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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共广州市委关于九届市委常委分工的通知
  •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委〔2007〕11号
  • 【发布日期】2007-01-31
  • 【生效日期】2007-01-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广州市委关于九届市委常委分工的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关于九届市委常委分工的通知

(穗委〔2007〕11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现将九届市委常委的分工通知如下:

朱小丹同志负责市委全面工作;

张广宁同志负责市政府全面工作;

张桂芳同志协助朱小丹同志处理市委日常工作,兼任市委政法委书记,分工管政法工作,农村工作,计划生育工作,扶贫开发工作;

苏志佳同志兼任市纪委书记,分工管党风和廉政建设工作;

方旋同志兼任市委组织部部长,分工管党的建设工作,组织、干部工作,党校工作,党史研究工作,市直机关工委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工作;

陈建华同志兼任市委宣传部部长,分工管意识形态、宣传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凌伟宪同志兼任市委秘书长,主持市委办公厅工作,分工管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保密办工作。

邬毅敏同志协助张广宁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并分工管市政府分工的工作;

孔少琼同志兼任市委统战部部长,分工管统战工作,对台工作,侨联工作;

薛晓峰同志兼任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保税区、广州出口加工区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和萝岗区委书记,分工管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保税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和萝岗区工作;

苏泽群同志协助张广宁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并分工管市政府分工的工作;

吴沙同志兼任市公安局局长,分工管公安工作。

中共广州市委
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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