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7〕262号
  • 【发布日期】2007-03-19
  • 【生效日期】2007-03-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7〕262号)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的请示》(国寿资发〔2006〕6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2006年3月15日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进行的修改。

二、请你公司尽快按照《公司法》和《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对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报中国保监会批准。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附件: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