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清查整治无路权机动车辆和道路交通执法环境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办发〔2007〕6号
  • 【发布日期】2007-03-28
  • 【生效日期】2007-03-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清查整治无路权机动车辆和道路交通执法环境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清查整治无路权机动车辆和道路交通执法环境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办发〔2007〕6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清查整治无路权机动车辆和道路交通执法环境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3月28日

哈尔滨市清查整治无路权机动车辆和道路交通执法环境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平安哈尔滨”创建工作,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混乱和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市委、市政府决定由市委政法委和市监察局牵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清查整治无路权机动车辆和道路交通执法环境的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纪委二次全会暨全市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大清查整治无路权机动车辆和道路交通执法环境的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力度,改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控制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此次清查整治和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的重点是盗抢、走私、报废、拼装、挪用号牌和无手续等各种无路权机动车辆以及送子、营运和特种车辆,整治的范围包括市区及各县(市)。通过整治和专项执法监察使无路权机动车辆得到有效管控,强化送子、营运、特种车辆以及驾驶员培训、交通规费征缴、车辆牌照发放的管理,使道路交通管理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保证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遏制各类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的发生,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一)深入排查。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屯要开展地毯式排查,逐单位、逐企业、逐街逐巷、逐门逐户摸排无路权机动车辆,掌握情况,逐车登记,上报本级车辆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严格执法。 交警部门要组织全警上道执法,坚持见违必纠、带疑查车,充分利用警务通和无线电系统,准确核查机动车辆的合法性,重点盘查婚庆礼仪加长车等可疑车辆,同时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对无路权机动车辆进行查扣,发现一台滞留一台。

(三)加强检查。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组织联合检查,重点检查汽车配件、维修及废旧物品回收等行业。全面清查报废、走私、套牌和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集中整治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分解、改装、销售盗抢机动车辆和拼装机动车辆、制作假车牌等违法犯罪行为。按照“联合执法,分别处罚”的原则,依照各自职权、职能进行严厉查处。

(四)重点查处。 针对当前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重点查处道路交通管理混乱背后的以权谋私、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等行为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三、方法步骤?

此项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9日至4月15日)。 市清查整治无路权机动车辆和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哈尔滨市清查整治无路权机动车辆通告》和《哈尔滨市道路交通执法环境专项执法监察通知》,明确界定各种无路权机动车辆,公布对无路权机动车辆的依法处罚规定及奖励举报制度和专项执法监察举报电话。各新闻媒体要做好宣传工作,开辟专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发布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报道整治工作情况及典型事例,发动群众揭发检举道路交通管理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各地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使全市人民充分认识无路权机动车辆的严重危害性,自觉地支持和配合专项整治和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二)排查登记阶段(4月16日至5月10日)。 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乡镇、社区村屯要自检自查,排查本地区、本部门的车辆,认真填报《无路权机动车辆排查登记表》,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梳理排查,排查单位领导要在排查登记表上签字,报本级车辆专项整治办公室。同时,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无路权机动车辆主动接受处理,保证本地区、本单位无上述各种违法车辆和违纪违规问题。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至6月11日)。 各地区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行动方式,选准重点问题,实行重点突破,力争取得明显成效。市清查整治无路权机动车辆和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各成员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时间和力量逐一整治、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四)整章建制阶段(6月12日至6月30日)。 坚持边整边建的原则,对无路权机动车辆要建立严格的处罚档案,做到每一台无路权机动车辆都有处罚档案,进一步完善对无路权机动车辆的管理办法和处罚制度。要严格执行无路权机动车辆的处罚规定,建立健全良好的监督机制。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市清查整治无路权机动车辆和专项执法监察领导工作小组将对各地区、各单位的清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到位仍存在问题的,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全面抓好清查整治和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成立市清查整治无路权机动车辆和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大伟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 王维绪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徐 涛 市纪检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党组书记 ?

成 员: (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国胜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 起 市纪检委常委?
王 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忠毅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伟 省军区副参谋长?
田 岚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
印有伦 市交通局副局长?
吕 诚 市法院副院长?
吕新华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 ?
朱守东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凯仁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刘星明 市安全办副主任?
曲春枝 市商务局副局长?
邵晓春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李晓东 省武警总队副参谋长?
战经纬 市打击走私办副主任?
郭赐柱 市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
傅 强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

领导小组下设车辆专项整治办公室和专项执法监察办公室。?

车辆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任由田岚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王忠毅、金锦德(市纪委执法监察室副主任)同志担任。?

专项执法监察办公室设在市纪检委执法监察室,主任由王起同志担任,副主任由金锦德同志担任。?

车辆专项整治办公室和专项执法监察办公室的工作人同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二)落实责任。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任务,分清责任。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市监察局:对在清查整治和专项执法监察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予以纠正和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市委宣传部:组织各有关部门协调新闻媒体搞好清查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为清查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市公安局:组织各警种及交通行政执法等有关人员上路值勤,严格执法,坚决取缔上路行驶的各种无路权机动车辆。 ?

市法院、市检察院:依法严厉打击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分解、改装、经销盗抢机动车辆及肢解配件和拼装机动车辆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清查整治工作提供司法支持,加快整治工作进度,准确定罪量刑。?

市政府法制办: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支持和咨询。?

市财政局:负责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所需经费的审核审批;对扣留超过三个月仍不接受处罚的无手续车辆,依法予以罚没处理。?

市交通局:重点整顿改装、拼装机动车辆的汽车修理企业,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无路权机动车辆。?

市城市管理局:牵头排查各道路停车场,查处停车场内的无路权机动车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审查各停车场、汽车修理厂、报废回收企业的资质,对不符合资质要求、严重违规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市商务局: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杜绝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出售报废汽车及重要部件。?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报废、拼装及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车辆进行鉴定检验,依法查处拼装车辆。?

市发改委:向各有关部门及全社会公布国家关于报废车辆的有关规定及非法拼装的车辆型号。?

市打击走私办:负责严查并依法处理走私车辆。?

市行政执法局:对人行道上的机动车辆进行排查,并对全市各停车场集中清理,发现问题依法查处。?

省军区、省武警总队:严格检查、取缔非法军警车辆及挪用军警号牌的车辆。

(三)强化检查。 要加强路面检查,由市公安局牵头,市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市打私办、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等有关部门配合,在全市各条街道加强管控,严格路检路查。交警部门要利用警务通、车载电子识别系统带疑查车,巡逻跟踪纠违,联动处罚,加强电子交警监控。各有关部门要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发现无路权机动车辆立即扣留,做好登记,并抄报市委政法委和市监察局。对盗抢机动车辆要移交刑侦部门,走私机动车辆要移交市打私办,报废、拼装机动车辆要送交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强制报废,其他无手续机动车辆要移交市财政局予以罚没。

(四)注重监管。 一是监督检查报废机动车辆回收企业。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等部门配合,对全市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认真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每一台送交车辆都能够按照国家规定报废。报废企业要定期与车辆管理部门核对信息,建立信息交换制度。二是清理整顿停车场。由市公安局负责对各大企业内设对外停车场进行清理整顿。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行政执法局等部门配合,利用各种必要的车辆排查仪器设备,对全市各停车场及居民小区内的停车场集中清理,发现无路权机动车辆,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三是整治汽车修理厂。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配合,对全市各汽车修配厂进行排查,对在修的车辆进行认真核对,发现无路权机动车辆一律扣留并依法查处。四是建立举报、监督制度。由市公安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行政执法局等部门配合,对举报无路权机动车辆的案件认真核实,并根据举报信息所发挥的作用,视情节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同时,对应依法上交市财政局的罚没车辆认真登记核查,通报罚没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制订方案,迅速启动。 各地区及有关单位要把清查整治无路权机动车辆和专项执法监察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制订工作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和启动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此次清查整治和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的部门多,各地区、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职能、明确任务,分清责任、归口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做到优势互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有效打击无路权机动车辆的工作合力。

(三)严肃纪律,务求实效。 对各类无路权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要超常规、出重拳进行整治,对扣留的无路权机动车辆,要严格履行处罚程序,注重执法主体、程序、时限的合法性,切实达到清查整治的目标。严肃整治纪律,任何人不得为违法行为人开脱说情、充当“保护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各地区、各单位要主动依法上缴自查出的无路权机动车辆,对漏报、瞒报或依然存在无路权机动车辆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车辆所有人的责任。

(四)总结经验,畅通信息。 要认真总结清查整治和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强化管理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综合汇总并上报工作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信息渠道畅通。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