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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水利部关于全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单位】水利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4-09
  • 【生效日期】2007-04-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水利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水利部关于全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的通报

水利部关于全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211号)要求,建立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通报制度。截止目前,全国有5个流域机构、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个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报送了改革进展情况。现将已报送的各地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见附件)

注:
1、表中红色数据标识该项工作完成不理想,未达到50%及"两项经费"为零落实的。
2、截止目前,有改革任务的北京、浙江等地尚未上报资料。

附件:
水管体质改革进展情况统计表


水利部
2007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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