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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福州市公交事业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州市
  • 【发布文号】榕政综〔2007〕109号
  • 【发布日期】2007-04-20
  • 【生效日期】2007-04-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福州市公交事业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福州市公交事业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榕政综〔2007〕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城市公交事业,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市公交事业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郑松岩(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时小雨(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铁骏(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陈政生(市政府副秘书长)

连伙英(市建设局局长)

连国平(市国资委主任)

陈承国(市交通局局长)

潘丽珠(市财政局局长)

辛承安(市环保局局长)

李支酉(市发改委副主任)

夏钢(市公安局副局长、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刘若兰(市公交集团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公交集团公司。由陈政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寿冰、李支酉、赵炳荣、林敬金、邓达、林慧、刘若兰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处理公交事业改革和发展各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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