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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荐“2006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候选人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文号】环办函〔2006〕567号
  • 【发布日期】2006-09-08
  • 【生效日期】2006-09-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荐“2006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候选人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荐“2006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候选人的通知

(环办函〔2006〕5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是由中宣部、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资环委、文化部、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环保总局联合主办,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特别支持的中国环境文化节的重要活动之一。根据环境文化节组委会的意见,今年将继续评选“2006绿色中国年度人物”。

请各单位根据“2006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办法”(详见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认真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并于2006年10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报送“2006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办公室。

联系人: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办公室 梁爽 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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