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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农业产业化项目指南
  • 【发布单位】农业部
  • 【发布文号】农财发[2006]75号
  • 【发布日期】2006-09-06
  • 【生效日期】2006-09-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农业产业化项目指南

农业产业化项目指南

(农财发[2006]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属各有关单位: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将于2007年起全面实施,我部被列为2007年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编制预算试点单位。为保证“二上”预算时按经济分类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2007年农业财政项目支出安排工作,我部编制了2007年农业部财政项目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该指南和《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编报,各地主管部门要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并于2006年9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部。部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编制200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农办财[2006]51号)要求于2006年9月30日上报。

二、编制要求

2007年农业财政专项申报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的原则,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填写,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不得代编代报。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预计支出,认真测算核定并填写指南中的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三、报送要求

各地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统一将有关材料以财(计财)字号文件报送,上报的财(计财)字号文件按要求分别报送我部财务司(1份)和有关业务司局(所报份数按附件要求),其他相关材料按指南要求报送有关业务司局和单位。

二○○六年九月六日


农业产业化项目指南

一、实施目标

2007年农业产业化财政专项的实施目标是,紧紧围绕农业部中心工作,通过对项目的资助,加快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提高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龙头企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完善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安排坚持效益优先,突出重点,集中扶持,科学公正的原则。

二、实施内容和资金使用范围

2007年农业产业化项目将根据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组织实施,围绕国家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发展工程,重点对从事大豆、小麦、水稻、玉米加工的龙头企业进行扶持,以及从事油料、水果、蔬菜、畜产品、水产品及特色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对开展“龙头企业+中介服务组织+农户”试点的龙头企业进行扶持,并在部分有工作基础的地区开展农业保险试点。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A类:龙头企业基地建设项目

A1、对粮食、油料、水果、蔬菜及特色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重点补助其在基地建设中帮助农民进行新品种改良和推广、技术培训、农药化肥购买等方面的费用;

A2、对畜产品、水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重点补助其在基地建设中的温室、圈舍和池塘改造、疫病防治等方面的费用。

B类:中介服务组织试点项目

对联结龙头企业和农户的产业化经营中介服务组织(合作经济组织),重点补助其帮助农民进行农产品收购、运输、仓储、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费用。

C类:农业保险试点项目

在部分有工作基础的地区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对龙头企业为农民提供保费给予补助。

三、申报条件和数量

按照中央关于扶强做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要求,2007年农业产业化项目继续扶持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

计划安排项目40个左右:其中A类项目约20个,每个项目资金约80万元;B类项目约16个,每个项目资金约50万元;C类项目约10个,每个项目资金约6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采取中央财政扶持、地方财政补助、龙头企业自筹三方共同参与的方式进行。

各省(区、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按《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申报范围筛选1-3个项目上报。

四、申报程序

(一)农业产业化项目由龙头企业提出项目申请,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审核。当地主管部门编制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2,须认真阅读“填写说明”),上报省级主管部门。

(二)省级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按申报条件组织对项目进行筛选,提出审核意见,并编制申报文件和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1),以厅(局、委、办)财(计财)字号文件报送我部。计划单列市的项目由其所在地的省级主管部门负责上报。省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对项目的申报情况负责。

(三)省级主管部门要将申报文件和项目汇总表(各1份)报送农业部财务司;同时将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申报书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三份报送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并将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汇总表发至电子邮箱:nycyh@agri.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电话:010-64193160,64193140(传真)

联系人:阎兆崧 张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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