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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北京奥组委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各国家和地区奥委会在京建立“奥运之家”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北京市
  • 【发布文号】京政办发[2007]50号
  • 【发布日期】2007-08-04
  • 【生效日期】2007-08-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北京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北京奥组委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各国家和地区奥委会在京建立“奥运之家”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北京奥组委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各国家和地区奥委会在京建立“奥运之家”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7]5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奥组委《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各国家和地区奥委会在京建立“奥运之家”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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