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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山西省“十一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
  • 【发布单位】山西省
  • 【发布文号】晋政办发〔2007〕31号
  • 【发布日期】2007-03-20
  • 【生效日期】2007-03-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山西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山西省“十一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

山西省“十一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

(晋政办发〔2007〕3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十一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山西省“十一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

高新技术产业日益成为国力竞争的焦点,成为主导未来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有效促进新兴产业扩张和传统产业技术创新,是产业经济的主要增长点。“十一五”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开端,也是我省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战略转折时期。为指导全省高新技术产业高速、协调、持续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两个基地建设,根据国家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制订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五”主要成就
1.产业规模高速增长
我省高技术产业自2000年开始加速增长,“十五”期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速度和质量达到历史最好水平。2005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由2000年的23.3亿元增加到173亿元,年均增长42.4%;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例由1.4%提高到4.2%,全省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518家,比期初增加54%。高新技术产业的增长速度和规模都超过“十五”规划预期目标。
2.特色和优势初步显现
新材料、农业、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先进制造、先进能源和环保是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领域。其中新材料、农业、生物医药3方面占到总规模的近70%,显示出明显优势。镁合金、硬质高岭土和钕铁硼等新材料产量分别占全国的30%到70%不等,在国际市场占有重要地位,2004年科技部确定我省为国家镁产业开发基地。先进装备制造业强势增长,重型机械制造、煤矿机械制造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明胶医用纤维、生物蛋白纤维、骨组织库等一批独特产品实现规模化生产和应用。粉煤加压气化、间接煤合成油等重大煤化工技术呈现巨大产业化前景。
3.区域性产业集群逐渐形成
太原、晋中、长治、临汾、运城、阳泉等地是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较快的地区。各地高新技术产业呈现鲜明特色,开始形成产业集群。太原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密集,规模占全省近70%,并且各个领域都有所发展,和其它地区相比,电子信息和先进制造业比较突出。晋中、运城和长治地区医药工业比较集中,晋中市的医药工业园已初具形态。临汾、长治的制造工业比较突出,运城、阳泉等地新材料产业比较发达,其中运城市的原镁产量占到全国50%以上。
4.高新技术园区持续发展
我省原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1个,“十五”新增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一个,此外还有一批高新技术产业比较集中的经济开发区和专业园区。太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聚集度不断提高,初步形成“一区多园”发展格局;到2005年底,创办各类孵化器及科技园23个。全区入驻企业1600多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33亿元,分别比2000年提高90.5%和305%。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入驻企业达到178家、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6.3亿元,分别比2000年增长216%和85%。太原国家农业科技园2002年6月由省编办批准、国家科技部认定后建立的,现有规模1200亩,2005年底入驻企业达到18家,销售收入10亿元。
5.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政府投资大幅增加
“十五"期间,我省把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作为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省、市两级发改委设立了高新技术产业管理部门。省政府实施“1311"工程和一系列专项计划,并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管理和支持能力大大加强。2000年以来,省发改委和科技厅安排的189项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项目,投资总额达到91亿元,预计每年可增加销售收入310亿元、利税84亿元,平均投入产出比1:3.41、投资利税率91.78%。进入“1311”计划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99个(其中国家级项目40个),总投资60.5亿元(其中政府资金4亿元)。2005年底全部或基本建成投产的项目85个,实现年销售收入82.6亿元、利税15.6亿元。
6.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得到加强
“十五”期间,我省建立表面活性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省粉煤气化工程研究中心。建立煤炭、冶金、机械、化工等11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65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05年,高新技术企业技术研发投资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1.1%,比2000年提高0.9个百分点。
7.法规体制建设取得标志性进步
2002年5月24日我省颁布实施了《山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已出台的配套办法有《山西省风险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引进人才暂行办法》、《山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和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另有《山西省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山西省高新技术产业中介结构管理办法》正在推出,高新技术产业法规体系趋于完备。
(二)“十一五”面临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
1.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
(1)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将进入规模化、集群化发展阶段。经过一些年的发展,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已经走出了以技术成果产业化为主要任务的起步阶段。产业发展初具规模,技术创新能力提高,技术储备增加,企业家队伍和管理团队基本形成,管理体系和法规体系已初步确立,“十一五”期间,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将进入以规模化、集群化发展为主要标志的新阶段。
(2)世界高技术发展趋势带来新机遇。继信息技术之后,全球生物技术、先进能源、材料科学和先进制造等高技术领域面临重大产业化突破。和信息产业领域相比,我省在这些方面具有更好的技术条件、更强的产业基础。在新一轮竞争中,我们必会在世界高技术领域占据一席之地。
(3)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地位进一步加强、政策环境将进一步优化。为了积极应对新的挑战、保障经济安全和持续发展,今后国家将把技术创新作为为经济发展的中心环节。国家将制定新的投资政策、财税政策、贸易政策和政府采购政策,完善研究开发的基础设施环境,发展创业投资,更好地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
(4)行政体制改革加大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关注程度。职能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后,政府投资仅限用于高新技术和开发领域、公益性和基础项目。政府将更多地关注高新技术产业,政府投资体制和机制更为科学,投资效率更高。
(5)国家中部地区崛起战略优化发展环境。为贯彻地区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国家做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一系列具体部署。在国家有关政策的字直接推动下,我省经济市场化和开放度必将大幅度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会得到根本性改善。
(6)我省将实施更加积极的产业政策。我省“十一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高度重视产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出重点培育煤化工、材料、装备制造和旅游四大新型支柱产业的战略目标,制订了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措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将获得多方面、多角度强化和支持。
“十一五”我们将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条件和发展机遇。只要能够积极贯彻国家发展战略,科学决策、扎实工作,我们就一定能够实现高新技术产业超越发展。
2.主要矛盾和问题
(1)高新技术产业本身的结构性缺陷。总体规模偏小,仅相当于全国1%左右,竞争实力不足,对地区产业结构影响有限。高技术成分仅占全部高新技术产业的17.1%、全部工业的2.34%,结构水平低下,高技术边缘化趋势明显。全省高新技术产业的70%分布在太原,区位过于集中,影响带动作用的广泛发挥。
(2)技术经济环境制约。传统能源和原材料为主的刚性产业结构制约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这种影响主要表现由政府决策偏好、投资者的知识和经验而决定的社会资本的投向。由于市场需求刺激能源材料价格上涨、投资增加,2004、2005两年山西高新技术产业增长低于全部工业增长速度。如果不能保持科学、理智的产业投资结构,传统产业将会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生严重遮蔽作用。
(3)政府的主导、组织、监督作用有待加强。《山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政策规定缺少实施办法,落实不力;法规体系仍然有待完善和细化。政府技术创新投资和风险投资不足,缺乏重大技术创新活动的组织协调机制。对政府风险资本运作缺乏规范监管,创业投资市场发展迟缓。
(4)产业技术创新体制不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由于客观条件制约,绝大部分企业还难以胜任重大研发活动。我省技术创新能力薄弱的现状,短时间内难以改变。另一方面,由于缺乏产、学、研协作平台,社会技术创新活力不能充分发挥,导致优势产业领域普遍遭遇技术瓶颈。
(5)行业协会、创业投资机构和国际化中介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缺位,影响行业管理、协同竞争、产业技术创新以及产业的国际化发展。
(6)经济系统开放程度不够。资本市场开放度低,土地、资源等实物资本的商业化运作规则不适应国际惯例,严重阻碍国际资本进入。投、融资环境有待改善。
二、方针、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体制改革,加大开放力度,把高新技术产业化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核心任务,把自主创新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中心环节。重点突破,全面跟进,优化结构,平衡布局,集中精力解决好优势领域规模化问题,超前部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面积带动传统产业技术进步,推动我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二)指导方针
1.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重点推进优势领域产业规模化发展,超前部署战略性新兴产业。体制创新与技术创新并举、优势产业规模化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并举、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并举、发展新型产业与改造传统产业并举。
2.以创新促发展。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自主创新为核心,开展集成创新和引进再创新。以企业创新能力为基础、产学研合作平台为重点,建设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从局部创新和简单产品创新向产业整体创新发展。
3.市场导向和政府推动并重。高新产业政策的制订要符合市场需求和经济技术发展规律。政府充分利用市场杠杆和行政手段,发挥引导、组织、调节和监督作用,重点做好市场主体培育。
4.产业发展和外部条件建设并重。克服只重视产业建设项目而忽视环境和条件建设的倾向,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主体功能区和支撑体系发展的引导、支持和规范化管理。
5.勇于参与全球竞争。克服封闭观念和保守思想,跟踪世界产业技术进展,立足省情,充分利用国内、外市场资源,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技术和资金,巩固、提升优势产业国际地位。
(三)发展目标
1.总体指标
“十一五”期间,全省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建设投资550亿元(含公用研发平台建设投资),期末全省可独立计算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500亿元左右,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左右。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创汇达到1.2亿美元、占到全省出口总额的10%左右。先进能源、生物医药和电子信息等高技术产业比重有较大幅度增加,信息技术、新材料和先进环保技术等高新技术在传统产业的应用取得明显成效,传统制造业和农业的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2.创新体系建设与产业技术创新
建设5个工程研究中心和10个工程实验室,发展100个企业技术中心,初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3.产业基地与企业队伍建设
建设5个在全国优势明显的产业化基地,培育20个产值上10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
(四)主要任务
(1)加快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化。通过攻克共性关键技术、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集群程度、提升国际化运营水平等措施,促进煤化工、镁合金、高岭土、钕铁硼、现代中药、清洁能源、种子产业、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形成规模、彰显特色。
(2)优化结构,平衡布局,培育新的增长点。充分利用省内外市场和资源,全面推进各领域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大力扩张信息产业、生物与医药产业、先进能源产业和先进环保产业,培育新的增长点,遏制高技术边缘化趋势。通过宏观规划和引导,实施政策倾斜,把发展高技术产业基地与发挥地区比较优势相结合,在大同、长治和运城形成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链,创建新型高技术产业集群。
(3)用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加快国民经济信息化进程,发挥信息化对工业现代化的带动作用;加快信息技术、现代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向传统产业的渗透,改变传统产业的生产和管理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传统生产方式,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4)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技术集成创新。完善市场为基础、适合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重点解决好重大共性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和风险投资等方面的问题,大幅度提高优势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先进的技术研究、测试与实验基础设施,为行业技术创新提供平台。组织实施若干重大产业技术研发和关键装备技术研制专项,突破制约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
(5)培育市场主体,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通过市场化的重组、并购和强强联合等途径,重点扶持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龙头企业。实施中、小企业创业工程,通过体制创新、拓宽融资渠道、加强政府服务和政策支持等措施,鼓励各类投资者创办高技术企业。引导、促进科技要素向企业转移,提高企业综合素质。
(6)改革产业管理体制,调整政府投资重点。改革和健全高新技术产业管理体制和法规体系。逐年增加政府财政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引导资金。政府专项计划由以项目推进方式为主,转变为以重点产业或重点领域集群推进为主,加大对公用开发平台建设、关键技术和重大设备产业化发展、产业基地建设,以及龙头企业滚动发展的支持力度。
(7)提高政策性园区的内涵增长能力。优化现有园区和新建产业基地的创新环境,增强企业技术成果孵化能力、创新发展能力和聚集带动作用。提高园区与周边产业发展的互补与协调水平。
(8)健全和发展社会支撑体系。通过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努力构建高新技术人才支撑体系、金融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
三、发展重点
(一)实施五大重大工程
1.重大产业化项目示范工程
以抢占市场、把握机遇,尽快形成新兴战略性产业为目标,在优势领域中,组织实施8大重点专项,在“十一五”期间选择100个市场容量大、技术含量高、产业链条长、带动性明显的重大项目,通过政府的有效组织和资金引导,集中优势资源,做大做强,尽快在全省形成20个产值上10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形成高技术产业化跨越式发展的突破点。
2.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工程
针对我省传统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用高新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品、传统设备、传统工艺、传统管理、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管理现代化,提高工业生产的技术水平。“十一五”期间,全省选择100个有发展潜力的信息化示范工程项目予以重点扶持,促进我省传统产业新型化。
3.重大产业技术、装备研发工程
根据全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重点和发展方向,为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提供技术来源和项目储备,通过自主开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在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煤化工技术等领域,组织实施50项重大技术与关键设备攻关项目,使之迅速进入工程化、产业化,增强产业发展的后劲。
4.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工程
通过体制与机制创新,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工程建设,建成粉煤气化技术、煤炭洁净燃烧技术、煤炭液化技术、软件信息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医药技术、温成型技术、纳米技术等5个工程研究中心和10个工程实验室。发展100个企业技术中心,建立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支撑,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从而形成持续创新能力和市场运作能力。
5.产业基地建设工程
根据我省区域特色,并具备一定资源、知识、技术和人才优势,按照现有基础进行顶层设计、系统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促进形成于特定区位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充分发挥高新区、经济区和各类工业园区的政策优势、基础设施优势、产业孵化环境优势,在我省建设煤化工、镁合金材料基地、磁性材料及应用产业化基地和中药现代化基地等4个在全国优势明显的产业化基地。
(二)建设八大重点专项
1.新材料专项
镁产业重点发展镁合金及其制品,优化现行皮江法冶炼工艺,开发镁渣利用技术和产品。高岭土材料重点突破煅烧土大规模生产示范,发展多种技术路线深加工工艺和产品,注意保护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钕铁硼材料大力发展应用产品和磁体后加工能力,并积极开发新一代高技术产品。纳米材料重点提高后粉体加工水平,拓宽应用领域。鼓励发展各类纳米材料应用产品,鼓励发展新的纳米科技产品。其它新材料:鼓励发展生物医用材料、生态环境材料、高性能合金、粉末冶金、高性能陶瓷材料、可降解聚合物材料等方面的高技术材料。加快骨组织库、医用明胶纤维、动植物再生蛋白纤维、分子筛、可降解塑料、无磷洗涤助剂、净水剂、绿色包装材料、高性能铝合金、钛合金、新型铁氧体磁性材料、非晶合金材料、碳纤维材料、重交通道路沥青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建设。
2.生物及医药专项
主要发展胚胎生物工程、疫苗和创新药物、化学原料药、现代中药技术与产品、生物医学材料、医学信息技术及远程诊疗、发酵工程关键技术及重大产品等领域产品和技术服务业。重点扶持5户销售收入超5亿元的龙头企业,培育30种销售收入超亿元的药物或制剂,组建创新药物和技术标准研发体系,加快大同、太原、晋中、运城、晋东南等地医药产业集群建设。
3.现代农业专项
重点发展农业生物技术、农业旱作与节水技术、现代育种与种子生产技术、种质资源开发利用、高技术设施农业、现代生态农业、动物胚胎技术、先进养殖技术、农副产品加工产业等。加快转基因育种、植物组培、畜禽优种、旱作技术、节水灌溉技术、种子技术、保护栽培技术、生物疫苗和生物农药、农副产品深加工、食品制造等方面的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农业技术全面升级。整顿、提高现有农业科技园区,择优建设省级农业高新技术核心示范园。加快与国际接轨的农业标准化建设,提高对农产品质量的监测水平。
4.先进能源专项
主要发展洁净煤技术和设备、煤层气开发利用、燃醇动力技术与设备、煤气化多联产技术、生物质能源技术、高效低污染燃煤发电系统、半导体照明器件与设备等。推广矿井瓦斯抽放利用技术,抓紧低渗透煤层气开发利用技术研究和工业化开发示范。积极关注、适时推进有井地下煤气化技术工业化应用。完善水煤浆应用技术体系。
5.信息产业专项
主要发展计算机及外设、信息产品生产设备、卫星通信设备、宽带网接入设备、信息材料、软件产业等。优先发展光学纤维面板系列产品、信息安全防泄露技术及设备、新型电子元件生产关键设备、硅微机械加速度传感器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扩展产业链,形成规模经济。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积极发展和应用现代通信系统、互联网系统、广播电视系统。
6.先进制造技术专项
重点发展工业自动化及新型传感器、分布式控制系统及智能仪表、精密高效加工和成形设备、数字化制造设备、电力变频整流装置、汽车关键零部件以及工业机器人。大力推进制造业信息化,推广应用集成与虚拟制造技术、网络化制造技术,加快压延加工、模具加工、铸造技术现代化。促进洁净能源汽车、机车与高速铁路设备、新型发动机和汽车部件、煤炭采选机械制造、冶金制造、化工产品制造、智能运输和物流设备、差别纤维及其制品等特色制造业的集群化、规模化发展。
7.先进环保和资源利用技术专项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技术,重点突破矿区复垦与荒漠治理技术、燃煤烟气净化技术与设备、污水净化与回用技术、镁渣煤矸石等工业废弃物利用技术、生活垃圾处理技术与设备产业化。在化工、冶金、电力等行业组织大型煤基循环经济示范工程10例以上,推广应用50例以上。建立一批高技术工程公司,形成一批环境检测设备、除尘设备、空气净化设备、消毒设备、净水剂、绿色包装材料、可降解高分子聚合物材料、无磷洗涤材料等方面的专业生产企业。掌握城市中水利用、大型燃煤电厂脱硫工程设计实施能力,引进应用城市垃圾资源化技术。农业方面重点开发推广绿色产品技术、生物植保技术和水土保持技术。
8.煤化工专项
重点发展非动力用煤气化技术、煤合成液化燃料技术、煤焦油深度加工、甲醇深加工、粗苯深加工和煤层气加工利用技术产业化,改造提升尿素和甲醇生产工艺。争取自主创新的煤制油技术实现产业化,完成16万吨煤制柴油、10万吨甲醇制汽油产业化示范。加快焦炉煤气合成甲醇、煤制合成气一步法制二甲醚新工艺产业化,形成二甲醚100万吨、甲醇400万吨生产能力。
六、政策措施
1.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高新技术产业的全局意义和战略意义。继续执行积极的产业政策,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作为改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中心环节,保障高新技术产业优先发展地位。
2.培养、引进“三高”人才,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改革人事制度,建立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并重的机制。加快培养高水平研发人才、高技能生产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设立高技能生产人才的技术等级系列,提高高技能生产人才的地位;采取灵活方式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加快收入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技术参股和入股等产权激励机制。
3.提高政府综合决策能力和协调能力
管理、审批型政府向服务、监管型政府转变,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建立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统计制度;针对当前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研究制定出台专项政策。
加强行业管理。加快关于行业协会立法和行业协会组建步伐。建立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加强对信息、机械制造、金属镁等行业的中观管理。
4.完善技术创新体系,组织产学研协作创新
创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适应现实生产力水平的高效产业创新体系和运作模式。在优势产业技术领域建设好工程研究中心,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建企业技术研究中心。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开展创新活动。以企业或独立研发机构为依托,建立行业技术研发中心。整合、发展行业公用试验中心、检测中心和信息中心。根据需要调整研发力量布局,切实解决好科研机构持续发展的一系列问题。充分发挥开发区、产业基地和大学科技园科研潜力。要重视开拓中介服务市场,完善投资评价、评估和监督制度,规范中介行为。
实施政府主导的重大产业技术自主创新工程,针对影响产业创新的关键技术,制订引导性计划,建立高层研发协调机制,集中投入,组织跨学科、跨部门、跨地区产业技术攻关。
5.建立创业投资体系和风险投资机制
建立“政策引导、企业主体、金融支持、政府扶持”的多层次、多形式的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健全创业投资机制,完善创业投资所需的各项配套措施,形成有利于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规范政府高新技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提高使用效率。建立中、小企业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健全风险担保机制、信用体系、退出机制、中介服务体系,营造有利于高技术产业投融资制度创新的外部环境。
加大各级政府财政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投资额度。提高政府投资对民间投资的带动和导向作用。加大关键技术创新活动、创新能力基础设施以及高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投资。积极做好与国家各项创业投资渠道的衔接工作。
“十一五”期间省政府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累计增加到5亿元,主要用于引导扩大风险投资规模。
6.完善、落实财税和贸易优惠政策
财税优惠政策将由区域型优惠转向产业型优惠、由鼓励新产品生产转向鼓励新技术研发;高技术企业的增值税将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扩大对出口高技术企业的金融支持,扩大政府对高新技术企业出口退税的财政支持,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护高新技术企业。执行政府采购技术标准和产品目录规定的本地高技术产品比例,扶持高技术中小企业的成长。
7.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机制
建立知识产权评估和交易体系,规范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认证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完善知识产权的转让、抵押、处置制度,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研究制定。
8.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和集约经营
把建设产业基地和培育大型企业作为加快产业集群、提升产业整体水平的主要手段。确定专门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加强对基地建设的研究、组织、指导和监督。在优势、特色领域逐步形成一批全国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省级基地。
9.积极融入国际市场,全面参与国际竞争
我省高新技术优势产业,尤其是主要新材料品种,在国际市场占有重要地位。高新技术产品营销和技术标准等必须和国际市场接轨,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必须主动参与国际竞争。政府将制定积极开放的经济政策,进一步改善投融资环境,提高资本市场化程度,为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10.继续健全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修订、完善现行法规,提高其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和感召力。配合“十一五”重点建设任务,适时研究制定产业基地建设、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管理法规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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