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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山西省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 【发布单位】山西省
  • 【发布文号】晋政办发〔2006〕91号
  • 【发布日期】2006-11-29
  • 【生效日期】2006-11-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山西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山西省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山西省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晋政办发〔2006〕9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山西省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发达的林业,是国家富足、民族繁荣、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党的十六大把生态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即“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新世纪林业的发展指明的前进方向。对山西这样一个生态极其脆弱而且污染严重的省份来说,发展林业,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山西”,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
编制山西省林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至2010年)是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是山西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重要规划。本规划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充分结合省情和林业发展实际,是“十一五”期间指导全省林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第一章“十五”林业建设回顾
一、“十五”林业建设成就
“十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林业生态建设,作出《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确定了林业在经济社会全局中的地位,明确提出:“在可持续发展中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全面启动了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省委、省人民政府统筹经济生态发展,提出建设“绿色山西”的战略目标,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落到实处,林业厅党组提出“山上治本,身边增绿”的工作思路,并在实践中深入发动、广泛动员,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全省“十五”林业建设取得巨大成就。
1.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十五”期间,全省累计完成营造林3665万亩,其中国家重点工程造林3016万亩,占到82%。其中:退耕还林从2000年启动以来完成造林1857万亩(“十五”期间1727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664万亩(“十五”期间634万亩);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2000年启动以来完成林业工程治理任务719万亩(“十五”期间630万亩);天保植被恢复工程完成营造林582万亩;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完成造林144万亩,太行山绿化工程完成造林201万亩,平原绿化完成27万亩;“绿色山西”示范区一环一带两区十二县完成造林216万亩,建设生态园林村庄1539个,绿化道路25640公里。
2.森林资源保护卓有成效
五年来,我省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使全省森林资源得到较好保护。表现在:国家天保工程启动,3571万亩林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从2004年开始,国家对我省非天保区的240.63万亩重点公益林进行补偿,我省在汾河、沁河源头进行省级补偿试点;自然保护区数量由“九五”期末的11处发展到44处,总面积由162万亩增加到1710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比例由0.7%提高到7.28%;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显著提高,防火基础设施和重点火险区建设得到加强;全省森林公安机构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成立了省、市(省直林局)、县(市区)公安机构251个;依法治林工作逐步加强,查处各类林业案件上万起,案件查处率达到90%;森林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年平均防治病虫鼠害220万亩,防治率达到55%,全省森林病虫害监测覆盖率达到71.1%,产地检疫率达到94.5%。
3.林业产业发展势头良好
干果经济林发展势头强劲,全省干果面积达到1500多万亩,年产量达到7亿公斤。其中红枣、核桃、花椒、仁用杏产量居全国前列;干果加工业发展迅猛,全省干果加工企业和加工大户达到1500多个,年加工总量2.6亿公斤,年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有110家;速生丰产林发展势头良好,运城鑫源骏达林业公司规划建设30万亩丰产林基地,临汾宏德纸业公司82万亩纸浆林开始实施;森林旅游开发稳中有升,全省森林公园发展到38个,面积677万亩,森林旅游收入大幅度提高;花卉业发展快效益好。全省花卉种植面积达到4.3万亩,全省花卉总产值达到1.99亿元;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开始启动,北部风沙区的牧草业开发规模达到100万亩;省直林区利用林下资源,开发了种植、养殖、加工、运输、采集、服务等13个门类的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4.林业改革开放不断深化
全省民营林业蓬勃发展,五年造林1700万亩,造林大户发展到2600多家;资源管护实行承包经营制,在全省大力推广家庭托管、林场职工承包管护等做法,取得良好成效;林业产权制度不断深化,在全省开展林权证发放工作,逐步做到山有其主、林到人头;林业对外开放成效良好,世行贷款四期项目、日元贷款造林项目、中日合作防护林项目、中德技术合作项目均取得良好成效,五年引进外资约5亿元,完成营造林250万亩。
5.林业支撑体系得到加强
林业科技成果成绩喜人,取得40多项林业科技成果,有30多项获省部以上科技进步奖,实施20个林业重点工程科技支撑项目,建立示范样板林76.2万亩;新建种子园、良种繁育场、母树林5.7万亩,采种基地60万亩,全省年产各类合格苗木21亿株,良种穗条8000万条,采收林木种子100万公斤;全省110个县级林业工作站、1248个乡镇林业工作站、135个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得到加强;林业立法进一步完善,出台了《山西省实施 <森林法> 条例》、《山西省林木种子条例》等法规;开展了全省数字生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和二类调查等工作;林业信息网络、办公自动化、基础数据管理、重点工程监测等建设顺利开展,“3S”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林业管理水平普遍提高。
二、“十五”林业建设经验
“十五”时期是我省林业建设不平凡的五年。是国家林业项目在山西覆盖最多、资金投入量最大、营造林面积最多的五年,是全省各项林业建设突飞猛进的五年。“十五”期间我省林业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生态建设,是全省林业实现突破性发展的重要前提
“十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林业生态建设。首先国家整合林业工程资源,在全国提出大搞大工程带动大发展的跨越式发展战略,并增加了大量投入。党中央《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了林业的地位,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林业工作会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把林业生态建设提到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高度,给林业建设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省委、省人民政府围绕中央战略,提出建设“绿色山西”的宏伟目标;召开了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确定了林业建设“四步走”战略;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号召,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开展了扎扎实实的植树造林活动,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绿化成效。
2.各部门密切配合是林业建设协调发展的重要环节
为了紧紧抓住党中央重视林业生态建设的机遇,为山西争取项目争取投资,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和林业部门密切合作,积极争取,使国家六大工程全部落户山西。在工程实施中,各部门协调配合,狠抓质量。同时,全省上下各部门齐心协力,加强协调配合,特别是审计、稽查部门参与,加大了资金稽查和营造林检查,极大地提高了造林质量,确保了各项工程资金安全和任务的圆满完成。
3.大工程带动大发展,是推动林业建设快速发展的有力保证
“十五”时期,国家在我省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三北防护林、太行山绿化、平原重点防护林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六大工程。国家重点工程覆盖了我省115个农业县(市、区),五年重点工程累计完成营造林3016万亩。
4.注重科学治理,是林业建设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
我省在实施重点林业工程中总结出一系列好的经验和办法。退耕还林工程总结出“户承包、村申请、乡组织、县管理”的办法,钱粮补助公示,群众口服心服;天保工程实行任务、目标、资金、管理“四到市”,推行家庭托管、个人承包的办法,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农、林、水三家密切合作,互相配合,摸索出干旱沙区多种造林模式,确保了造林质量;三北、太行等重点防护林工程,因地制宜大力推广混交林和近自然林业,造林成活率高,林分质量好等等。
5.多渠道筹资,是林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支撑力量
“十五”时期,全省林业投融资总量达到76.54亿元,是“九五”融资总量的4.69倍,是新中国成立50年林业投资总和的2.53倍。特别是国家投资总量加大,达到65.04亿元,占84.97%。国家和地方大量投资,有力地保证了各地林业建设的顺利开展。
“十五”林业建设的实践告诉我们:面对我省生态欠账大且污染严重的实际,要想加快林业建设,尽快改善生态环境,就必须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对林业重要地位作用的认识,始终把林业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长期不懈抓林业;必须全省上下配合,各个部门齐心协力,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抓林业建设;必须继续实施覆盖全省的大工程,以大工程带动林业实现大的跨越;必须动员全社会加大投入,大量融资,确保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参与造林能够明显增收;必须自主创新,不断创新政策措施和组织机制;必须持续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严格工程管理和资金管理,确保林业工程质量;必须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双管齐下,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必须兼顾林业产业的发展,使林产品在市场上占一席地位,使林农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使农村因林业而振兴;必须抓住国家发展生态建设的极好机遇,乘势而上,同步发展山西良好生态环境。
在总结“十五”林业建设成就经验的同时,还必须看到存在的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发展不平衡。仍有一部分县区对林业建设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二是投资不足。特别是造林亩投资偏低,与林业生产实际需求差距较大,不能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造林成本的需求。三是新造林地管护问题没有解决。封山禁牧在一部分区域实施不力,野兔危害十分猖獗。四是省直林区职工生活依然困难。省直林区在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后,职工应按公益事业待遇对待,但至今没有解决。五是一些地方林业经营水平不高,自主创新能力差,改革开放意识不强,机制不够完善等等。以上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总结,在“十一五”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努力促进全省林业建设快速和谐健康发展。
第二章“十一五”林业建设形势分析
一、“十一五”林业建设有利条件
正确认识形势,是编制“十一五”林业发展规划的依据和前提。“十一五”我省林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十分有利。
1.国家继续高度重视生态建设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指出:“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草原、海洋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湿地保护和荒漠化治理等生态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海岸带的生态保护与管理,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自然生态恢复。”党中央继续高度重视生态建设,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2.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心改善山西生态环境
“十一五”期间,省人民政府要组织实施两大工程:一是“碧水蓝天工程”,集中治理11个市和大运高速公路、汾河干流沿线市县的生态环境,创建一批模范园林城镇。二是造林绿化工程,在抓好国家重点林业工程的同时,发动组织全省开展铁路、公路、交通沿线绿化、环城绿化和城市建成区的造林绿化活动。明确提出要集中全省的财力、人力、物力,使林业建设有一个跨越式的发展,有一个大的突破。
3.国家的投资政策趋向对我省有利
“十一五”国家林业局提出“东扩、西治、南用、北休”分类指导的区域战略方针,我省被列入“西治”范围。“十一五”国家生态治理的重点包括黄河上中游水土流失区、京津风沙源区和首都水资源区域,上述区域均涉及我省。国务院同意将我省晋西北和太行山两大革命老区列入西部政策范围。国家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继续在我省实施。
4.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
中央把握全局统筹区域建设,提出中部崛起战略,确定了促进中部崛起的基本思路和建设内容,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列为主要建设任务。我省是中部崛起的六省之一,中央的中部崛起战略将为我省加快发展创造前所未有的机遇。
5.国务院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在山西正式启动
国务院批复从2006年开始在我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建立自然资源利用综合补偿机制。我省每年开采煤炭5亿吨左右,煤炭的开采造成了地表植被和地下水的破坏,对林业造成多方面的影响。通过补偿机制的建立,可以增加矿区复垦、植被恢复、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投入。
6.近几年重点工程实施,为今后林业发展积累了经验,锻炼了队伍
“十五”国家六大林业工程在我省实施,全省各地在实践中造就了一批战斗力过硬的林业建设队伍,使林业基层干部受到极大的锻炼。在生产中积累了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同时,林业科技队伍得到了加强,支撑能力大幅度提高。林业发展的机制和体制得到不断完善。
总的看,在今后一段时期,国内省内环境对林业发展有利。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成为当今时代的主流。我们要很好地利用国家的政策和有利条件,在今后五年大有作为。
二、“十一五”林业建设不利因素
从目前的形势看,我省林业在“十一五”期间,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和严峻挑战。一是宜林地自然条件越来越差,造林难度加大。经过多年实施,大多数荒山已经完成营造林任务,所剩余的地段土层薄、岩石裸露,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二是森林资源管护任重道远。在工程区全面禁牧仍有一定难度,森林资源保护特别是新造林地管护任务仍十分繁重。三是科技手段相对落后。在抗旱造林方面没有新的突破,治理野兔危害,尚无有效措施。四是林业生产力还不发达,粗放型增长方式没有根本改变,林业经济结构不够合理。五是改革力度不够,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亟待解决,处理好林业与社会各方特别是农民的利益关系难度加大。总之,我省林业在今后发展道路上还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今后五年,是我省林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必须紧紧抓住机遇,应对各种挑战,认真解决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突破发展的瓶颈制约和机制体制障碍,全面开创“十一五”全省林业建设发展的新局面。
第三章“十一五”林业建设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我省林业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建设“绿色山西”为中心,进一步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进一步推进林业经济结构调整和造林绿化质量的提高。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确立以造林绿化与资源保护并重,生态建设与林业产业同步推进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在全省大力造林、普遍护林,城乡统筹、全面绿化,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建设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努力建设山川秀美、生态文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山西,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省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
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建设资金。
坚持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相统一,生态效益优先。
坚持山上治本、身边增绿,城乡林业协调发展。
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
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实行林业分类经营。
坚持尊重自然和经济规律,造封飞、乔灌草结合。
坚持科教兴林,实现人才强林。
坚持依法治林,实现规范管林。
坚持统筹兼顾,促进林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1.中长期林业发展目标
根据国家重点工程的进展及我省经济社会对林业发展的要求,今后,全省林业发展的长期任务,就是瞄准建设“绿色山西”大目标,分四个阶段推进林业建设:
实现五年林业建设大突破。全力抓好国家在我省实施的林业重点工程,启动“身边增绿”省级造林绿化工程。从2006年到2010年,平均每年完成500万亩营造林任务,到“十一五”期末,力争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18%以上,部分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生态状况恶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全省总体实现治理大于破坏的目标。、2020年初见成效。从2011年到2020年,在继续发展的同时,加强对新造林地的管理抚育,继续保持森林资源较高的增长速度,全省森林覆盖率力争实现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覆盖面积占到国土面积的26%以上,林业建设逐步走出治理与破坏相持的关键阶段,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2050年全面绿化山西。到2050年,在稳定提高森林覆盖率的同时,把重点转移到森林可持续经营上来,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30%以上,林木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化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建成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初步实现山川秀美,生态状况步入良性循环,林产品供需矛盾得到缓解。
2.“十一五”林业发展目标
综合考虑今后五年我省林业发展的趋势和条件,“十一五”时期要实现林业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林业事业全面进步,取得建设绿色山西的重要阶段性成果。主要目标是:
实现造林绿化大突破。在大力造林、普遍护林、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年均完成营造林500万亩,保存率达到50%以上,实现全省森林覆盖率年均增长一个百分点,到“十一五”期末达到18%,汾河、黄河等流域水土流失明显减少,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基本得到遏制,全省城乡绿化水平普遍提高。
推进资源管护上水平。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面积在现有基础上达到1000万亩左右,省级重点公益林补偿面积增加到450万亩左右。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6‰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违法违规毁林案件查处率达到90%以上。年消耗森林资源控制在70万立方米以下。力争使全省森林资源做到越管越多,越管越好。
促进科技兴林上台阶。到“十一五”期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5%。基地良种供种率达到70%。林业适用技术在适宜地区的推广率达到70%。科技对重点工程的支撑力度明显提高,林业重点工程良种使用率达到40%。林业技术标准采用率达到90%,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分别提高到85%以上和60%以上。力争使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0%以上。
力争林业产值翻一番。到2010年全省干果经济林面积达到1800万亩,总产量达到10亿公斤。全省人造板年产量达到30万立方米,纸浆年产量达到30万吨。扩大森林旅游规模。保持种苗供求平衡。促进花卉栽培遍布城乡。全省林业总产值比“十五”时期翻一番,达到200亿元。
第四章“十一五”林业建设布局和建设重点
一、建设布局
围绕上述目标,根据我省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对林业生产进行优化配置。按照不同的建设重点和方向,将全省大体划分为四个类型区,建设四大防护林体系。
1.在黄河流域营造以治理水土流失为主的生态防护林体系
这一区域是我省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区域,也是我省主要河流的发源地和天然林分布的主要区域,加快这一区域的生态保护和建设,是全省生态建设的重中之重。这一区域包括朔州、忻州、吕梁、太原、晋中、长治、晋城、临汾、运城9个市的72个县和省直管涔、黑茶、关帝、吕梁、中条、太岳6个林局,国土总面积9.25万平方公里。这一区域的治理重点,一是保护现有林,巩固现有林草植被,严禁商品性采伐;二是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步伐,营造水土保持林;三是对陡坡耕地特别是25度以上的坡耕地,有计划地实施退耕还林。通过封山育林和人工造林,尽快恢复地表植被。布局在该区的重点工程有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三北防护林建设。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实施黄河中下游晋陕峡谷综合治理工程、争取将天保工程区新造林地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范围。
2.在晋北建设以防沙治沙为主的林草生态防护林体系
这一区域生态环境脆弱,风沙危害严重,并且直接威胁京津等地的生态安全。这一区域包括大同、朔州、忻州3市的13个县和省直杨树、五台林局,国土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治理的重点,在保护巩固现有林草植被的同时,通过飞播造林、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等多种方式大面积植树种草,营造防风固沙林带和农田林网,遏止沙化扩展,加快沙化土地的治理和转化,力争将风沙危害降到最低限度。同时,要与当地生态畜牧经济发展相配合,因地制宜营造大面积灌木饲料林。布局在该地的重点工程,主要有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
3.在东部土石山区营造以涵养水源为主的生态防护林体系
这一区域是我省列入国家第一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重点公益林保护区。包括大同、忻州、阳泉、晋中、长治、晋城、临汾7个市的28个县和省直五台、太行林局,国土总面积4.31万平方公里。这一区域的建设重点,一是明确林权,落实责任,切实保护好国家重点公益林;二是在河流源头和高山区营造水源涵养林;三是在低山缓坡地带因地制宜营造干鲜果品基地。布局在该区的重点工程,主要有太行山绿化工程和国家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4.在六大盆地和通道沿线营造以保护农田、改善城乡环境为主的景观防护林和商品林体系
这一区域是我省粮食主产区,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经济较为发达,人文资源丰富。包括大同盆地、忻定盆地、晋中盆地、临汾盆地、运城盆地、上党盆地的9个市41个县以及高速路、省道、国道沿线的城镇和乡村,国土总面积4.68万平方公里。这一区域的林业建设重点,一是营建农田防护林,为农业稳产高产服务;二是在城镇乡村周围大搞四旁绿化,环城绿化,有条件的要营造景观林;三是在河流滩涂和弃耕地,发展速生丰产林基地,努力扩大林业产业规模;四是在高速路、一、二级路两侧营造景观防护林,形成风景优美的绿色通道。布局在这一区域的重点工程,主要有平原绿化和通道绿化,交通沿线荒山绿化,园林村镇绿化,环城绿化,城市建成区绿化等地方造林绿化工程。
二、建设重点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山西实际出发,今后五年我省林业建设的重点,概括为实施“六六四五四”战略,即继续巩固推进国家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突出抓好六大省级造林绿化工程;争取启动四项生态建设工程;大力开发五大林业产业;健全完善四大林业体系。
1.巩固推进国家六大林业重点工程
(1)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按照国务院批复的工程规划,该工程共实施11年,到2010年结束。今后五年是天保工程实施的后半期,主要任务是:继续全面停止工程区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对工程区3571万亩林木资源和其他森林实行全面有效管护;将近几年天保工程区新增林地纳入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范围;加快植被恢复,完成人工造林15万亩,封山育林331万亩;利用国家政策,做好天保区企业的债务免除工作;加快发展后续产业,进一步开发林下资源,切实提高经济效益;妥善解决林区职工的社会养老统筹,“四项”保险,确保林区社会稳定。
(2)退耕还林工程。“十一五”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为982万亩(风沙源区90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82万亩(风沙源区82万亩),荒山荒地造林560万亩(风沙源区4万亩),封山育林240万亩(风沙源区4万亩)。退耕还林工程主要布局在两大区域:一是晋西黄土丘陵区,以我省沿黄河的忻州、吕梁、临汾三市对水土流失严重、荒山面积较多、25度坡耕地较为集中的县(市区)为重点;二是晋北风沙区。以我省京津风沙源工程治理区,即大同、朔州及忻州部分县为重点范围。荒山造林重点布局在吕梁山及汾河两岸的区域,封山育林布局在太行山区域生态地位重要的县(区)实施。退耕还林工程要巩固原有成果,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实现工程稳步推进。
(3)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十一五”期间,规划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业任务359万亩,其中飞播造林133万亩,封山育林130万亩,农田防护林20万亩,退耕地造林82万亩。同时,要搞好相应的林木种苗基地建设。并对已治理面积要严格实施封禁管护,对新造林地进行补植补造。经过几年努力,在晋北风沙区基本建立起一个比较完备的防沙治沙生态屏障体系。
(4)重点防护林工程。一是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今后五年完成营造林45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15万亩,封山育林235万亩。建设的重点是晋陕峡谷区、汾河上游水源涵养林区、汾河中下游农田防护林区、昕水河流域、晋西北风沙区以及大运高速、307国道公路沿线绿化。在实施中要坚持封、造、飞相结合,加大封山育林比重。二是太行山绿化。完成营造林33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50万亩,封山育林180万亩。重点发展漳河流域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林,滹沱河流域水源涵养林,沁河流域防护林以及晋太高速路、108国道、207国道两侧通道绿化。对偏远山区加强封山育林,发展近自然林业;对通道两侧和浅山区要加强人工造林,建设结构稳定的复层混交林体系;在丘陵区和其它适宜地段,建设名优干果经济林基地;对现有低效人工纯林要进行优化改造。三是平原绿化。规划新建农田林网31万亩,全省41个平原县要全面绿化。重点发展高标准农田防护林、城镇周边及村庄绿化,大力发展农村四旁植树,加大生态园林村建设力度,大搞绿色通道建设。
(5)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重点规划建设汾河、沁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继续在生态地位重要、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地区,特别是重要湿地区域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依法划建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12处,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处,使保护区占国土面积的比例提高到10%以上。加大省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一期工程建设任务。启动褐马鸡、金钱豹、猕猴、南方红豆杉等四大物种拯救项目,规划建设繁育基地5处,并在太行山区实施褐马鸡引入工程,恢复褐马鸡野生种群。规划建设国家和省级重要湿地10处,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湿地多用途管理区60处,使我省30%的自然湿地纳入保护范围。在黄河、汾河、滹沱河、桑干河等河流湿地实施退耕还湿,恢复水禽栖息地15万亩。在全省建设29个国家级、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动态监测,确保野生动物健康发展。
(6)速生丰产林工程。建设230万亩丰产林基地:一是在太原以南平川区建设110万亩人造板、纸浆生产原料林基地;二是在国有林区建设100万亩矿柱工业原料林基地;三是在晋北风沙区建设20万亩以杨树、樟子松为主的集约化经营丰产林基地。
2.突出搞好全省六大造林绿化工程
(1)通道绿化工程。工程实施范围是:一是道路防护林带建设。在高速公路两侧各栽植10~15排树木,营造20~30米的防护林带,对高速公路两侧现有的防护林带全面提高完善,今后规划新建高速公路要做到修路与绿化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省里对完善和新建高速公路林带每公里补助10万元。一二级公路两侧各栽植5~8排树木,营造5~10米的防护林带,省里对新建扩建的一二级省、国道林带每公里补助3~5万元。二是在高速公路的出入口和公路、铁路两侧城市出入口,规划营造标准较高的防护林和景观林。在主要干线公路出省口规划营造带有标志性的成片公益林,建设标准沿路纵深不少于1000米,两旁辐射不低于200米。
(2)交通沿线荒山绿化工程。工程实施范围是,交通沿线第一山脊线或路两侧1000米之内的荒山和退耕地。“十一五”期间,由省、市、县人民政府投资高标准完成200万亩造林。到2010年,交通沿线两侧1000米之内的荒山绿化率达到50%以上。
(3)村镇绿化工程。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2006年省里安排1000个,以后每年安排2000个左右的村镇绿化,每个村镇给予3~5万元的苗木补助。市、县两级也要根据条件和任务,安排资金促进村镇绿化。所有农村都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植树造林,绿化美化自己的家园。省、市、县各级要结合实际,抓好一批典型,以典型带动全面,整体推进村镇绿化工作。
(4)厂矿区绿化工程。一是矿区绿化。结合矿区复垦和矿区生产生活区建设,大规模开展植树造林,“十一五”末绿化率达到60%以上,“十二五”末绿化率达到80%以上。二是交通沿线企业单位绿化。沿线企业和各类单位、旅游景点,都要进行绿化。三是城市企业绿化。城市企业绿化要配合城市绿化,在生产生活区高标准进行绿化,建设园林式企业和公园式生活区。厂矿区绿化工程由企业投资并组织实施,当地政府要提出明确标准和要求,加强检查督促,确保落实。
(5)环城绿化工程。以建设环城林带和林网为主要内容,有条件的沿河城市,要力争把城市林网化、水网化结合起来,有条件的沿河城市,要力争把城市林网化、水网化建设结合起来,营造高质量的生态环境。具备条件的城市,要努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超过80%的县级以上城市环城林带和林网初步形成,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整治。
(6)城市绿化工程。城市绿化工程涵盖范围包括22个市和所有县城,老城区绿化要做到见缝插针,小规模、多点面地政见绿化面积,旧城区改造绿地率不低于25%,新城区改造绿地率不低于25%,新建小区绿化率不低于30%,新开道路栽植3~5排树木。主要包括加大线状绿地建设,完善城市绿化网络;加强中心区公共绿地建设,增加市民休闲娱乐场所;搞好城市公园改造,还绿于民;普遍开展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绿化,改善市民生活和工作环境。争取到2010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
全省六大造林绿化工程的实施,构成了一个多层次、立体化、远近呼应、点面结合、城乡一体、田林交错、山川平原衔接的全面加快山西绿化的系统工程,既是建国以来最大的地方生态工程,又是促进山西经济社会进步的经济工程,也是根本改变山西容貌、打造新型山西的最大形象工程。
3.争取启动四大林业生态工程
在认真实施好国家林业六大工程和我省身边增绿五大工程的同时,要积极争取启动对我省生态建设有重大影响的四大生态建设工程。
(1)煤矿采空塌陷区植被恢复工程。结合国务院在我省开展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实施试点,积极探索煤炭开采对林业生态的补偿机制,重点在全省83个主要采煤县的煤矿采空塌陷区完成造林500万亩,力争通过造林绿化,改变采矿对山西生态造成的破坏,改善矿区和周边群众的生活环境。
(2)城市水源涵养林工程。森林资源具有涵养水分的作用。由于我省森林资源较为短缺,大部分城市严重缺水。一些城镇即使有水,水质也很差,严重制约了全省经济发展,损害人民群众的健康。因此,加快发展水源涵养林是“十一五”林业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十一五”规划在管涔山、关帝山、五台山、太岳山、中条山、吕梁山、黑茶山、太行山等水源上游或源头营造水源涵养林200万亩,通过封山植树,保护好我省仅有的几处珍贵水源。
(3)汾河、沁河等主要河流源头保护工程。汾河纵贯全省,是山西人民的母亲河,它的源头在管涔林区和宁武县。沁河是山西水量最大的河流,有15亿立方米的水,它的源头在太岳林区和沁源县。这些河流源头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都比较好,有大片的森林,有较好的植被,必须重点加以保护。
(4)新造林地管护工程。“十一五”期间,对新造林地要严格管护,争取人工造林三年内每亩每年安排管护费2元,对重点工程区严格封山禁牧,保护好现有造林成果。
4.积极开发五大林业产业
主要指林纸林板一体化建设,干果经济林建设,种苗花卉建设,森林旅游和森林公园建设,森林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五个方面的林业产业建设。
(1)林纸林板一体化建设。按照“国家林业产业政策要点”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新型产业基地进一步推进行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十一五”期间重点抓好林纸林板一体化项目建设。到2010年,全省人造板年产量要达到30万立方米,纸浆年产量达到30万吨。
(2)干果经济林建设。一是加快干果经济林基地建设。规划今后五年新发展干果经济林350万亩,改造低效林150万亩。突出抓好30个红枣、核桃,仁用杏、花椒、柿子、山楂、板栗等干果重点县。通过搞丰产栽培、中低产园改造、老果园更新、抗旱节水栽培,使全省干果总产量到2010年达到10亿公斤,年产值达到30亿元。二是积极推进干果加工和市场建设。规划到2010年全省新建和改扩建干果加工龙头企业26个,年新增加工能力9.15万吨,使全省年加工能力达到35.15万吨。新建、改扩建流通市场龙头企业14个,使该龙头企业总数达到101个。三是提高干鲜果储藏能力。根据市场需求,在干果重点市县建设一批大、中、小型干鲜果储藏冷库,解决当地果农储藏难的问题,为群众增收创造条件。
(3)种苗花卉业发展。种苗以省实验苗圃、省种苗站示范苗圃、杨树局金沙滩良种示范苗圃、省林木良种襄汾培育中心四大种苗基地为龙头,11个市、9大林区良种繁育中心为支撑,组建种苗集团,建设种苗交易市场;积极开展大苗定植、容器育苗、轻质基质网袋育苗、工厂化育苗;配合我省六大造林绿化工程的实施,建设培育大苗基地50处。通过国家、集体、个人三级育苗,使全省年出圃优质苗木15亿株,年培育容器育苗3亿杯。在重点工程造林中容器苗使用率要达到35%以上。花卉业要继续建好省花业站示范基地;大力推动个体私营花圃快速发展;11个市要运用社会力量建设花卉基地和花卉交易市场;省直林区要发挥资源优势,开展野生花卉驯化,开发宿根花卉和地被植物新品种。要进一步引进花卉新品种,促进花卉事业加快发展。
(4)森林旅游和森林公园建设。重点建设太岳山、关帝山等11处国家级森林公园和棋子山、大寨等6处省级森林公园。新建平顺西沟、高平七佛山等省级森林公园。力争年接待森林旅游人数450万人次,森林旅游综合社会产值五年达到6亿元,占到全省旅游业综合社会产值的4%。实现森林旅游业向优势产业的转变。
(5)森林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一是林产化工。我省林产化工主要是松香和栲胶。重点在太岳、关帝、中条林区继续发展松香、栲胶传统产品,提高产品的档次和质量。同时配合汽车、医药工业,发展软木产品,建设中条山“栓皮栎”软木母树林。通过精深加工提高产品质量,增强林化产品市场竞争力。二是林区食品药品生产。重点在9大林区利用当地的非木质林产品资源,即松花粉、五台山台蘑、管涔山银盘蘑、吕梁山椴木香菇、中条山黑木耳、太岳山茶叶等名优品种,通过加工增值,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迈进。三是野生动植物养殖培植与加工。依托现有野生动物养殖大户,重点扶持100个野生动物标准化养殖场,建设10处狩猎场,扶持山西琪尔康翅果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6家以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为原料,年产值超千万元的龙头企业。四是退耕还林、天保工程后续产业。规划在北部扶持发展牧草加工企业,在中部扶持果品加工销售企业,在南部扶持以果品保鲜和加工销售成龙配套的企业,在东部扶持以药材、果品加工为主的企业,在西山、太行山扶持工厂化养兔养牛企业。通过扶持后续产业,确保退耕还林不反弹,天然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5.完善健全四大林业体系
“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完善健全四大林业体系:一是森林资源保护体系;二是林业科技和人才支撑体系;三是生态环境工程监测监管体系,四是基层林业组织基础设施体系。
(1)森林资源保护体系。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建设:一是要加强林业执法体系建设。修订《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办法》、《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的办法》;制定《山西省湿地保护条例》、《山西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和《山西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条例》。搞好普法培训。加强林业综合执法试点县建设。二是在争取扩大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的基础上,制定省级重点公益林界定标准和补助办法,扩大省级补偿范围,使多数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三是继续加强森林防火和公安队伍建设。完善森林扑火物资储备、重点火险区和信息监测体系建设。加强全省各森林公安局(分局)和森林公安派出所设施建设,搞好重点治安区建设。四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抓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三大体系建设。在省级11市9大林区和63个重点县建设信息传输处理系统,地面信息数据采集系统、检疫检验与除害处理系统、应急防控系统。省级建设检疫隔离试种苗圃1处。在市、县和省直林区建设无检疫对象苗圃30处。五是全面开展中幼林抚育。对“十五”及往年造林密度大,影响林木正常生长的林地,要进行中幼林抚育。重点安排林分密度大、急需抚育的中幼林地。规划五年完成1000万亩。
(2)科技和人才支撑体系。重点抓好以下九项建设:一是重点工程科技支撑体系。在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区,选用优良品种和抗旱造林、容器苗造林等适用技术,系统集成、组装配套,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建设科技示范基地20个,示范面积60万亩。二是林木良种基地建设。规划在完善国家已投项目的基础上,建立华北落叶松、油松、刺槐等树种1.5代种子园0.5万亩,良种基地5.7万亩,采种基地30万亩。建设山西树木园和省级种子资源离体保存库。对已建种子园、良种基地、母树林、采种基地进行完善提高,加强培育抗性树种和优良乡土树种。三是林业技术推广。重点完成省、市和部分重点县科技推广站设施设备建设。在生产中推广植物生长调节剂(GGR、生根粉、根宝)等林业生产应用技术以及经济林良种、容器育苗、工厂化育苗技术。四是教育培训。重点对全省林业系统的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执法人员、专业技能工人和乡镇林业员五支队伍2万多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加强林业人才对外交流。五是建设山西省生态林业研究重点实验室、科研中试基地和林业工程研究中心。开展林业科技情报咨询、林产品测试,加强林业应用技术研究和科技开发研究等工作。六是森林生态定位观测和示范基地建设。建立汾河、沁河、桑干河源头和吕梁山、太行山5个生态定位观测站。加强林业生态示范基地和引智成果试验基地建设。七是开发利用珍贵树种。“十一五”要进行珍贵树种苗木繁殖培育,建立珍稀树种示范林10万亩。八是林业标准化建设。围绕重点工程,在9大林区建设18个标准化示范林场,在11个市建设22个名特优经济林产品标准化示范县。通过项目实施,初步建立我省名特优经济林标准体系和林业生态建设标准体系。九是开展生物多样性研究。完成珍稀濒危植物和树种多样性调查,保护珍稀濒危植物的基因,初步建立全省生物多样性研究体系。
(3)生态环境及工程监测体系。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建设:一是完成森林资源调查工作。重点完成全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六次复查、全省第四次荒漠化土地和沙化土地监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沙化土地监测等国家指令性调查任务。二是建立森林生态监测体系。在完善省级监测体系的基础上,完成11个市、9个省直林局和60个县(区)监测设施的建设,建立监测机构,充实监测人员,形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同时利用二类调查成果,建立全省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三是完成全省数字生态规划。完成全省115个县(市、区)的数字生态规划数据库建设和全省数字生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启动年度数据更新、采集、维护工作。四是建立林木种苗质量监督体系。在省、11市、9大林区建立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21个。五是建立营造林质量监督监测体系。在各市和省直林局建立营造林质量监测网络,在不同区域选择20个营造林重点县(场)建立监测点,形成全省营造林质量监测网络。六是建立林业资金监管稽查体系。在市和林区建立林业资金监管稽查队伍,对全省林业建设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管稽查,保障林业建设资金安全运行。
(4)林业基础设施体系。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建设:一是林业信息化建设。建立省林业厅与11个市林业局、9个省直林局、厅直各单位连接的专用宽带网络体系,实现林业系统内部网络互联互通,建成全省林业视频会议系统。二是国有林管护基础设施建设。今后五年,要逐步改善省直林区办公、生活条件,完善资源管护设施设备。修建维护林区道路。新建森林管护站280个,完善森林管护站845个。三是林木种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林木种子加工储藏、检验、信息化建设等。完善国有苗圃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苗圃的生产能力。四是扶持国有贫困林场脱贫。对208个贫困林场,按其贫困程度逐步实施脱贫工程,重点是改造危房。五是林业工作站建设。要加强对四级林业工作站管理机构的完善和建设。完善和建设好11个市级林业工作站和30个重点县林业站,抓好315个乡镇林业站建设,将省、市、县、乡四级林业站建成各具特色、比较完备的林业站体系。六是木材检查站建设。“十一五”要从现有的135个木材检查站中,按照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和木材运输流向,筛选50个站进行标准化建设。七是涵盖省、11个市、9个林区的林业科技工作体系和林业宣传基础设施建设。
6.努力实施五个外资项目
一是世行四期造林。规划完成人工造林10.5万亩,同时争取世行五期林业项目,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脱贫为宗旨,以速生丰产林、林区中幼林抚育、干果经济林、自然保护区建设为主要内容,争取利用外资5000万美元。二是中日合作二期黄河中游流域防护林建设。在昕水河流域营造生态林3.27万亩。三是利用日本政府贷款山西林业生态治理项目。在高速公路沿线、部分旅游名胜景区、生态建设重点县营造林90万亩。四是中德林业技术合作“在使用土地和森林中发展和贯彻参与式方法(PAAF)”项目。计划在4个项目试点县、6个项目推广县,完成土地规划面积60万亩,造林9万亩。五是中日合作汾河二库库区生态造林绿化基地项目。在太原市尖草坪区汾河二库东侧完成生态造林0.3万亩。另外,要积极争取日本政府无偿援助中日林业生态培训中心项目。
据测算,“十一五”期间全省林业总投资约252.5亿元,其中国家投资75亿元,省级财政投资17.5亿元,市、县财政投资110亿元,社会、企业和市场筹融50亿元(不含外资)。
第五章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建立林业绩效问责制
要高度重视林业宣传工作。要把宣传作为林业建设的第一道工序来抓,结合重点工程搞好宣传,力争普遍提高全社会绿化意识。要开展大规模的培训工作,重点是对全省林业系统的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执法人员、专业技能工人和乡镇林业员等五支队伍进行培训。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政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对林业建设的驾驭管理能力。大幅度提升全省林业系统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要抓好目标责任制的建立。中央林业《决定》明确指出“各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林业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主要责任人”。为此,省人民政府要将全省林业建设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地政府,实行领导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省委、省人民政府每年要召开一次造林绿化现场会。省长与各市市长要签订年度林业目标责任制。省、市、县、乡层层签订,把绿化任务一直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地组织部门要将林业建设目标纳入考核党政主要领导年度政绩的主要内容。要明确各级责任,县(市、区)政府负责工程实施,市一级负责协调落实,省林业厅负责制定标准和检查验收,从2006年开始,对造林成效考核要实行“双指标”,即考核当年造林面积和三年新造林地的保存情况。同时,要建立重大毁林案件、森林防火案件、违规使用资金案件、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凡违犯规定的,要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以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加快多种林业所有制协调发展
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产权制度,稳步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对产权虚置、经营主体不明确的,要把产权明确到户,依法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配合农村税费改革,加大林业减负力度,保障林业生产者的收益权。要建立规范林木林地流转制度。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鼓励并规范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要深化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改革,在学习兄弟省市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出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等方面的政策意见。要积极培育活立木市场,稳步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以调动社会各界经营投资开发林业的积极性。
实行林业分类经营改革。按照主要用途的不同,将全省现有林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公益林要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商品林要按照基础产业进行管理,主要由市场配置资源,政府给予必要扶持。凡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森林资源,政府以多种方式对投资者给予合理补偿。“十一五”期间,要基本建立起林业分类经营的框架,对国家重点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区划到位,并逐步建立规范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同时,要积极探索森林生态效益的市场价值,建立森林生态效益的社会补偿机制。要积极探索建立按造林绩效对非公有制造林实行直补的政策,开展国家收购各种社会主体营造公益林的试点。
深化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苗圃管理体制改革。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对省直九大林区要深化改革,将其林场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对其内部结构和运行机制做出相应调整。生态公益型林场要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主,按从事公益事业单位管理,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国有林区要按照产权明晰、政企分开和精简、优化、高效的原则,将森林资源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剥离开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全省国有林场要分类指导,视实际情况界定分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生态公益型林场按从事公益事业单位管理,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承担。商品经营型林场和国有苗圃要全面推行企业化管理,按市场机制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行灵活多样的经营形式,最大限度地挖掘生产经营潜力,增强发展活力。
进一步规范林业工程管理。“十一五”要进一步推行林业建设工程“四制”管理,即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合同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完善健全实施办法。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工程管理要实施监督检查。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
加快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鼓励各种社会主体投资发展林业,从事林业建设。要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要鼓励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林业行业,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民营林业的政策扶持,要在投融资、税费、土地使用、采伐利用等方面给予优惠,为多元投资主体提供创业的平台,加快发展非公有制林业。
三、以科技法治为支撑,推动绿化事业快速发展
全面实施“科教兴林”计划,以科技促进林业发展。今后五年,要集中全省科技力量,研究开发抗旱造林、鼠兔危害治理、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等关键技术措施。要进一步加强林业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切实提高林业科技的基础理论水平和创新能力。要大张旗鼓地开展科技奖励,使那些具有真才实学的科技人员脱颖而出,营造重视科技和重视人才的氛围。
以法制保护林业发展。要进一步加大林业立法、普法和综合执法力度。要依法保护好森林、林地、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新造林地要全面禁牧。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毁林采石采沙、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行为,要严格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案件。要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全社会爱林护林的法律意识,力争把依法治林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以积极融资为保障,确保各项建设任务顺利进行
一是尽快争取国家批准我省建立煤炭开采对生态环境破坏补偿机制,并保证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林业生态建设。二是认真总结推广阳泉、介休、柳林等市县实行的“一矿一企绿化一山一沟”的做法,按照资源条件、产量、价格、以及资源回采利用和对环境资源的破坏程度等情况,制定补贴标准,用于对矿区周围荒山的绿化,并形成规范制度和政策在全省范围实施。三是做好国家投资项目的争取工作。利用国家“十一五”继续实施六大工程的机遇,选好项目,做好前期工作,争取国家更多的投资。四是加大地方财政对林业建设的支持力度。增加新造林地的管护投入,对非公有制造林进行直补。各级财政对林业的投入要按照财力的增长和森林保护任务的增加而增长。五是充分吸引民间资本和利用信贷资金扶持林业发展。凡具有公益、经营双重性的项目,要积极争取民营资本的投入。要积极利用国家贴息资金,做好林业贷款落实工作。六是积极引进外省和国外资金。我省要抓住国际组织、外国政府的投资向生态建设调整的机遇,积极创造条件,引进国外资金,为我省林业发展增添活力。商品林建设要活化机制,设立优惠政策和鼓励出口,吸收社会特别是省外资金投入。
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扶持林业产业加快发展
中央《决定》明确指出“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林业产业建设事关林业事业的发展,产业建设要以市场需求为引导,政府做好有关政策扶持。一是对具有生态效益的林业产业项目,财政要适当安排一部分补助资金,扶持项目启动。二是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如林地、林木资产抵押,实行林业产业项目贷款贴息。三是做好林权证的发放工作,切实保护林木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四是注重培育龙头企业,促进独立分散经营向“公司+基地”的规模经营转变。五是政府要在技术、信息、人才等方面给予技术服务和支持,扶持龙头企业,培育优势品牌。
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林业建设的四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关系。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是林业建设的“两翼”,必须同步发展。生态建设主要是公益林建设,要以国家投资为主。林业产业建设属于商品林业,要以社会投入为主。产业作为林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要对林业产业的发展予以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二是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林业的发展必须以保护为基础,“十一五”期间,要突出抓好新造林地的保护和抚育工作,力争做到造一块,管一块,成一块。三是正确处理好封、飞、造之间的关系。按照造林的立地条件,科学安排造林方式,宜封则封、宜飞则飞、宜造则造。东部土石山区以保护生物多样性为目标;西部黄土高原区以控制水土流失为目标;北部风沙区以建立稳定的防风固沙生态屏障为目标。在三大区域要加大封山育林,在集中连片的远山宜飞区推行飞播造林,在土层深厚的区域实行人工造林,通过科学规划,争取早出成效。四是处理好“山上治本”与“身边增绿”的关系。国家投资的重点生态工程主要布局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山区,主要完成“山上治本”的任务。地方造林绿化工程主要布局在公路、铁路沿线、城镇周围,完成“身边增绿”的任务。所有的林业工程都要围绕建设“绿色山西”建设的总目标,相互配合,整体推进,做到确有成效。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省林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十一五”时期尤为关键。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抓住大好机遇,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扩大开放深化改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全面提高林业综合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林业在新农村建设和小康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如期实现“十一五”规划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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