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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40号
  •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文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40号
  • 【发布日期】2006-08-15
  • 【生效日期】2006-12-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40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40号

关于发布《清洁生产标准 汽车制造业(涂装)》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现批准《清洁生产标准 汽车制造业 (涂装)》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及编号如下:

清洁生产标准 汽车制造业(涂装)(HJ/T293-2006)

清洁生产标准 铁矿采选业 (HJ/T294-2006)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上查询。

特此公告。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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