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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州市人民政府200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暨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
  • 【发布单位】福州市
  • 【发布文号】榕政综〔2007〕42号
  • 【发布日期】2007-02-07
  • 【生效日期】2007-02-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州市人民政府200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暨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200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暨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

(榕政综〔2007〕42号)




省政府办公厅:

2006年,我市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在法制宣传、立法、行政执法责任制、民主决策、审批制度改革、效能建设等方面工作取得成效 ,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全面启动“五五”普法,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006年是“五五”普法启动年,市、县(市)区以及市直各部门相继召开了 “五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并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五五”普法的重要意义。

一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实施“十一五”规划、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和建设“平安福州”的重大战略部署,先后组织开展了综治月法制宣传、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周、禁毒法制宣传日等170余场次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发送法制宣传材料近60万份,在全社会形成了声势大、气势足、气氛浓的法制建设氛围。坚持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以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带动了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一是突出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把带头学法用法作为当好表率的重要任务,加强对法制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带头参加各种法律讲座、培训和考试。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全市各级党委中心组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109场次,有844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全市干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逐步增强,市、县两级政府继续聘请法学专家或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提供咨询意见,为重大决策把好法律关,促进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继续坚持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考核制度,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和人大常委会拟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组织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把考试成绩作为干部使用任命依据之一。二是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将法制教育作为依法治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从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教育内容和方式方法等方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努力构筑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此外还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通过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学校为青少年上法制课,2006年全市有86个司法所与辖区内的176所学校挂钩,定时、定点、定专题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进校园”活动。三是继续推进农村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我市今年加大了农村普法工作的力度,通过开展法律文化下乡村、送法下乡、在村民法制夜校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结合村民群众关注的农村土地征用、土地承包等切身利益、热点、焦点问题,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动员和激励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全市开展“送法下乡”322场,向农民群众赠送法律书籍68662册。四是不断加大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工作力度。我市在外来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马尾、连江、罗源、长乐等地持续开展以依法维权为主题、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要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实行渗透式教育,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形成了多渠道、多层面、立体式的外来务工人员普法网络,不断提高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五是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学法用法的新高潮。10月,我市出台了《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实施意见》,提出“五五”普法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目前,“法律六进”活动已在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逐步推开。

二、稳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2006年1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召开了“全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会议”,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我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容、工作要求、时间安排和组织机构等。成立了市法制办、人事局、监察局、编办、效能办等部门组成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区都成立了工作班子,制定了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开展了宣传动员和学习培训工作。根据这项工作的部署安排,2006年完成了对全市行政机关执行的法律法规依据和行政执法行为的梳理工作,共梳理出1308项法律法规依据和4631项行政执法行为,近期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为提高政府及其部门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市部分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开展绩效评估试点工作,将依法行政情况(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率、行政复议纠错率)列入绩效考评重要内容。

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加强政府层级监督。按照合法、及时、便民的原则,认真审查行政复议案件。今年市人民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7件,受理50 件,其中维持 32 件,撤销 7 件,确认违法 1 件,终止6件,中止1件,尚未办结3件。通过行政复议审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使行政复议成为行政机关自我纠错、自我监督的重要渠道和解决行政争议的主要途径,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严格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三、加强立法工作,适时进行清规,完善决策程序,保障行政决策科学合法。

在立法工作中,坚持从我市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加强对公共权利行使的规范和制约,防止部门利益倾向。坚持民主立法,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2006年市政府在组织起草、制定《福州市中小学生安全防范和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福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等法规草案、政府规章时,组织召开了十几场座谈会、论证会,充分听取了市直有关部门、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城区部分乡镇(街道)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并通过报纸、政府网站将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集中民智,提高公众参与程度,提高立法的可行性、科学性,受到了群众欢迎和好评。今年,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福州市中小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福州市劳动争议处理若干规定》等6件地方性法规草案议案(含修订),制定了《福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管理办法》、《福州市征兵工作实施细则》等13件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20多件国家、省有关立法项目征求意见工作。

组织开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工作,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按照国家和省里部署,下发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对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文件,在市场准入、财税金融支持、社会服务、权益保护和政府监管等方面进行清理。

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的专家咨询制度,进行决策合法性和科学性论证。对涉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以及制定各项重大规章制度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如我市在对“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时,专门征求了十几位全国、全省知名建筑、文物专家意见,对规划方案进行论证。今年4月,我市研究八一七路改造工作时,市领导专门听取了省市文史民俗专家意见,对改造规划方案多方征求意见,形成共识。

四、紧紧围绕推进项目实施和便民利民,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共调整和取消170项,初步认定市直44个部门(含省垂直管理的5个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489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37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18项,已通过《福州日报》和政务网站公布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目前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基本完成。建立审批事项动态评估和审查论证机制,对依法依规暂予保留的审批事项实行动态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提出调整意见。进一步下放审批权力,重点将各市直部门的审批权限尽可能下放到各区,市直部门负责批后监管。

着力推进审批提速增效,重点推行“审批告知承诺制”和“牵头受理、报送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审批模式创新,开展网上审批试点,市审改办正会同市政务信息中心等单位,推进市级政府部门开展网上审批工作,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管理和监控系统,进一步完善“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并联审批,促进审批提速。我市今年总结推广土地证、房产证“两证合发”的成功经验,大力推行一站式、一卡式、一证式服务,使企业、群众办事更方便、快捷。

继续大力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离。重点是进一步理顺政府职能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在2006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属机关事业单位所办经济实体的改制脱钩工作,逐步将各领域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统一监管范围。同时,按监督管理、社会公益和中介服务、生产经营对事业单位进行分别定位、分类改革,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市属事业单位改革任务。

五、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市政府不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通报全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市政府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十分重视,1月26日,市政府专门召开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对办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和交办。市政府办公厅专门修改、印发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范》,对办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为了让代表能具体了解自己所提建议由具体承办单位,今年,市政府办公厅专门通过《中国・福州》网站,对外公布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具体单位名单,让办理工作接受代表和全社会的监督。对事关全局性的问题纳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我市为城乡人民兴办20件实事项目中有8件采纳了市人大代表的建议。列入办实事的建议办理普遍进展顺利,完成较好。8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后,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了代表建议和有关事项办理工作的力度,10件“不满意件”已有7件代表对办理结果和工作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理解,仍不满意的3件现已另行处理。市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一把手”工程,在办理中都普遍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通报办理情况,征求代表意见,共同协商探讨解决问题办法。

今年5月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市有关部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了视察,并就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政协委员所提意见和建议十分重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吸收政协委员的建议,提出整改意见。近三个月来,各部门针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过程中存在的几方面问题进行了整改。

六、运用政务公开栏、网络平台等各种载体,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提高决策的透明度。

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对外公开内容统一定为“四个三”,即“三收”(收税、收费、收款),“三招”(招生、招聘、招标),“三审”(审批、审核、审计),“三办”(办证、办照、办事)。目前,市、县、乡三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的办事内容、流程、时限已全部向社会公开。

从今年开始市政府常务会议邀请新闻单位参会报道,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健全了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新闻办、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组成的多层次、宽领域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对于重特大事故或重大事件及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接受记者采访,向社会通报事态进展情况。将《福州政报》更名为《福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并扩大发行范围,做到市人大代表人手一份;通过《福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向社会公布我省、我市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文件等信息,为社会各界了解政策法规和获取有关信息提供方便。

今年我市实现“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改版,为全市政务公开提供一个重要平台。4月我市陆续出台一些规定,加大政府文件上网的力度,规定凡能够上网的市政府文件4个工作日后一律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上发布,以最快速度将应予公开的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草案、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受理工作、户籍管理宏观调控政策、办理人大和政协的提案议案、为民办实事情况等上网公布,让广大群众能更快、更便捷地了解政府政策,进一步加大了我市政务公开的力度。2006年网站访问量稳步上升,共有2949785次。

今年3月3日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12345系统开始投入运行,将84个市直部门、317个区直部门纳入系统,及时受理人民群众的各种投诉,建立了市民与政府及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受到广大市民的热烈欢迎。从开通日至 12月31日,由电话、短信、网页、传真、电子邮件这5种渠道,12345业务系统共受理诉求件25526件,已办结率99.5%。

七、加强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提高政府执行力

着眼于建设责任政府,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充分发挥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的导向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努力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工作实效。一是按照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二是建立重点部门、重点工作和重大决策的督查考核机制,推动绩效评估制度化、法制化及绩效考核结果公开化。近期,已制定出台《福州市政府督查工作暂行规定》,切实强化对决策落实工作的督查问责。三是在认真抓好市级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县级政府绩效评估试点工作,在今年试行的基础上,计划从明年起全面开展县级政府绩效评估。四是按照权责统一、依法有序、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对政府部门执行不力、违规决策、疏于管理等行为,严格依法追究部门“一把手”责任。

八、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危机应急预案和机制,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对能力。

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于今年1月成立了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并成立了市应急办公室负责全市的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处置协调工作。我市研究确定我市共需编制专项应急预案20项,部门应急预案52项,今年2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于9月30前完成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市政府专项应急预案的制订工作,12月30日前完成市政府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工作。在此基础上,我市对原有的各类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了整合和汇总,经过调查摸底,我市自2003年9月份以来,共编制出台了35项应急预案,其中,专项应急预案14项,部门应急预案21项,目前,各相关部门均在修订之中。

进一步打破部门分割,整合公共应急服务资源,将110、119、120、122等报警救助和防洪、防震、护林防火等公共应急救助系统纳入统一指挥调度系统。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的值班工作,成立了福州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规范和完善值班行为,协调和组织应对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突发性公共事件。

九、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机关工作能力和水平。

我市今年狠抓机关效能建设,把机关效能建设与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起来,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进一步健全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坚持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以岗位责任制规定工作职责,以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要求,以首问责任制体现服务态度,以一次性告知制确保群众不跑冤枉路,以限时办结制提高办事效率,以行风评议制、绩效考评制公正评判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实绩,以责任追究制惩戒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通过对效能建设进行评比,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形成竞争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让机关干部变“要我做”为“我要做”,主动靠前,主动服务,主动办成事,进一步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

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

2007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将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围绕建设海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政府管理创新。

1、进一步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督促未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尽快落实到位;对已成立的,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定期研究本地区、本部门贯彻《纲要》、《实施意见》情况。

2、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公布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分解行政执法职权、确定行政执法责任。

3、全面完成立法工作计划,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和听证、专家咨询、调查研究等配套制度,积极探索政府立法项目成本效益分析制度、立法效果的定期评估制度和听取、采纳意见的说明制度,提高立法质量。

4、认真负责地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对县(市)区政府三年来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情况进行摸底排查。

5、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定期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整理汇编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备案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6、牵头组织市监察局、效能办、财政局等单位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有关工作,认真执行《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积极探索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制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和行政程序等方面的制度和办法。

7、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作用,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论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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