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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 【发布单位】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质[2006]302号
  • 【发布日期】2006-12-13
  • 【生效日期】2006-12-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建质[2006]30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行业勘察设计协会:

现将《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定,做好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的有关工作。《建设部关于全国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创“四优”活动的通知》([90]建设字第593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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