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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卫生部关于表彰“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发布单位】卫生部
  • 【发布文号】卫医发〔2007〕102号
  • 【发布日期】2007-03-25
  • 【生效日期】2007-03-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卫生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卫生部关于表彰“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卫生部关于表彰“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卫医发〔2007〕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05年4月,卫生部、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的通知》,计划在三年内选派城市万余名医师到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开展医疗服务和技术培训工作,三年后形成一项制度。
项目实施近两年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口医院双方精心组织,广大医务人员积极参与,项目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进一步推动“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深入开展,引导和激励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工作者继续投身农村卫生事业,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制度,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对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等10个先进集体和赵昌平等17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受到表彰的17名同志是众多参加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的医务工作者中的优秀代表。他们不忘组织重托,心系农民群众,全心全意为患者解除病痛,帮助受援医院提高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受到表彰的10个医院能够顾全大局,克服困难,精心组织实施,完成目标任务,为维护当地群众健康做出了贡献。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开拓进取,再立新功。希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工作者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始终牢记服务宗旨,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为己任,继续推进“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为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自己的力量。
附件:“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10个)

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贵州省人民医院
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陕西省辅仁医院
甘肃省人民医院
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天津市静海县医院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二、先进个人(17名)

赵昌平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阎翠兰(女) 华北煤炭医学院附属医院
张良玉(女) 山西省太原市太钢总医院
格日勒图 内蒙古自治区医院
侯晓文(女) 吉林省人民医院
黄 炜 浙江省人民医院
王金根 江西省人民医院
曹来英(女) 湖北省人民医院
陈建林(女)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黄孝英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熊慧生 重庆市肿瘤医院
吕 波 四川省人民医院
杨洪昌 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党冯涛(女) 陕西省西安市中医医院
胡增军 甘肃省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
田 旭 青海省妇幼保健院
陈 曦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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