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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
  • 【发布单位】铁道部
  • 【发布文号】铁建设函〔2007〕199号
  • 【发布日期】2007-02-28
  • 【生效日期】2007-02-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铁道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

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

(铁建设函〔2007〕199号)




各铁路局,集装箱公司,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各合资铁路公司:

现将《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发给你们,请按照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规定,做好甲供物资设备的采购和供应工作。

建设单位负责的站后甲供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在运输局指导下进行。

客运专线系统集成范围内的物资设备采购按铁道部《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系统集成管理办法》(铁建设[2007]16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请各单位将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建设管理司。

铁道部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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