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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加快服务业发展调研活动的通知
  • 【发布单位】山西省
  • 【发布文号】晋政办发〔2007〕97号
  • 【发布日期】2007-07-31
  • 【生效日期】2007-07-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山西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加快服务业发展调研活动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加快服务业发展调研活动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7〕9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2007年重点推进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省开展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调研活动。现就调研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思想,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全省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突出任务抓紧抓好,以提高服务产业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的比重,使服务业尽快成为我省国民经济增长的主导产业和就业富民的重要渠道,成为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更好地为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服务,为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主要目的
组织各市及省直各有关部门对全省服务业发展的现状、问题和今后举措深入进行调研,并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进行专题调研,理清发展思路,在此基础上,努力以新的理念、新的思路,制订出台定位准确、措施有力、指导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全省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产业政策和对策措施。
三、时间安排
2007年9月至12月,集中进行调研,并拟订全省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产业政策和对策措施,报省人民政府。
四、组织领导
服务业门类众多,产业之间异质性大,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影响深远,统筹发展任务艰巨,协调组织难度较大,为了保证调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全省服务业专题调研活动领导组:
组 长:宋北杉副省长
常务副组长:王洪岐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淑珍省商务厅厅长
副组长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环保局、省旅游局。
成员单位: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卫生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太原铁路局、省地方铁路集团公司、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省邮政局、省通信管理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省证监局、省保监局。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省商务厅联合抽调人员组成。
各市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以便搞好组织协调工作。
自本通知下发5日内,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将本单位担任领导组副组长或成员的负责人和工作联络人员名单、各市要将工作联络人员名单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三处。
五、具体要求
(一)各市、省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安排,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基础情况汇报,积极协助配合调研组做好各项调研工作,并负责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
(二)各市要按照调研提纲(见附件1)的要求,结合实际提出本地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产业布局和对策措施以及发展服务业推动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在此基础上形成上报调研材料。
(三)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调研提纲涉及的本部门职责有关的服务行业,上报调研专题材料,提出发展的现状、思路和对策措施。根据部门职能,上报对全省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或政策建议。此外,还要提供本部门“十一五”规划;省统计部门要配合做好全省服务业发展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四)坚持以重点项目支撑规划实施。各市、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调研提纲中确定的服务业发展方向涉及到的行业,确定并上报一批服务业发展重点项目,包括大型商品交易中心、重点物流园区和基地、新型产品交易市场集群、重点研发设计平台、财务管理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文化产业项目、重点旅游地和建设项目、重点经典商务区(现代步行街,集购物、休闲、娱乐、餐饮于一体的大型购物中心各类大型商业设施)、基础设施(航空港,信息港,公路,铁路,光路)、重点房地产项目、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组建区域性金融中心、地方性金融机构和引进外资金融机构、服务业品牌工程(服务业老字号品牌、自主创新品牌、大型商品流通等优势服务品牌企业)、重点环保项目、重点循环经济项目、重点科技项目、重点卫生医疗项目、重点信息体系建设项目、重点商务服务项目(法律、会计、审计、税务、咨询、评估、广告、策划等)、为农业和农村服务重点项目和其他重点项目。各市要推荐一批在中西部有影响,能够起到示范和辐射作用的服务业项目(见附件2)。
(五)坚持以培育市场主体推进产业发展。各市、省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地和本部门实际,确定并上报一批准备重点支持的服务业发展重点企业,通过培育发展壮大企业实力,带动全省服务业发展(见附件3)。
(六)各市、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将上述文字材料和电子文本于2007年10月15日前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三处。
联系人:郭建民联系电话:0351-3046569;
赵常青联系电话:0351-4071416
传真:0351-4063809,邮箱:xlfx5454@sina.com
焦育峰联系电话:0351-4079231 4071273
传真:0351-4084262,邮箱:swggc@163.com

附件:1.全省服务业发展专题调研提纲
2.“十一五”期间全省服务业重点项目征集表(略)
3.“十一五”期间全省服务业重点扶持企业推荐表 (略)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全省服务业发展专题调研提纲

一、全省服务业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形势
1.“十五”期间和2006年服务业发展主要指标
(1)服务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
(2)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
(3)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
(4)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以及在全国和中部六省的位次
(5)各市及各服务行业发展的主要经济指标分别占全省GDP和全省服务业总值的比重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3.服务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分析及中长期主要指标预测
二、服务业发展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2.发展目标
(1)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
(2)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快于GDP增长速度个百分点
(3)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
(4)服务业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的位次前移至位
(5)服务业结构显著优化
(6)各市服务业发展的目标
3.推进原则
(1)以市场化激发活力
(2)以工业化促进发展
(3)以城镇化拓展空间
(4)以国际化提升水平
(5)以信息化增强支撑
(6)以项目支撑规划实施
(7)以培育企业为市场主体推进产业发展
三、服务业的发展方向
1.为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提供支撑的生产服务业
(1)现代物流业(物流园区、物流企业、航空、铁路、公路、光路等)
(2)科技服务业(研发、产品开发、技术转移、技术交易、技术咨询、技术评估、质量鉴定、技术检验等)
(3)金融业(银行、保险、证券、投资性公司及其他金融服务)
(4)商务服务业(品牌建设、法律、会计、审计、税务、咨询、评估、广告、策划、调查等)
(5)信息服务业
(6)会展业
2.为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民生提供保障的消费性和公益性服务业
(1)大文化产业(文化、体育、广播、影视、音像、出版、期刊、演艺等)
(2)商贸流通业
(3)旅游业
(4)房地产业
(5)市政公用事业
(6)社区服务业
(7)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医疗卫生、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劳动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托幼等)
3.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保证的公共服务业
(1)环境管理业
(2)水利管理业
(3)绿化事业
4.为建设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支持的农村服务业
(1)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2)农村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3)农村技术支撑体系
(4)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四、科学确定全省服务业发展的产业布局
五、“十一五”期间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项目
六、促进全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1.提高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水平
2.加快推进服务领域改革
3.加大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
4.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
5.加强对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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