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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49号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6-09-30
  • 【生效日期】2006-09-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49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49号

关于批准对涡阳苔干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涡阳苔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涡阳苔干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涡阳苔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涡阳苔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涡政秘[2004]66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安徽省涡阳县义门镇、陈大镇、花沟镇、标里镇、牌坊镇、新兴镇、耿皇乡、张老家乡、闸北镇、城西镇等10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栽培品种。

选用涡青1号、涡紫1号、老来青作为苔菜品种。

(二)立地条件。

栽培土壤为砂土、砂壤土或砂礓黑土,土壤pH值6.5至8.5之间,有机质含量≥1%。

(三)栽培与管理。

1.育苗与移栽:秋苔菜在每年8月上旬育苗,9月上旬移栽;春苔菜在9月下旬育苗,11月上旬进行移栽。

2.种植密度:种植密度≤24万株/公顷,行距≥20cm。

3.合理施肥:苔菜施用底肥以有机肥为主,施用量≥30吨/公顷,可适量配施化学肥料作底肥,田间生长期根据苗情适当追肥。

4.田间管理:定植成活后适当松土,蹲苗不超过1周。蹲苗后根据土壤肥力、墒情适量追肥、浇水。

5.收获:当苔菜植株顶端花蕾初现时采收。

6.加工与贮存:

(1)去苔叶:苔菜肉质茎顶端留展开苔叶5至6片,其余苔叶全部打掉;

(2)刨苔:皮展开叶部以下刨净全部苔皮;

(3)剖苔条:把苔菜肉质茎均匀剖开为直径0.8至1.2cm的细长条);

(4)脱水:利用自然中风进行脱水;

(5)分级:根据苔干颜色、长度进行分级;

(6)贮存:苔干放入0°至-10°环境最为适宜,保存期不超过18个月。

(四)质量特色。

1. 感观特色:

项目

级别

颜 色

长度 / ( cm )

净度 / ( % )

特级

青绿色

≥ 25

≥ 97

一级

青绿色

≥ 20

≥ 95



2. 理化指标:

项目

级别

水分 /(%)

蛋白质 /(%)

可溶性糖 /(%)

粗纤维 /(%)

特级

17.0-21.0

≥ 10.0

≥ 30.0

≥ 4.0

一级

17.0-21.0

≥ 9.0

≥ 30.0

≥ 4.0



三、专用标志使用

涡阳苔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安徽省涡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涡阳苔干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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