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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79号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5-29
  • 【生效日期】2007-05-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79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79号

关于批准对咸丰白术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咸丰白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咸丰白术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咸丰白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咸丰白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咸政函[2005]31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湖北省咸丰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名。

白术(Atractylodes macrocephala Koidz)。

(二)立地条件。

保护范围内海拔600m至1200m,土壤类型为砂质轻壤或中壤。pH值5.5至7.0,有机质含量≥3%。

(三)栽培管理。

1. 选种:选择大叶、高度适中、分枝少、无病多实的植株作为种株。

2. 种子处理:播种前经水选留籽粒饱满的种子放于25℃至30℃温水中浸24h,待胚根露白时,即可播种。

3. 选地:前作物以禾本科植物最好,生荒地或停种4年以上的地,山地生土,朝北或朝东阴坡亦可种植,坡度不宜过大,以砂泥土为好。

4. 播种:播种以3月下旬至4月上旬为宜,一般采用条播,在畦面开横沟,沟距20cm,播幅10cm,沟深5cm,沟底要平,播种要均匀,保持粒距1cm,盖土3cm厚,最好盖草保湿,用种量75kg/ha,育苗1ha可移栽大田105ha至150ha。

5. 苗床管理:幼苗出土后,要及时拔草间苗,除去密生苗和病苗,苗高5cm至7cm时,按株距6cm定苗,施肥2次,每次6800kg/ha稀人畜粪水;同时做好灌溉排水,以免引起病虫害。

6. 起苗:在播种育苗当年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起苗,选择睛好天气,将术苗拔起,抖掉泥土,剪去茎叶和根茎须根,剪叶茎时应注意不能损伤芽及根茎表皮,并剔除病术和碳术,减少病原及储存损失;起挖的术苗分级,室内通风3至5天后储藏。

7. 移栽:移栽适宜时间为11月中旬至翌年2月下旬,种植时选择储藏术栽,去除病株,分田块安排不同级别的术栽;移栽定植时起垄作厢,厢宽1.4m,株行距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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