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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州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府[2007]11号
  • 【发布日期】2007-05-09
  • 【生效日期】2007-05-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州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州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穗府[2007]11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2006]70号)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评定并向社会公示,同意将“五羊传说”等35个项目列入我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公布。

我市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弘扬民族精神,促进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广州,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级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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