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发布单位】贵州省
  • 【发布文号】黔府办发〔2007〕1号
  • 【发布日期】2007-01-04
  • 【生效日期】2007-01-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贵州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7〕1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吴嘉甫(副省长)
副组长:王文阳(省政府副秘书长)
徐 圻(省文化厅厅长)
李隆昌(省财政厅厅长)
成 员:李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
秦水介(省科技厅副厅长)
田黔生(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王应刚(省农业厅机关党委书记)
罗运琪(省文化厅机关党委书记)
胡德怀(省广电局副局长)
孙若芹(省新闻出版局巡视员)
肖祖才(省法制办副主任)
路 贵(省科协副主席)
韩先建(省气象局纪检组长)
宋洪宪(省委党员干部远程教育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罗运琪兼任办公室主任。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一月四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