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农业部
- 【发布文号】环发〔2006〕166号
- 【发布日期】2006-10-25
- 【生效日期】2006-10-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发布中国自然保护区区徽的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发布中国自然保护区区徽的公告
(环发〔2006〕166号)
建设自然保护区是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有效措施。经过五十年的发展,我国已建成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2349个,总面积14995万公顷,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5%。
为了提高全社会对自然保护区重要性的认识,促进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决定自2006年10月27日起,公布和启用中国自然保护区区徽。
中国自然保护区区徽的使用和管理办法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国自然保护区区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林业局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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