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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原河南核工程空气净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资格许可证名称变更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办〔2007〕50号
  • 【发布日期】2007-03-23
  • 【生效日期】2007-03-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原河南核工程空气净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资格许可证名称变更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原河南核工程空气净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资格许可证名称变更的通知

(国核安办〔2007〕50号)




河南核净洁净技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通知》(公司发〔2007〕1号)收悉。鉴于你公司仅是公司名称变更,公司的组织机构、生产能力、产品范围、人员、公司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与原单位无变化,经研究,我局同意将原河南核工程空气净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资格许可证(国核安函〔2004〕13号、国核安函〔2004〕14号)的持证单位名称变更为河南核净洁净技术有限公司。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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