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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电网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6]198号
  • 【发布日期】2006-08-29
  • 【生效日期】2006-08-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电网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电网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06]19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电网建设和发展的会谈纪要》,加快推进我省电网建设,为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决定成立福建省电网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电网建设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苏增添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庄稼汉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志南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卫东 省电力公司总经理

成 员:李德金 省发改委副主任、省重点办主任
马鉴康 省经贸委副主任
林耀华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兆飞 省交通厅副厅长
吕月良 省林业厅副厅长
丛 澜 省环保局副局长
林作明 省物价局总经济师
龚友群 省重点办副主任
许新生 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二、福建省电网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并组织实施福建省电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点建设、“户户通电”工程等,协调解决电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进福建电网建设。

三、福建省电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职责。福建电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龚友群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许新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检查督促建设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协调解决电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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