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发布单位】海南省
  • 【发布文号】琼府〔2006〕77号
  • 【发布日期】2006-12-25
  • 【生效日期】2006-12-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琼府〔2006〕7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自2002年第三次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以来,我省各级领导和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紧密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战略任务,着力解决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在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排除社会困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我省的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省政府决定对近几年来在民政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授予三亚市等4个市(县、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市(县、区)”称号;授予海口市大坡镇等25个乡镇(街道、单位)“全省民政工作先进乡镇(街道、单位)”称号;授予文日坤等27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市、县(区)、先进乡镇(街道、单位)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我省民政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有关单位要以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恪尽职守、勤政为民,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努力开创我省民政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海南而努力奋斗!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市(县、区)

三亚市

白沙黎族自治县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海口市龙华区

二、先进乡镇(街道、单位)

海口市琼山区大坡镇

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

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办事处

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街道办事处

三亚市海棠湾镇

文昌市文城镇

琼海市嘉积镇

儋州市那大镇

万宁市和乐镇

五指山市番阳镇

东方市四更镇

定安县岭口镇

屯昌县乌坡镇

澄迈县老城镇

临高县博厚镇

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

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

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

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镇

海南省国营珠碧江农场

海南省国营中坤农场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干冲区办事处

海南省救助管理站

三、先进个人

文日坤 海口市民政局局长

王业权 海口市琼山区民政局局长

冯 勇 海口市秀英区民政局局长

陈 中 海口市龙华区民政局局长

钟健民 海口市美兰区民政局局长

王 伟 三亚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

张世斯 文昌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业绩 琼海市民政局副局长

钟伟彰 儋州市民政局股长

林明干 万宁市民政局局长

符艳芽(女) 五指山市毛阳镇民政助理

符红莉(女) 东方市民政局局长

黄堂寿 定安县民政局科员

洪开华 屯昌县屯城镇民政助理

黄桂金(女) 澄迈县老城镇副镇长

黄尚启 临高县民政局股长

王惠贤 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民政助理

周 芳 乐东黎族自治县民政局局长

许芳玉(女) 陵水黎族自治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洪流 白沙黎族自治县民政局局长

陈道义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局长

陈家乙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局长

肖家兴 海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任

邱家连 海南省救助管理站站长

陈辉简 海南省离休退休军官休养所所长

王 平 海南省军供站站长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