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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湖北省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
  • 【发布单位】湖北省
  • 【发布文号】鄂政办发〔2006〕95号
  • 【发布日期】2006-10-18
  • 【生效日期】2006-10-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湖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湖北省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

湖北省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

(鄂政办发〔2006〕95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湖北省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5〕41号)精神,组建“湖北省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同时撤销“湖北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是省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正厅级),同时又是省政府负责全省招投标市场的综合监督管理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湖北实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湖北省招标投标监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招投标活动,协调处理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争议和矛盾。
(三)负责招投标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省级招投标活动的综合监管,通过指导省一级综合招投标平台建设,推动全省各级建立统一的招投标操作平台,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负责组织招投标执法专项检查,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招投标过程中违纪违法行为。
(五)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承担相关的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全省招投标业务的综合分析和统计,对招投标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定期向省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政策性建议。
(七)负责省政府和省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内设6个处和机关党委。
(一)综合处: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办公室决定事项的交办、督办;负责文秘档案、会议组织和接待、行政后勤工作。
(二)法规处:负责研究草拟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对全省招投标情况统计分析,对招投标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
(三)指导协调处:负责对全省招投标业务进行指导,受理省级项目在市、州、县(或市、州、县项目在省级)招投标事项,协调处理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矛盾,负责省级专家评委总库和子库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综合招投标操作平台建设。
(四)监督检查处:负责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招投标执法专项检查,受理投诉和质疑,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招投标过程中违纪违法行为。
(五)人事教育处:负责机关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承担相关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工作。
(六)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七)机关党委(挂“纪检监察室”牌子):负责机关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正处7名、副处7名。所需人员编制从撤销的省机械设备成套局机关划转。原省机械设备成套局主管的“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与机关剥离后,在人、财、物等方面与机关脱钩。

四、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与省政府采购中心、省综合招投标中心的工作关系
省政府采购中心为省政府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其党群和后勤服务工作由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主任参加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党组。省综合招投标中心暂挂靠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由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兼任。有关干部管理问题,仍按省委组织部《关于省政府采购中心、省综合招投标中心干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组干函〔2004〕109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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