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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期发生的农机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
  • 【发布单位】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 【发布文号】农明字〔2007〕第31号
  • 【发布日期】2007-05-10
  • 【生效日期】2007-05-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期发生的农机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

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期发生的农机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

(农明字〔2007〕第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今年来,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了大量工作,全国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的发展态势。但进入4、5月份以来,接连发生了两起重特大农机事故。

2007年4月15日20时,江苏省如东县长沙镇海上养殖厂,21人乘3辆拖拉机下海从事紫菜生产护场,在返回途中,拖拉机人货混装后严重超载,1台拖拉机陷入泥滩,另2台拖拉机予以救援,因天黑涨潮,造成19人死亡。

2007年5月8日15时,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县王村镇明溪村驾驶员谢冬生,酒后驾驶宗南-18盘拖(车牌号为湖南U D B 217),搭载28人和1吨化肥从王村镇赶集返回明溪村,该车行驶至S229线40KM950M时,因操作不当,翻入右边3米高的路沟,造成9人死亡,16人受伤。

以上两起农机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产生了严重影响。这两起事故暴露出部分地区存在着农机非法载人、驾驶员违章操作、部分群众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为认真吸取教训,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多发势头,稳定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认清当前农机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整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事故防范工作。特别是 "三夏"期间,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做好"六个一"的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农机手、农民群众和农村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农机手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操作技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忽视安全、放松管理的错误倾向,加强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作业的监管,防止和纠正各种违章行为,切实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管理,加大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

各地要针对农业机械作业特点,加强农业机械的源头管理,做好农业机械的年度检验工作,确保投入生产的农业机械处于良好的安全生产状况;要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抓好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机具的安全管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查处无牌无证、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落实责任,从源头上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完善措施,加强农机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事故情况,保障信息渠道畅通,严禁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信息;要制定和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查清事故经过、原因和损失,认定事故性质,依法追究责任,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农机事故的处理要坚持事故的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各地要动员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做好农机事故的防范工作,减少和杜绝农机伤亡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农业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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