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教育部
- 【发布文号】教师函〔2007〕2号
- 【发布日期】2007-08-03
- 【生效日期】2007-08-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教育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教育部关于在教师节期间开展缅怀为保护学生而英勇献身教师、慰问教师家属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在教师节期间开展缅怀为保护学生而英勇献身教师、慰问教师家属活动的通知
(教师函〔200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近几年来,教育战线涌现出殷雪梅等一批为保护学生生命而英勇献身的模范教师,他们在生死关头,把生的希望留给学生,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用鲜血和生命履行了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谱写了人民教师的英雄赞歌。他们是人民教师的杰出代表,是广大教师学习的光辉榜样。为深切缅怀为保护学生而英勇献身的教师(以下简称英勇献身教师)、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教育部决定在今年教师节期间组织开展缅怀英勇献身教师、慰问教师家属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缅怀英勇献身教师、慰问教师家属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的具体体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今年教师节活动,认真研究制订本地区的纪念和慰问活动方案。要开展庄重、朴素的祭奠英勇献身教师活动和形式多样的慰问英勇献身教师家属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要深入到英勇献身教师家中进行慰问走访,了解教师家属的生活困难,想办法帮助解决,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带给他们,把人民群众对英雄的敬仰带给他们。
二、教育部将组织中央媒体对这些英勇献身教师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宣传英勇献身教师的感人事迹。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树立人民教师良好形象,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组织教师集中开展一次祭英烈、铸师魂的师德教育活动。缅怀英勇献身教师,就是要学习他们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崇高品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舍生取义的大无畏精神。要通过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激励广大教师奋发向上,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教育事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教育部
二○○七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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