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6-09-30
- 【生效日期】2006-09-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49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49号
关于批准对涡阳苔干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涡阳苔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涡阳苔干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涡阳苔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涡阳苔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涡政秘[2004]66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安徽省涡阳县义门镇、陈大镇、花沟镇、标里镇、牌坊镇、新兴镇、耿皇乡、张老家乡、闸北镇、城西镇等10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栽培品种。
选用涡青1号、涡紫1号、老来青作为苔菜品种。
(二)立地条件。
栽培土壤为砂土、砂壤土或砂礓黑土,土壤pH值6.5至8.5之间,有机质含量≥1%。
(三)栽培与管理。
1.育苗与移栽:秋苔菜在每年8月上旬育苗,9月上旬移栽;春苔菜在9月下旬育苗,11月上旬进行移栽。
2.种植密度:种植密度≤24万株/公顷,行距≥20cm。
3.合理施肥:苔菜施用底肥以有机肥为主,施用量≥30吨/公顷,可适量配施化学肥料作底肥,田间生长期根据苗情适当追肥。
4.田间管理:定植成活后适当松土,蹲苗不超过1周。蹲苗后根据土壤肥力、墒情适量追肥、浇水。
5.收获:当苔菜植株顶端花蕾初现时采收。
6.加工与贮存:
(1)去苔叶:苔菜肉质茎顶端留展开苔叶5至6片,其余苔叶全部打掉;
(2)刨苔:皮展开叶部以下刨净全部苔皮;
(3)剖苔条:把苔菜肉质茎均匀剖开为直径0.8至1.2cm的细长条);
(4)脱水:利用自然中风进行脱水;
(5)分级:根据苔干颜色、长度进行分级;
(6)贮存:苔干放入0°至-10°环境最为适宜,保存期不超过18个月。
(四)质量特色。
1. 感观特色:
项目 级别 |
颜 色 |
长度 / ( cm ) |
净度 / ( % ) |
特级 |
青绿色 |
≥ 25 |
≥ 97 |
一级 |
青绿色 |
≥ 20 |
≥ 95 |
2. 理化指标:
项目 级别 |
水分 /(%) |
蛋白质 /(%) |
可溶性糖 /(%) |
粗纤维 /(%) |
特级 |
17.0-21.0 |
≥ 10.0 |
≥ 30.0 |
≥ 4.0 |
一级 |
17.0-21.0 |
≥ 9.0 |
≥ 30.0 |
≥ 4.0 |
三、专用标志使用
涡阳苔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安徽省涡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涡阳苔干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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