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残工委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总体方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天津市
  • 【发布文号】津政发〔2006〕107号
  • 【发布日期】2006-12-11
  • 【生效日期】2006-12-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天津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残工委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总体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残工委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总体方案的通知

(津政发〔2006〕10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 《天津市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 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总体方案》,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天津市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总体方案

为进一步发展我市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贯彻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和《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残疾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我市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情况

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全面超额完成了我市“十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各项任务,并深入开展了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和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一)残疾人工作水平全面提高

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日趋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维权岗普遍建立,有力地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基层残疾人工作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组织网络,为残疾人事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残疾人康复工作全面开展,社区康复网络基本形成,近20万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残疾人教育再上新水平,在建立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和扶残助学制度的基础上,为残疾人提供了良好教育环境和优质教育资源,特殊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实现免费教育,中高等教育的教学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残疾人就业工作深入推进,就业服务能力全面增强,城乡残疾人累计就业9万余名。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进一步活跃,天津电台《共享阳光》、天津电视台《我们同行》及区县残疾人专题节目累计播出1000多期,连续举办4届天津市残疾儿童艺术节,我市残疾人运动员在第十二届残疾人奥运会等国内国际重大体育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二)为残疾人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开展了大规模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并向社区、农村和残疾人家庭延伸,改善了残疾人出行条件,成为全国首批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之一。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规模成倍增加,服务功能日益完善,建设规模2.6万平方米的市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完成主体工程。基层“一办、三站、一岗”(残联办公室,残疾人康复站、服务站、志愿者助残联络站,残疾人维权岗)就近就地为残疾人提供多方面服务。全市公共服务设施普遍向残疾人开放,并提供优先、优惠、优质服务。市和区县残联普遍建立互联网站和残疾人就业服务网,及时为残疾人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随着全市残疾人服务机构和设施的完善,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生活扶助、文化活动等方面服务能力普遍增强。

(三)残疾人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

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在2.98万名残疾人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同时,实施分类施保,提高了重度残疾人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取得切实成效,为862户农村贫困残疾人翻盖和修缮房屋,并在取暖设备、生活用品、就业、就学等多方面实施延伸扶持;投入地方残疾人扶贫开发贴息贷款,以多种形式扶助1.15万名残疾人脱贫。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扶助残疾人安居乐业奔小康,使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自强精神和助残风尚得到大力弘扬

深入开展残疾人素质教育和自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身残志坚、报效社会的优秀残疾人,为我市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日益深入人心,人道主义精神得到大力弘扬,助残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为残疾人解决了大量实际困难,形成了良好社会风尚。5年来,社会各界捐资助残(含实物)3244万元,使27.4万残疾人受助受益。

(五)残疾人工作创新能力进一步显现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创新工作思路和招法,高标准完成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任务,打造了一批优势项目和工作亮点,为“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很大发展。但是,各区县、各业务领域残疾人工作还不平衡,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残疾人在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环境的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扶助残疾人实现小康目标的任务尤为繁重。各区县、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二、“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进一步夯实基础,艰苦创业,锐意创新,不断开创快发展、求实效、上水平、创一流工作业绩的新局面,确保全市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残疾人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残疾人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全面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基本实现,残疾人工作在全国保持领先位置。

(一)总目标

――残疾人基本生活初步达到小康水平。

――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通过实施重点工程,使8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高质量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就业服务,残疾人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就业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新安置6000名残疾人就业。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提高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标准。

――继续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安居计划,改善2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扶助30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

――残疾人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体育活动进一步活跃,在国内外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各级残疾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更加深入、扎实、活跃,充分发挥为残疾人服务的作用。

――各级残疾人服务设施和无障碍设施更加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

――残疾人自身素质普遍提高,自强不息、全面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普遍增强。

――全社会进一步形成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残疾人工作实现资源共享,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残疾人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

(二)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各级政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点、整体推进、加快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的工作模式。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组织作用;各有关部门将相关的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新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财政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坚持“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工作方针。围绕增强为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和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坚持社会化的工作方法。大力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扶助残疾人。

――坚持依法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不断完善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加大实施和督查力度。

――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按照国家和我市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统一部署和基本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时俱进,奋力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坚持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大力加强各级残疾人组织建设; 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 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工作者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三、“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

任务指标

――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服务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城市和农村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

――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4万例,人工晶体植入率达到90%,为2000名贫困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完成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1100名,培训家长300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400名;完成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200例,社区和家庭完成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1200例,康复机构完成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210名,装配假肢500例,装配功能补偿型矫形器110例;完成聋儿听力语言训练450名,培训家长450名;完成智力残疾儿童系统训练1100名,培训家长450名,普遍开展成年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帮助5.5万名重症精神病患者得到综合治疗和康复服务;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8万件。

――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达到省级三类标准,市聋儿康复中心达到省级一类标准。

――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主要措施

1.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和康复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整合资源,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和人员的作用,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建立社区康复员队伍,完善适宜的社区康复设施,将社区康复服务纳入社区建设和基层卫生工作;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残疾人养护机构、特殊教育机构中的残疾人康复工作;推动各区县社区康复工作达到全国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区标准。

2.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和低视力康复项目。采取加强定点医疗机构与组派医疗队相结合的方式,为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在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区(县)”基础上,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在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和各区县建立低视力康复服务部,健全由天津眼科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眼科中心和各医院眼科、盲校低视力班、定点眼镜店、患者家庭组成的低视力康复网络,组织开发、生产、供应助视器,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治;认真组织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

3.健全聋儿康复网络。请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对我市聋儿康复工作进行对口指导,进一步加强聋儿康复中心建设和人才培训,巩固基层聋儿康复机构,提高康复水平;办好聋儿家长学校,定期举办亲子活动;指导社区、家庭开展康复训练;实施贫困聋儿康复救助工程,对贫困聋儿配用助听器给予补助;开展听力语言康复教师职称评定工作;逐步推广人工耳蜗植入技术;拓宽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范围。

4.完善精神病防治工作机制。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对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康复治疗;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实行医药补助;推动精神病人康复托养机构建设;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社区康复工作,采用工疗、农疗、娱疗、日常照料等多种康复手段,努力提高康复效果。

5.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室建设,推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健全和完善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功能,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配置与省级三类康复中心水平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技术资源;市和区县残疾人康复机构充分发挥服务功能和技术资源中心的作用;组织指导肢体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广泛开展康复训练;采取定额手术和大额补助的方法,对全市贫困残疾人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实施医疗救助;帮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

6.发挥社区和家庭的作用,以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机构、工疗养护机构为依托,开展智力残疾康复综合服务。调动智力残疾人亲友的积极性,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生活自理、认知能力和语言交流等训练,对成年智力残疾人进行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进一步加强自闭症儿童工作机构建设和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市儿童福利院、市社会福利院的服务能力,积极创造条件,建设集康复、教育、娱乐、劳动为一体的智力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养护机构,提供系统、终身康复服务;对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开展早期干预,切实做好特殊人群的补碘宣传教育工作,减少智力残疾的发生。

7.组织研制开发、生产、供应各类残疾人需要的质优价廉的实用型辅助器具。推广、使用康复服务新技术、新产品;对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下肢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实施救助;巩固和完善市和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广泛开展网络联系、送具上门等服务活动;建立以市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为龙头的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加强信息服务,推广评估和适配技术;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质量监督和管理。

8.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公益宣传服务。普及康复知识,提高残疾人的自我康复意识;广泛开展“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等活动;针对遗传、疾病、中毒、意外伤害、有害环境等主要致残因素,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干预措施;做好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工作,有效减轻和控制残疾程度。

(二)教育

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是残疾人全面实现自身价值的基本条件。

任务指标

――高质量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全市适应接受特殊教育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普通学校义务教育的同等水平。

――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积极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康复教育工作,提高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人数和水平。

――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视力、听力残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使每一名学生都能接受高中或中等职业教育。

――积极发展高等特殊教育。努力扩大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提高天津理工大学聋人工学院的办学规模和教育质量,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或举办特殊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全面提高残疾人职业教育水平。符合条件和登记就业培训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教育或培训,改扩建市残疾人教育培训中心。

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把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坚持“特教特办”的重点扶持政策,做到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2.继续坚持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质量。加强普通学校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建立和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提高随班就读质量;加快区县特殊教育学校的发展,积极推进现代化标准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发挥特教学校办学辐射作用,对不能入学接受教育的中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积极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推进区县特殊教育中心建设。

3.进一步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高市聋校、市盲校示范校建设成果,着力提高现代化教学水平;发挥学校教育资源优势,深化教学改革,加强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进一步巩固和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质量和水平。

4.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利用托幼机构并依托社区向家庭延伸,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和康复教育工作,为残疾儿童和家长提供有效的教育服务和养育指导。

5.大力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提高残疾学生适应生活、适应社会、适应就业的能力。加强职业技能训练,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劳动技能培训和职业技术教育,培养残疾学生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切实让学生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为他们将来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适应社会需要打下坚实的基础;充分发挥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和残疾人教育培训中心的作用,为残疾人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教育和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我市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保障有培训需要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技术培训。

6.积极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鼓励、扶持有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或举办特殊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继续办好天津理工学院聋人工学院,在提高质量的基础上,适当扩大招生规模,增加专业设置,提高办学层次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完善普通高等院校招收残疾考生的政策和考试办法,保障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接受高等教育。

7.进一步开展资助残疾学生接受教育工作,不断完善扶残助学制度。继续实行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育,规范和完善残疾人教育助学金和培训补贴政策,保障残疾学生完成学业。

8.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数量、结构和能力充分满足教育发展的需求,并达到规定学历标准;发挥市特殊教育培训中心作用,加强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鼓励天津师范大学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增强有关专业学生适应特殊教育教学需要的能力;发挥市中国手语鉴定中心和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的作用,组织推广中国手语的培训、考核和服务工作。

(三)就业

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自强自立,实现人生价值的主要途径。

任务指标

――不断完善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法规体系。

――城镇和农村新增残疾人就业6000人,农村残疾人累计稳定就业5万人。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市和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培养、培训盲人按摩人员250名,其中医疗按摩人员50名、保健按摩人员200名,使盲人按摩人员总数达到1000名。

――对250名盲人进行计算机培训,进一步提高盲人的就业能力和水平。

主要措施

1.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和管理工作,促进残疾人就业及相关事业发展。

2.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扶持福利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在有条件的区县和单位开办福利性工疗机构、庇护性工场,为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3.加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综合管理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个体从业、多种形式灵活就业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拓展服务项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积极开发残疾人公益岗位;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4.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主要形式,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切实扶助贫困残疾人参加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优秀人才奖励机制;举办全市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并为参加全国和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优秀人才。

5.发挥中、高等医学院校按摩专业优势,培养残疾人医疗按摩人员。充分发挥市盲人按摩培训指导中心、市残疾人教育培训中心及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培训残疾人保健按摩人员;加强对在职盲人按摩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其市场竞争力;编写、修订盲人按摩专业教材,健全完善市盲人按摩教研实习基地,加强学术与技能交流;市和区县残联要依据国家规定,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管理,规范盲人按摩市场;落实盲人按摩扶助措施,采取小规模、广布点、多就业的方法发展盲人按摩行业。

(四)社会保障

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

任务指标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城镇和农村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将城镇和农村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实施分类施保,适当提高重度贫困残疾人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确保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扩大自谋职业残疾人社会保障覆盖面。

――确保农村残疾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

――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得到供养和救助。

主要措施

1.及时做好贫困残疾人生活状况调查工作。依据调查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调整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政策,确保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切实做好城镇和农村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每一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按时、足额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分类施保和救助力度,适当提高重度残疾和一户多残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对由乡镇、村财力承担最低生活保障金有困难的,辖区政府要采取转移支付等方式予以保障。

3.对不适合参加劳动、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法定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

4.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残疾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5.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确保农村残疾人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6.对临时遇到重大困难的残疾人给予临时救济。

(五)扶贫

做好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扶助农村残疾人摆脱贫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任务指标

――扶持30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扶助其稳定提高经济收入。

――帮助所有农村适合参加生产劳动的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为2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翻盖和修缮住房,并对其实行延伸扶持。

主要措施

1.有农业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继续将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列入扶贫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并针对残疾人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

2.有农业的区县将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点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相对贫困问题,稳定提高经济收入。

3.有农业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村委会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种植、养殖等方面的实用技术培训,对贫困残疾人参加培训的费用按规定给予补贴,帮助残疾人掌握脱贫致富的技能。

4.加大对我市地方残疾人扶贫开发贴息贷款项目的支持力度,对贷款项目实施科学管理,规范运行,量化绩效考核,采取直接和间接扶贫方式,最大程度地保障残疾人受益。

5.有农业的区县要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建设一批吸纳残疾人的扶贫基地、就业基地和生产生活服务基地,增加残疾人的经济收入。

6.继续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安居计划。深入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调查,把扶助范围从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家庭扩展到“低保”边缘家庭,加大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的力度,同时积极开展赠配家庭必需用品、取暖设备和提供就业服务、就学扶助等多方面延伸扶持,扶助残疾人安居乐业奔小康。

7.通过适当提高城镇贫困残疾人拆迁安置费和优先提供廉租住房等形式,努力解决城镇贫困残疾人的住房困难问题。

8.在残疾人扶贫工作中,优先对民族乡、民族村和少数民族贫困残疾人实行扶助。

(六)文化、体育

丰富和活跃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和竞技体育,展示残疾人的才华,是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的重要形式。

任务指标

――倡导、动员社会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普遍、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优秀艺术人才。

――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残疾人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增强残疾人体质。

――在举办全市运动会的同时,举办市残疾人运动会,参加国内外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贯彻奥运争光计划,提高残疾人竞技运动水平,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建成市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和市残疾人文体活动中心,为残疾人参加体育训练、比赛、文化活动和承担国内国际重大赛事服务。

主要措施

1.全市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机构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优先、优质、优惠服务。公共图书馆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图书阅览室要为残疾人提供图书借阅服务;市和区县图书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和有条件的地方要开辟盲文阅读及盲人有声读物场所。

2.城市社区和乡镇、村的残疾人组织和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各类残疾人的特点,开展残健融合、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艺术、健身、娱乐活动。

3.市和区县举办残疾人文艺爱好者联谊会,繁荣残疾人文学创作,推出更多的反映残疾人生活的文学艺术作品。各级残联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为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设立专门场所,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周到服务;各级残疾人组织要定期举办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

4.提高市和区县残疾人艺术团的创作、表演水平。办好每年一次的“天津市残疾儿童艺术节”,培养特殊艺术人才,展示残疾人特殊艺术才华;组织参加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特教学校学生艺术调演,努力取得好成绩。

5.发展残奥、特奥和聋奥运动。组织动员各类残疾人参加残健融合、康复健身的体育活动;体育院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招收、培养一定数量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全民健身路径要充分考虑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要求,适当增加相应的设施。

6.健全完善各级残疾人体育管理体系。需要收费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对残疾人免费开放或给予优惠;各区县至少有一处符合残疾人公共体育活动要求的体育综合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应设立专门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综合活动场所;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裁判员、分级员队伍;做好国家残疾人集训队的选拔、训练和管理工作;积极解决残疾人运动员等级评定、就学、就业和保险、奖励及参加重大比赛训练请假等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鼓励他们为国争光。

7.合理规划并积极组织好残疾人比赛项目和参赛工作。本市综合性运动会要安排一定数量的残疾人比赛项目,将残疾人的竞赛项目纳入运动会竞赛的整体计划。积极组织我市残疾人运动员参加2007年第十二届世界特奥运动会、2008年第十三届残奥会和2006年、2010年第四届、第五届全国特奥运动会、2007年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努力取得优异成绩;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进一步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

(七)社会环境

积极宣传人道主义精神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大力弘扬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条件。

任务指标

――人道主义精神和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

――在公众传播媒介中积极推进“字幕工程”,办好市和区县电台、电视台残疾人专题节目、手语节目和平面媒体残疾人栏目。

――广泛深入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精神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敬业精神,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主要措施

1.完善市残疾人事业新闻促进会和全市残疾人事业宣传网络,全面加强残疾人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协调作用,各新闻媒体在宣传残疾人事业中发挥骨干作用。

2.宣传和新闻出版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动员新闻媒体通过不同形式,反映残疾人生活情况,宣传残疾人事业。教育行政部门在中、小学思想道德课程中增加人道主义、自强与助残教育等内容,培养学生团结互助、关爱他人、扶弱助残的意识。

3.进一步办好天津电视台《我们同行》、天津电台《共享阳光》两个残疾人专题节目和各区县电视台残疾人专题节目;支持报纸、刊物开设残疾人事业专栏。

4.运用电台、电视台、报纸、刊物和网站、电子屏幕、宣传栏等媒体,以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扶助残疾人安居乐业奔小康的成效;宣传全国和本市“自强模范” 、 “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扶残助残先进个人”、“残疾人之家”和“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动人事迹,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关心、帮助残疾人。

5.继续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和“国际残疾人日”、“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等活动。广泛开展“千户受助、万人受益”、“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和“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一助一结对子帮扶”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并取得切实成效。

6.认真组织好我市各新闻媒体参加全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的评选工作,力争取得好成绩。

(八)维权

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残疾人工作的主题。

任务指标

――建立健全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确保残疾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做好保障残疾人权益政策法规的完善工作,加大执法和法制宣传力度,健全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

――针对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需求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重大恶性案件的查处力度。

――进一步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巩固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的成果,新建城市道路和公共建筑全部实行无障碍设计建设,加快现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改造进度,推动无障碍设施向社区和农村延伸,实施无障碍设施进家庭工程,对无障碍设施实施有效维护和管理。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增强社会公众无障碍意识。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政策法规体系,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提供政策法规保障。积极配合有关方面修订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我市实施办法;适时修订与残疾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康复、教育、就业、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扶助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和规定,尤其是结合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政策;根据少数民族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完善相关扶助政策和措施;根据盲人按摩行业的特点,制定相关扶助措施。

2.进一步加大有关残疾人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将残疾人保障法及我市的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我市“五五”全民普法教育规划,制订残联系统“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维护残疾人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法制观念,增强法律工作者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3.加大残疾人保障法执法力度,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及有关方面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视察,加大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力度。

4.建立以各级法院的司法救助、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以各级残联、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提供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处理侵害残疾人权益的重大案件。

5.对因企业转制、国家征用土地、城乡拆迁等造成残疾人生活困难、权益受损等突出问题,各级政府、司法机关、有关部门要按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尚在运营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有关部门要采取妥善的过渡措施,保障以此为生的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6.市和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援助对象;进一步加强各级残联维权机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残疾人维权岗建设,并通过法律救助热线、网上解答等多种形式,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7.认真贯彻信访条例,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各级信访部门要认真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积极协调各有关方面解决残疾人困难,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服务。

8.严格执行无障碍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要严格按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大对城市现有道路、建筑物、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力度;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力度;推进社区和农村无障碍设施建设,深入开展“无障碍设施进家庭”活动;各级残疾人服务设施要按规范标准进行建设和改造,确保残疾人无障碍通行。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

9.市和区县残联为残疾人配置无障碍专用车;大力推动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行无障碍升级改造,提高为残疾人服务能力。

10.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推动信息交流无障碍法规政策建设,采用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讯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为残疾人接受和传播信息、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有利条件。

(九)信息化建设

加强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是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要求,是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任务指标

――建立健全市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工作服务和管理体系。

――市残联配合中国残联完成全国残联系统广域网建设;市和各区县残联建立局域网,实现网络互连和信息资源共享。

――整合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按照中国残联数据库标准建立和完善市残联系统综合业务数据库。

――依据中国残联网站建设指标体系,市和各区县残联建立健全残联互联网网站,加强管理,增强服务功能。

――进一步完善市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系统,形成覆盖各区县、街道、乡镇的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

――加强残疾人统计制度管理和统计台账建设,提高统计业务数据应用服务水平。

――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的应用。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残联系统信息化工作组织体系。

2.市残联和各区县残联建立健全局域网,逐步建立全市残联系统业务应用平台,实现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网上传输,并实现与中国残联局域网的链接。

3.按照中国残联要求,统一标准、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全市残联系统综合业务数据管理系统,提高残疾人工作管理水平。

4.进一步完善市残联网站,各区县全部建立残联网站。不断丰富信息内容,加强社会宣传,促进政务公开,增强服务能力,拓展服务项目,努力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网络信息服务。

5.进一步完善市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站建设。形成覆盖各区县、街道、乡镇的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立全市残疾人求职招聘信息网络数据库,建立覆盖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等业务管理系统,与中国残联、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残联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6.做好残疾人事业信息化服务的业务指导、咨询工作。组织和推进面向残疾人的康复、维权、组织建设和文化体育、扶残捐赠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社会机构积极参与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

7.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制度管理。市和区县残联建立统计台账,推进数据统计电子化,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8.积极开展信息无障碍项目和产品的研发、推广和实效评估。

9.加大残疾人事业信息化人才培养、培训和引进力度。

10.采取切实措施,保障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

(十)残疾人组织建设

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

任务指标

――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深入扎实推进残疾人组织建设和基层残疾人工作。

――进一步完善各级残疾人组织机构,全面履行工作职能。

――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素质,全面增强服务能力。

――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机制,密切联系残疾人。

――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扶残助残。

――提高残疾人素质,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切实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主要措施

1.各级残疾人组织按照国务院残工委和市残工委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标准,实现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三个要素,使基层残疾人组织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切实为残疾人提供有效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更加活跃。

2.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培训残疾人工作者。制定《天津市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06年━2010年)》,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培养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素质高,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3.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维权”作用,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活跃基层残疾人生活。

4.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普遍组织志愿者开展生产、生活、文化、教育、科技、法律等多方面的助残活动,支持残疾人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市和区县残联要充分利用同级服务设施或协调有关方面,积极组织好残疾人联谊、婚介等活动。

5.采取培训、讲座、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自强活动,深入开展残疾人素质教育,大力提高残疾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树立和宣传残疾人先进典型,带动全市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为建设和谐天津贡献力量。

6.组织好全国和本市“残疾人工作先进区(县)”、“自强模范” 、 “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残疾人之家”、“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

7.深入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

8.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进一步完善功能,充分发挥作用,为残疾人接受康复训练、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提供多方面的有效服务。

9.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相关工作。

(十一)福利基金

加强残疾人福利基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是动员社会力量,挖掘社会资源扶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任务指标

――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募集渠道,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为扶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更多地捐助资金和实物。

――确保按残疾人需求和捐助者意向用好捐助款项和实物。

――残疾人福利基金管理规范、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主要措施

1.大力加强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建设和福利基金工作者队伍建设。

2.充分发挥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的作用,大力宣传捐助者的善行义举,带动更多的单位、慈善家和热心人士为残疾人奉献爱心。

3.在市和区县建立捐助站并向基层延伸,就近、就地、经常性扶助残疾人。

4.积极加强与国内外慈善组织和友好人士联系,拓展福利基金募集渠道。

5.认真组织公益活动,扩大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影响,吸引更多的社会组织和人士扶残助残。

6.定期召开全体理事会或通过其他形式,公布基金募集和使用情况,接受公众和有关部门监督。

(十二)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

按照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标准和市人民政府与中国残联签定的创建工作任务书的要求,全面实现创建目标,并巩固创建成果,深入做好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大力加强农村残疾人工作,扶助残疾人安居乐业奔小康、残疾人工作资源共享等重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全面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

(十三)理论研究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组织力量,做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调查和理论研究工作,为制定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提供参考,为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经济社会与残疾人事业协调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十四)对外交流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宣传、充分展示我国、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和人权保障的成就。学习借鉴国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先进经验。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我国人权保障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依据本方案,结合本区县实际,制定本区县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我市“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各项任务。


天津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