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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教育部关于同意西北政法学院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的通知
  • 【发布单位】教育部
  • 【发布文号】教发函〔2006〕253号
  • 【发布日期】2006-10-19
  • 【生效日期】2006-10-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教育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教育部关于同意西北政法学院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同意西北政法学院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6〕253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西北政法学院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的函》(陕政函〔2004〕120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西北政法学院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学校代码为10726),撤销西北政法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北政法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西北政法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5000人。

四、该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定位,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有关投入,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陕西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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