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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中介〔2006〕1481号
  • 【发布日期】2006-12-28
  • 【生效日期】2006-12-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6〕1481号)




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请示》(长保发〔2006〕28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17500万元变更为22900万元。变更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出资5850万元,出资比例为25.55%;陕西省电力公司出资1200万元,出资比例为5.24%;上海华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西省电力公司、湖南省电力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各出资800万元,出资比例各为3.49%;浙江省电力公司出资650万元,出资比例为2.84%;天津三源电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山西省电力公司、华中电力开发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各出资500万元,出资比例各为2.18%;上海市电力公司、安徽明生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福建亿力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龙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各出资450万元,出资比例各为1.97%;云南电网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江苏昆仑投资有限公司、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甘肃省电力公司、东北电力水电公司、深圳市国电实业有限公司、湖北省电力公司、四川启明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各出资400万元,出资比例各为1.75%;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各出资300万元,出资比例各为1.31%;新疆新能集团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电力公司、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云南澜沧江实业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各出资200万元,出资比例各为0.87%;重庆市电力公司出资150万元,出资比例为0.66%;西北电网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公司、贵州电网公司、安徽省电力公司各出资100万元,出资比例各为0.44%;天峨宏盛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万元,出资比例为0.22%。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到中国保监会换发《保险经纪机构法人许可证》。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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