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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英籍钢琴家傅聪到上海举办独奏音乐会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7〕430号
  • 【发布日期】2007-03-19
  • 【生效日期】2007-03-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英籍钢琴家傅聪到上海举办独奏音乐会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英籍钢琴家傅聪到上海举办独奏音乐会的批复

(文市函〔2007〕430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7]35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大剧院演艺中心邀请英籍钢琴家傅聪一行2人,于2007年4月2日到上海举办独奏音乐会。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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