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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关于成立广州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文〔2007〕18号
  • 【发布日期】2007-06-20
  • 【生效日期】2007-06-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关于成立广州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关于成立广州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穗文〔2007〕18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1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6〕30号)及曾庆红同志去年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市委决定,成立广州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州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小丹(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张桂芳(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方旋(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邬毅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严翠芳(市纪委副书记)
曾锡棠(市委办公厅副巡视员)
洪英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汤应武(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明德(市委政法委副秘书长)
刘冬和(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洪顺康(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王小强(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张连广(市国资委主任)
凌妙英(市民政局副局长)
林锦全(市财政局副局长)
方力行(市农业局党委副书记)
王永平(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郑奕耀(市总工会副主席)
晏拥军(团市委副书记)
马文坚(市妇联副主席)

广州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方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承担。

二、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我市基层党建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问题,督促完成基层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

3.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4.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每年排查一批问题相对突出的基层党组织,进行帮扶政治,改变面貌。

5.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在生产一线、高知识群体和优秀青年中发发展党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6.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7.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三、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全面了解、掌握我市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深入推进固本强基工作,对我市基层党建工作具体问题进行研究,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做好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综合汇报、领导讲话等材料的起草工作,总结我市基层党建工作典型经验并及时上报,及时了解、掌握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党建工作任务。

广州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原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自行撤销。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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