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安徽省“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
  •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2006〕131号
  • 【发布日期】2006-12-30
  • 【生效日期】2006-12-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

安徽省“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

(皖政〔2006〕13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安徽省“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

为更好地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安徽能源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促进能源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尽快把安徽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能源产业基地,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能源产业发展回顾

(一)生产规模不断扩大。

原煤产量提前实现“十五”计划目标。产量由“九五”末的4790万吨,发展到2005年的7836万吨,居全国第十位,超出“十五”计划目标任务1836万吨。截至2005年底,全省拥有煤炭生产矿井298处,核定生产能力8634万吨。

电力生产能力迅速扩张。“十五”期间,电力装机规模由2000年的872万千瓦,增加到2005年的1217万千瓦,是我省电力装机规模增长最快的时期。发电量由2000年的368亿千瓦时增加到2005年的648.4亿千瓦时,年均增长12%。电力外送规模由2000年的28.7亿千瓦时,增加到2005年的66.73亿千瓦时,“十五”期间累计达411.8亿千瓦时,比“九五”时期增长4.72倍。电网建设进入大机组、大电网发展的新阶段,基本实现了自动化、现代化管理,并向高效、环保、安全、经济的更高目标迈进,现已形成贯穿南北、覆盖全省的输电网络。220千伏线路由2000年的4768公里增加到2005年的6198公里;500千伏线路由2000年的738公里增加到2005年的1132公里。

(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煤炭产业布局趋于合理,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煤炭洁净技术不断提升,选煤厂建设得到加强,精煤产量和销售量持续增加,初步扭转了长期以来煤炭产品单一的局面。2005年,全省原煤入洗率达到55.93%。淘汰了一批生产能力落后的小煤矿,办矿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趋于好转。

水电等清洁能源比重有所上升。水电在能源生产总量中的比重由2000年的0.2%,上升到2005年的2.0%左右。随着国家“西气东输”工程的全面竣工,除黄山市外,全省16个城市相继开展了天然气利用工程规划与建设,合肥等6个城市居民用上了天然气。2005年全省用气量达到1.5亿立方米。

(三)重大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

煤炭。相继建成投产了张集、祁东、张集二期等安全高效矿井,新增原煤生产能力1200万吨/年以上。开工建设了刘庄、丁集、顾桥、顾北、涡北等一批大型、特大型现代化矿井,开工建设规模4000余万吨/年,“十一五”期间将相继建成投产。

电力。新增装机容量345万千瓦。合肥二电厂、安庆电厂、池州电厂和响洪甸抽蓄电站、港口湾水电站及淮北电厂扩建、淮南田家庵电厂扩建、宿东电厂扩建等项目相继建成投产。

(四)产业技术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

煤炭综采、放顶煤开采技术取得较大突破,综采工作面产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成了一批安全高效矿井、质量标准化矿井和现代化选煤厂。2005年全省重点煤矿原煤全员效率平均为3.23吨/工,比2000年提高了0.744吨/工;采、掘机械化程度分别达72.2%和75%,比2000年分别提高29.96个百分点和9.38个百分点。利用外资和对外合作、煤层气开发试验研究等方面也取得较好成绩,引进一批国外先进的采煤、掘进、洗选、运输等技术和设备,提高了煤矿机械化装备技术水平。特别是国家瓦斯工程中心落户淮南,标志着安徽省煤矿瓦斯治理已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电力装备水平显著提高。全省30万千瓦以上机组已达到17台,占总装机容量的53.1%。供电煤耗从2000年的每千瓦时375克标准煤降低到2005年的每千瓦时357克标准煤。城乡电网的供电损耗大幅降低,供电可靠性和安全性明显提高。

(五)能源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

煤炭行业。淮南、淮北、皖北、国投新集4家重点煤炭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雷鸣科化、恒源煤电等公司股票成功发行上市。国有煤炭企业关闭破产工作顺利进行,全省关闭破产煤炭企业9个。

电力行业。实现“厂网分离”。一、二期农网改造顺利完成。农村电网“两改一同价”成效显著。在全国率先完成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实现了县、乡电力一体化管理和省、市、县三级管理,乡镇及村级电力管理全部实行“三公开”、“四到户”。

(六)电价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实现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每年减轻农民负担7亿元。利用价格杠杆调节电力需求,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有效提高电力资源的配置效率。制定了全省新建电厂的电价标准,为创造公平竞价上网奠定了基础。

(七)节能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十五”期间,组织了重大节能技术示范和推广活动,在冶金、电力、煤炭、化工、建材等行业组织实施了循环流化床锅炉、热电联产、水煤浆、干熄焦、余能回收利用、电机变频调速等一批重大示范项目,重点工业企业主要耗能产品单位能耗均不同程度下降,万元GDP综合能耗由2000年的1.68吨标准煤降到2005年的1.36吨标准煤(按照2000年不变价格计算)。在城乡有条件的地方实施了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利用技术示范和推广。“十五”末,全省城乡居民仅太阳能热水器利用达171万平方米,每年可节能折合标煤14.5万吨。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累计35万口,总容积达280万立方米,每年生产沼气1.4亿立方米,折合标煤10万吨。节能对缓解能源紧张状况,减轻环境污染,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同时,我省能源产业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能源供求状况趋紧。全省发电容量不足,难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电力和其他工业对煤炭需求急剧膨胀,造成煤炭供求关系紧张和价格快速攀升。二是能源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长期以来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没有根本性的改变,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占到80%以上。三是能源产业技术装备水平亟需提高。煤炭采选技术发展和装备水平不高,大中型矿井生产设备老化,洁净煤技术开发和应用较为落后,煤炭深加工程度偏低。四是能源利用效率较低。按2005年价格计算,万元GDP综合能耗为1.21吨标煤,高于邻近的上海、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省市,比同是中部省份的江西也要高出14.2%。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3.13吨标准煤/万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0.85%。五是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进展较为缓慢。受技术和资金等因素制约,目前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仅占全省能源总量的5%左右。

二、“十一五”能源发展环境分析

(一)能源工业发展面临较大压力。

加入WTO后,中国能源产业面临着巨大的环境压力和激烈竞争,能源需求总量大于供给总量,对外依存度提高,能源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十一五”时期,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全社会的能源需求还将急剧增长,能源的环境约束趋紧,技术进步的加快也将促使能源需求向清洁高效能源方向转变,能源供求结构将处于不断调整和变化之中。

近年来,我省的能源消费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2005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达到6641.38万吨标准煤,是2000年的1.35倍,年均增长8.4%。“十五”末,全省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经济发展开始进入战略起飞阶段,对能源的需求快速增长,“十一五”时期,煤、电、油、运的压力加大。

从周边环境看,近年来华东地区经济高速发展,电力需求增长迅猛。根据华东电网公司预计,到2010年,华东电网全社会用电量将达9232亿千瓦时,年均增长8.9%;最大负荷15860万千瓦,年均增长11.1%。我省2010年用电量将达到915亿千瓦时,年均增长9.5%;最大负荷达到1680万千瓦,年均增长9.4%。“十一五”期间,华东电网需新增电源装机约6730万千瓦才能满足本区负荷快速增长的需要;我省在保证省内负荷平衡的同时要实现向华东输出800万千瓦电力,总计需新增电源装机1800万千瓦,能源生产所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

(二)能源产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有利条件。

一是国家政策导向更加有利于能源产业的发展。在新的发展阶段,国家高度关注能源产业的发展,把能源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随着国家新的能源规划的实施,必将会对“十一五”时期我省能源产业发展带来历史性的机遇。

二是我省具有能源资源比较优势。我省煤炭资源预测储量约占华东地区一半以上,保有储量居华东地区之首。到2005年底,全省煤炭储量481亿吨,煤质优良,主要为优质动力煤和冶金炼焦用煤。煤层气资源丰富,开发前景良好,资源总量达9087亿立方米。拥有淮河、长江、新安江三大水系和巢湖等大型湖泊,是燃煤电厂的优质水源,足以满足建设大型火电群的需要。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也具有一定的发展优势。

三是我省具有发展能源的区位和市场优势。我省紧靠经济发达但资源缺乏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位优势明显。两淮亿吨煤炭基地矿区内水陆交通运输发达,具有十分便利的煤炭外运条件,运输距离较西北及北方煤炭生产基地近1000公里以上。电力方面,已与上海市、浙江省建立长期输电战略合作关系,“皖电东送”格局初步形成,国家已初步核定送电规模800万千瓦。亿吨级煤炭基地和“皖电东送”工程的建设,将极大地提高我省能源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四是我省具有比较坚实的能源产业基础。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省煤炭安全生产和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矿区各种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逐步完善,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取得显著成效,在瓦斯综合治理、采煤方法改革、地质勘探、井巷掘进与支护、建井技术、“三下”采煤等方面,基本掌握了一套适合两淮矿区复杂条件的快速建井和安全生产、高产高效技术。电力基础设施较好,具备较强的对外输电能力。

三、“十一五”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861”行动计划,加快能源发展,扩大能源生产总量,促进能源总供给、总需求的基本平衡,巩固华东能源供应基地地位。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大力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构筑稳定、经济和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进一步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实行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并重的方针,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促进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二)发展战略。

“十一五”期间,我省能源发展将实施四大战略,推进四个转变,确保能源持续、稳定、优质供应。

四大战略:一是实施多元化、可持续发展战略。减少一次能源需求,降低煤炭消费比率,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促进能源跨行业综合利用,削减能源耗费污染。二是实施节能战略。继续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能源方针,发挥政府在推进节能中的主导作用,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三是实施技术创新战略。加大政府在能源领域的研发投入,研究制定能源发展政策,形成不断推动技术创新的有效激励机制,加大需求侧管理力度,促进能源结构优化和升级,促进优质、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四是实施市场化改革战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探索有利于促进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政府管理体制,构建市场条件下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深化能源领域的国有企业改革。

四个转变:即以可持续发展为中心,推进能源供应由简单满足经济发展基本需求,向重视和落实环境效益目标转变;以市场为导向,推进能源产业的管理方式由政府计划管理,向政府引导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方向转变;以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和能源安全为着眼点,推进能源发展战略由依赖国内、省内资源的“自我平衡”,向实施能源国际化、多元化的战略转变;以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进步为动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生产转换利用对环境的影响,推进能源生产和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和高效型转变。

(三)主要目标。

1.总量目标。预计到2010年,原煤产量达到13500万吨,生产能力15000万吨/年左右;全社会电力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全社会用电量达到915亿千瓦时,“皖电东送”规模达到800万千瓦,天然气用气量达到17亿立方米。

2.结构目标。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着力提高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比重。到2010年,煤炭消费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维持在70%左右,水电及其他可再生能源比重由2.0%左右提高到4.0%左右,石油产品消费比例占19%左右,天然气、煤层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消费比例进一步提高,占7%左右。

3技术水平目标。全省原煤入洗率达到80%以上,四大重点煤炭生产企业原煤入洗率提高到85%以上。全省国有重点煤矿机械化采煤水平达到75%。30万千瓦以上机组装机容量比重由2005年的53.1%提高到2010年的70%。

4.节能。能源节约率和合理利用率明显提高,力争到201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按2005年价格计算)能耗下降到0.97吨标准煤,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平均年节能率为4.4%。节能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大型骨干企业和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稳步推进工业、交通、建筑节能,加强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的节能,加快淘汰老旧汽车、船舶和落后农业机械。发展节能型住宅和公共建筑,所有新建建筑严格实施国家规定的节能50%的设计标准。在全社会夏季用电高峰期间,公共建筑室内空调温度不低于26度。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生活用能结构调整,节省一次能源应用量。

四、“十一五”能源产业发展重点

(一)煤炭。

建设两淮亿吨级煤炭基地。充分发挥两淮煤炭基地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市场优势,大力发展煤炭主业,建设煤电基地,实现集约经营。发挥矿区比较优势,成批勘探、成批准备、成批建设,形成一批安全高效矿井,使煤炭主业快速扩张成为超亿吨级矿区。

提高煤炭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大力发展煤炭洗选深加工、煤化工,延伸煤炭产业链条,促进资源转化增值。大力推广洁净煤技术,提高原煤入洗率,限制高灰分和高硫分煤炭的生产,以减少煤炭燃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量和对大气的污染。发展水煤浆技术,在开发和产业化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发展煤化工和煤气化技术,促进煤化―盐化一体化等重点项目加速实施。

继续加大煤矿整治力度。以煤矿整顿和瓦斯治理为重点,加大煤矿治理力度,关闭一批因资源枯竭相继报废的矿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小煤矿,实现煤矿安全生产。

(二)电力。

提高煤电的经济性和技术水平。整合各项优势资源,精心谋划,合理布局,努力降低电力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统筹兼顾,注重与煤、电、运、水和环境发展规划的衔接,更加注重资源、土地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实现电力工业的可持续发展。规划新建的火电机组原则上要求单机容量在60万千瓦以上,并同步安装脱硫装置。同时,加强老机组的关停、技改力度,逐步进行脱硫改造,实现火电厂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当地总量指标范围内。推进电网技术升级,使电网高压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符合国家规定。

大力推进“皖电东送”工程。坚定不移地推动皖沪、皖浙电力长期战略合作,力争使我省成为上海和浙江的电力保障基地,积极开拓江苏等外部市场。一方面,加快两淮坑口电站建设。按照优先发展火电的方针和“以两淮煤电为主,辅以港口和路口电源,点面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皖电东送”工程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大容量、高参数、高效率的火电机组,新增火电装机1600万千瓦。另一方面,加快安徽骨干电网建设。尽快建成和完善500千伏东、中、西通道和“淮南―上海”特高压输变电工程,满足省内需求、“皖电东送”以及参与华东电力市场竞争的需要。

(三)可再生能源。

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作为实施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与国民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有序开发并逐步实现法治化、规范化,发挥最优综合效益。推进新能源开发,使之逐步成为我省能源结构调整的有益补充。

小水电。把水电开发与水电农网改造、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解决山区农村居民生活燃料问题,保证退耕还林退得下、封得住,使山区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和改善。小水电新增装机10万千瓦。

太阳能。采取宏观调控和市场引导相结合的方式,扩大太阳能热水器的推广应用范围。大中城市新建建筑设计要优先考虑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并实现太阳能与建筑物的一体化。在广大农村地区,鼓励安装户用太阳能热水器。新增太阳能等农村小型能源利用工程2000处。支持企业开发适合于建筑、采暖、制冷以及其他工业应用要求的太阳能新技术和新产品。到2010年,太阳能热水器使用达400万平方米。

风能。完成全省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提出最优风电场2―4个,建设5万千瓦风力发电示范工程。

生物质能。积极推进秸秆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建设若干示范工程,并根据设备的国产化程度逐步推广。结合小城镇和小康村建设,优先选择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及机场周围、城市周边等地区,推进秸秆气化工程。建设2.5万千瓦秸秆发电示范工程4座,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厂3座,装机3.6万千瓦,年处理垃圾45万吨。新增农村户用沼气130万户,畜禽养殖沼气工程2000处(其中大型100处,中型300处,小型1600处),村镇生活污水沼气净化工程1000处,秸秆生物质能利用工程100处。

(四)石油。

本着“节约与开发”并重的方针,采取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用油、用气产业,努力降低油耗、气耗。做好石油战略储备工作,改扩建合肥石油储备库,建设完成原油、成品油管道工程,并积极争取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在我省新增布点。

(五)天然气。

充分利用国家“西气东输”、“川气东送”工程,建成15条天然气省内支线管道。以城市生活用气和“以气代油”为主,逐步使天然气向采暖及空调、汽车燃料等领域渗透,实现开发利用多样化。积极发展公共建筑用户和工业用户,力争在天然气发电、天然气化工、天然气工业燃料利用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六)核电。

全面论证核发电在中部地区和我省布局的战略地位和意义,积极推进核电站项目前期工作。

(七)节能。

加强重点行业和主要耗能企业的节能,积极推进全社会节能。做好冶金、有色、电力、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强化节能管理,推进交通运输、建筑、商业民用领域的节能。大力发展低能耗的高新技术产业、第三产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淘汰能耗高、效率低、污染大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积极推广应用洁净煤、天然气替代燃料油技术,甲醇和乙醇替代汽油技术,过程能量优化、燃油添加剂等节油技术。重点推广应用高效电动机、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高效电光源及镇流器、等离子体无油点火技术、蓄冷蓄热技术,以及家用电器、电解电镀电源、输变电网系统、工业电炉等先进节电技术。重点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及热能梯级利用,推广热电冷联供和热电煤气三联供等多联供技术。

重点申报和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区域(园区)热电联产工程、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工程、建筑节能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注重农村节能工作。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农业机械和渔船装备,加快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更新改造,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风能、太阳能以及农作物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

(八)资源综合利用。

煤泥矸石发电。在矸石资源和技术条件许可情况下,鼓励建设大容量、高效率的大型循环流化床煤矸石发电机组,特别是建设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上机组。在煤矸石经济运输和供热距离内,鼓励建设煤矸石热电联产项目,向附近工矿企业和城镇集中供热。全省建设大型煤矸石电厂2座,装机180万千瓦。

热电联产和其他综合利用发电。在有充足、稳定的工业热负荷和采暖负荷的地区,因地制宜建设热电联产电站,原则上采用背压式供热机组。民用采暖负荷为主的中、小城市、县城、乡镇,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先期建设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待热网和热负荷规模发展到一定水平后,再考虑建设热电联产电站。全省热电联产新增装机100万千瓦以上,同时,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利用余热、余气、余压等发电。

煤层气。加强与两淮矿区、有关科研设计单位的工作协作,加快两淮煤层气开发力度,研究适合两淮地质特点的瓦斯抽采方法、抽采工艺及抽采设备,提高矿井瓦斯抽采率,并积极实施瓦斯利用工程,以用促抽,以抽保安全。全省矿井瓦斯抽采率和利用率要高于国家确定的目标。

五、“十一五”能源产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研究制定扶持能源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充分利用财政、税率、价格等经济杠杆,把能源产业作为优先产业来发展,积极支持能源产业开发和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

研究制定对衰老报废矿区和资源性城市的扶持政策。继续对资源枯竭和资源条件不足、开发条件差的矿井实施关闭。进一步加强矿区资源综合利用。

(二)推进完善配套法律、法规体系。

逐步推进建立健全地方性能源法律法规体系,尽快修改完善《电力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等地方性实施条例,制定能源环保标准和基本排污标准。完善执法体系,加强监督检查,依法实施管理。

加快制定《可再生能源法》、《节能法》等法律法规实施细则,引导和规范用能行为,对企业的能源使用效率实施法制化管理。着手起草促进清洁生产实施办法,依法推进清洁生产。组织编制实施煤炭、电力、清洁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专项能源规划,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和行业间的协调作用。

(三)建立新型的能源经营运行机制。

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增强政策引导和宏观调控功能,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通过竞争参与能源开发。

放开煤炭市场,加强对煤炭投资、生产、流通、消费及其价格方面的引导和宏观调控。将煤炭行业中的建筑、勘探、设计、施工、生产经营、科研、销售等有机结合起来,实施集团战略,实现集约化经营。

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总体部署,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建立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积极参与开发华东区域电力市场,配套实施有关改革措施。

(四)加大投融资力度。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扩大能源市场准入范围。抓紧出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尽快制定完善市场准入标准和具体操作办法。

发挥市场融资能力,采取发行股票、债券、贷款等多种融资方式,鼓励多种所有制、多渠道融资和参与投资。支持金融部门合理增加短期贷款,保证能源企业正常的资金需要。

(五)提高能源决策和调控水平。

改善行政管理。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采取规划指导、政策引导、法制规范、改进服务等方式强化能源管理。

加强能源项目的规划、立项和审核管理,进一步促进优化设计,科学决策,提高建设管理水平,缩短工期,降低造价。

加强矿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建设绿色环保型能源工业基地。贯彻“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将上游产品生产加工中产生的“废物”作为下游产品生产的原材料,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资源;采用符合清洁生产原则的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先进的管理模式,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大规划管理、负荷管理、节电管理力度。积极推行用电设备的能源效率标准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落实大电力用户能源效率评价制度。

(六)建立能源科技创新机制。

建立有利于能源企业持续发展和科技进步的企业创新体系,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扶持和推广节能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应用。组织实施高效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大力推广应用节能先进技术和产品,减少电力消耗,优化用电方式。加大煤电转化和煤炭液化、气化加工力度,提高能源效率。做好能源效率评价工作。

引导企业采用先进设备和工艺,淘汰小火电、小煤窑、小锅炉等技术陈旧、效率低下的产能用能设备;推广支护新技术、瓦斯抽排和煤层气开发、采掘新技术、安全监测技术,力争在解决矿区“三下”压煤、防水煤柱留设、矿井监控系统和管理信息化等方面取得较快进展。

制定可靠的安全防范技术措施,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实施适合矿区条件的安全技术工程,制定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开展瓦斯综合治理、矿井防治水、热害防治、防灭火、监测监控等研究。建立完善石油储备制度,加强石油安全建设。

创立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发明创造奖励基金。扩大洁净煤技术和相关产品的应用范围,采用先进的脱硫技术和燃烧技术,从根本上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量。

(七)扩大能源对外开放。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大力引进并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采取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向国际组织、国外大企业、大财团和省外客商,推介一批经过科学论证、精心编制、有较好市场前景和回报效益的能源开发和建设项目;积极利用世行、亚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以及外国政府的赠款和长期低息无息贷款,努力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拓宽与兄弟省市在能源产业发展上的合作,积极借鉴其他省市发展和建设能源产业的宝贵经验。

(八)加大能源资源勘探力度。

做好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方面资源普查工作,同时加大对煤炭、石油等资源方面的勘探开发力度,加快新开工矿井的地质勘探步伐,按时提供精查地质报告。全面掌握最新能源资源总量情况和资源分布及结构情况,为发展能源产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九)建设能源交通运输体系。

以“两淮”亿吨煤炭基地为重点,着力建设以铁路为主、水路为辅的煤炭运输通道,包括阜阳―六安铁路、庐江―铜陵铁路、宿州―淮安铁路、两淮矿区铁路等,改造阜阳―淮南―合肥铁路和京沪铁路安徽段。广泛使用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以集装箱、煤炭、矿石、水泥、矿建材料等大宗散货为重点的高技术、专业化、大型化和规模化货物运输系统,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扩建芜湖港裕溪口煤码头。

(十)建立能源供需预警系统。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能源供需预警系统及全社会可持续发展能源需求目标管理系统,对能源需求进行合理引导和管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探索一条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能源消费模式。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