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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释放田湾核电站二号机组100%额定热功率控制点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发〔2007〕76号
  • 【发布日期】2007-07-06
  • 【生效日期】2007-07-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释放田湾核电站二号机组100%额定热功率控制点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释放田湾核电站二号机组100%额定热功率控制点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7〕76号)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释放田湾核电站二号机组100%额定热功率控制点的函》(苏核发〔2007〕15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的有关规定及你公司的申请,我局组织检查组于2007年7月3日至4日对田湾核电站二号机组进行了100%额定热功率控制点释放前安全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我局批准你公司进行田湾核电站二号机组100%额定热功率台阶的调试工作。

你公司在田湾核电站二号机组的调试和运行中,应严格遵守核安全法规和技术规格书的规定,确保机组运行安全。如果在调试和运行过程中发生可能影响机组安全的事件,应立即停堆,并及时向我局和国家环保总局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报告。

附件:田湾核电站二号机组100%额定热功率控制点释放核安全检查报告

二○○七年七月六日


附件:

田湾核电站二号机组100%额定热功率控制点释放核安全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受检单位: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检查日期:2007年7月3日至7月4日

一、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二)《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及其相关导则

(三)《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及其相关导则

(四)《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及其相关导则

(五)《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

二、检查内容

(一)2号机组50%至100%额定热功率以下调试项目完成情况

(二)2号机组异常和故障处理情况

(三)2号机组下一步的生产准备和管理情况

三、检查活动

检查组由国家核安全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苏州核安全中心等单位的专家组成(名单见附一)。

检查组根据检查内容分成三个小组,采用听取汇报、文件检查、现场检查及对话访谈等方式进行检查。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名单见附二)对检查给予了积极的配合,检查达到了预期目的。

四、检查结论和整改要求

(一)调试试验完成情况

检查组对2号机组50%至100%以下额定热功率调试项目完成情况、国家核安全局调试专项监督检查试验项目关闭情况、后续调试试验准备情况和定期试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1.调试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07年7月3日,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50%功率后100%功率前64项调试试验项目已全部完成并已经过江苏核电有限公司调试委员会的审查认可。检查组抽查了其中15份试验报告,抽查结果表明基本满足试验验收准则的要求。

2.国家核安全局调试专项监督检查试验项目关闭情况

2号机组50%功率后100%功率前,国家核安全局选定的2项调试专项监督检查试验项目已全部完成并关闭。

3.后续调试试验准备情况

2号机组100%功率阶段共需编制调试试验程序60项,已经编制完成57项试验程序,其余3项试验程序将在试验开始一周以前生效,调试程序的准备能够满足后续调试试验的需要。对100%功率阶段平台的瞬态试验也已编制了相应的管理程序,并完成了各瞬态试验的先决条件、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的分析和编制工作。

(二)2号机组异常和故障处理

检查组听取了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异常和故障处理情况及运行经验反馈工作的汇报,并检查了2号机组从装料以来所发生的需要进行原因分析的24小时事件及内部运行事件报告。

2号机组自装料以来发生的主要异常和故障均记录在案,并对其进行了分析和整改。

检查组认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构建了必要的内部运行经验反馈体系,2号机组出现的异常和故障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同时,结合历次核安全检查所提出的问题,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加强了对运行经验反馈工作的重视,建立了状态报告制度并进行了试用,近期准备投入使用。

(三)生产准备和管理情况

检查组抽查了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各类程序的编制规定和相关运行规程,检查组认为运行程序和定期试验程序基本完整并满足相关要求。

检查组对田湾核电站运行人员配备和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认为运行岗位持照人员配置满足核安全法规的要求,运行值和其他持照人员培训、再培训基本满足《田湾核电站操纵人员培训与再培训大纲》的要求。

检查组对田湾核电站设备老化和寿期管理相关文件和瞬态统计记录进行了检查,检查组认为田湾核电站已初步开展和实施了设备老化和寿期管理活动。

检查组对田湾核电站安全系统定期试验情况进行了检查,江苏核电有限公司编制了《核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大纲》和相应定期试验规程;检查组抽查了2份定期试验记录,结果满足要求。

检查组对田湾核电站应急计划和准备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应急值班人员进行了应急通讯检查。检查组认为田湾核电站应急相关文件基本完整,应急响应及时有效。

综上所述,检查组认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已完成调试大纲规定的100%功率前相关试验项目,主要异常和缺陷基本得到了处理,生产和运行准备工作就绪,具备了100%额定热功率运行的条件。检查组建议国家核安全局释放2号机组100%额定热功率控制点。

检查组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应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提高和改进:

1. 对于以前检查中发现的部分运行文件和程序与技术规格书要求存在不一致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检查组要求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应尽快按照许可证条件修订技术规格书,对运行技术规格书、运行文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以保证上下层文件的一致性。

2. 对于调试试验报告递交不及时问题,检查组要求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及时递交相关文件,以给审评监督人员留下充分的审查时间。

3. 2号机组自装料以来共记录了18项需要进行原因分析的事件及9项内部运行事件,但目前为止,只完成了其中8项事件的原因分析和纠正措施的制定。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应提高对此类故障和异常的处理效率,对出现的故障和异常及时完成分析和整改,确保所有问题均得到有效反馈和纠正。

4. 所抽查的事件分析单根本原因分析的格式不尽相同,有些事件分析并未提出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有些故障和异常的原因分析和纠正行动过于简单,纠正行动针对性不强;个别故障和异常的原因分析与纠正行动采取的措施不一致。要求江苏核电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事件原因分析的方法,并规范其格式,以利于经验反馈工作的有效执行。



附一:

国家核安全局检查组成员名单

姓名 单位 职务

周士荣 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司核电一处 处长

李吉根 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司核电一处 项目官员

高文涛 国家环保总局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主任

刘 涛 国家环保总局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副处长

宋琛修 国家环保总局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项目负责人

赵鹏宇 国家环保总局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工程师

郦光梅 国家环保总局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工程师

余 毅 国家环保总局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工程师

范东民 国家环保总局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工程师

杨 堤 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室主任

孙国臣 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工程师

周拥辉 苏州核安全中心 工程师

陈小锐 苏州核安全中心 高工

汤闵栋 苏州核安全中心 工程师

于雪良 苏州核安全中心 工程师



附二: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参加检查人员名单

姓名 单位 职务

蒋国元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总经理

曾 曦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黄 潜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吴 放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王 志 中核集团核电部 高工

姚 刚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处长

仲卫东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处长

孙景义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处长

王建瑜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处长

顾颖宾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处长

石 岭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副处长

朱洪涌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处长助理

苟全录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处长助理

徐霞军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处长助理

马明俊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处长助理

李文双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高工

张学圣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高工

路 遥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工程师

甘晓军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工程师

伍 浩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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