部共建和推动太原理工大学完成“211”工程三期建设任务,支持两校积极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学科建设,重点建设50个左右国家和省重点学科。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基地建设,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力争有10个左右建设项目进入国家和教育部创新平台建设行列。开发和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继续支持和培育一批优秀创新团队、拔尖创新人才、青年学术带头人。全面推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深入推进教学名师、品牌专业、精品课程、本科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高职高专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增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围绕服务山西优势产业,建设一批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
(四)科教兴乡兴县工程
以加强和改革农村教育为重点,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协调发展,促进教育与科技、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完善“三教统筹”机制,强化县乡村三级实用型、开放型的成人教育和科技培训体系建设,着力开展面向农村的科技推广应用和实用技术、“绿色证书”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受教育水平、科技文化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断完善科教兴县的内容和目标,确保到2007年全省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县达到科教兴县标准。到2010年,实现点上深化、面上推广,开创科教兴县、兴市、兴省的新局面。
(五)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工程
以提高质量和促进全面发展为目标,实现普通高中教育分类发展和整体水平提高。按照“示范为主、分类推进、以评促建、评建结合”的原则,稳妥推进示范高中学校建设,到2010年,努力建成一批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使全省普通高中60%以上的学生在示范高中就读。合理调整优化高中学校布局,在人口比较集中的城镇新建和改扩建一批标准较高的高中学校。以加强薄弱高中建设为重点,扶持、改造一批薄弱高中,逐步取消规模小、条件差、师资水平和社会声誉低的薄弱高中,并积极扶持一批条件较好、办学规范的民办高中。
(六)德育工程
加强德育示范学校建设,力争多数县(市、区)高中、初中、小学至少各有一所德育示范学校。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全面完成国家资助“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项目基本建设任务,力争90%的县(区)建有一所综合性的多功能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推动各地建设综合社会实践和劳动基地建设,搭建青少年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校外教育平台。从2006年开始,在全省高校全面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国家新课程方案,三年完成过渡任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扶持建设一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强化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网络建设,扶持建设一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题网站,创建一批高校文明单位(标兵)。
(七)教育信息化工程
以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为重点,全面实施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程。到2007年,城市和县、镇所在地中小学校配备计算机并实现教育网络“校校通”,农村初中学校配备多媒体教室和计算机教室,农村小学建成现代教育信息资源接收系统和播放系统,初步形成中小学校的现代教育信息系统。城市中小学和农村中学全部开设信息技术教育必修课,建成省级远程教育资源库,开通全省基础教育情报信息网,初步形成覆盖全省、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和教育情报信息体系。继续加强山西省教育科研网建设,按照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的建设要求,同步建成覆盖山西高校的IPv6网络。加强高校校园网的建设,提高整体应用水平。建设高等教育资源数据库和管理平台,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现有教学科研资源的整合,加快建设我省高校图书文献保障体系,实现图书和情报资源共享。积极推进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到2010年,基本建立全省教育电子政务办公内网、业务外网、门户网站、基础数据、信息资源库和可视化协同工作系统。
(八)助困保学工程
在义务教育阶段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到2007年范围扩展至所有农村学校学生和城市低保户子女,安排专项经费资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中等职业学校也要从学费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加大对高校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完善以助学贷款为主,奖学金、助学金、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多渠道的高等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从高等学校学费收入中提取10%―15%,用于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鼓励各学校增设勤工助学岗位。继续实行“绿色通道”制度,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十一五”期间教育发展与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地方各级政府对教育发展和改革的统筹力度
充分认识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作用,真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强领导和统筹力度,切实加大投入,促进教育健康快速发展。要建立和完善自上而下的目标责任制,落实对县级党政领导基础教育责任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一把手切实负起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负起具体组织和领导的责任,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起相关责任,努力营造教育工作政府负责、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依法加大教育投入,保证教育发展改革的基本要求
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财政制度,将教育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地方各级政府对教育的预算内投入要依法做到“三个增长”,省级教育经费支出占省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争取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各市、县(市、区)也要根据本地实际,增加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的比例。确保2010年前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达到4%。各级财政每年超收部分,应按不低于年初确定的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用于教育经费支出。
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按照国家的要求,确保地方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要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义务教育经费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特别要重点支持晋西北和太行山革命老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和生均拨款基本标准。实行教育预算单列,规范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规定的标准,编制政府年度教育预算,按程序报同级人大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相应的审核、监督、检查制度。
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继续坚持合理的收费制度。抓紧核定生均培养成本,进一步完善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培养成本合理分担机制。
努力拓宽经费来源渠道,不断增加教育经费投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增加贷款。积极争取利用国家开发银行的教育贷款。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对教育的捐赠。加快探索企业合理分担职业教育经费的办法。加快建立和完善教育发展基金、教育储蓄、教育保险等制度。继续支持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发展壮大校办产业。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企业和公民个人出资或投资办学。
加强和改进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安全,高度警惕并预防经济犯罪行为。完善公共教育经费效益评价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内部经费管理。强化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禁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入。完善监督机制,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三)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变管理方式,强化依法行政。逐步建立和完善综合执法机制,依法监督办学活动,维护教育的正常秩序。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依法自主管理,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维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大决策环节的咨询论证、预案研究、社会公示、公民听证及民主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化建设,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推动教育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和改进教育电子政务系统建设。
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与评估体系,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保障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障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保障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建立健全对地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监督评价体系;建立完善对学校科学有效的督导评估制度。进一步改进督导评估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督导检查的限期整改制度、督导检查结果公报制度和教育重大问题的监控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起能够切实履行教育督导职责的督导机构和专业化督学队伍。
(四)规范管理、从严治教,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改进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水平,加强对学校领导和教师管理工作的正常考核工作。建立健全符合教育系统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健全经济责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全面改进教育系统工作作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树立良好学术风气。
(五)继续加强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干部队伍建设
不断提高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驾驭学校发展与改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高校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特别是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高校党建工作活力。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不断改进和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拓展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切实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方式方法。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和理论研究队伍。加强高校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加强对高校课堂教材、学术论坛、学术讲座、社会团体及各种宣传媒体与出版物、校园网的规范管理。
理顺中小学校长管理体制,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中小学校长的任用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进一步完善任职条件,严格准入制度,加强选任监督。实行任期制度和定期交流制度,完善中小学校长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六)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育人环境
进一步优化社会育人环境,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制定有关政策,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各类文化场所和公益设施向学生优惠或免费开放。科研院所和企业要为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提供便利条件。建立健全学校、社区和家庭相互沟通、协调配合的制度,形成共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性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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